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与小三小四有几毛钱的关系?
如今,有较多女性不想或不能结婚,而又希望有孩子,不得不未婚生子。但目前中国限制未婚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一些地方仍对非婚生育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实质是要求生育必须以结婚为前提,即剥夺了非婚者的生育权。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近日呼吁,废除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其上户口。
此建议一说出来,有网友就说,这是明摆着给小三、小四……转正啊!
这个建议的目的是造福想要孩子的不婚主义女性,把女性的生育权交给自己支配!而不是必须结婚才能有自己孩子而已。
说是给小三转正的网友有点扭曲!
比如,有个女子恋爱一段时间后,和男友商量何日去登记结婚了,但她提出了一个条件:请男友打印其银行卡一年来的收入支出流水清单,结果婚姻告吹。
个人觉得,这样的女子就不适合结婚——哪个男人敢和她结婚?但可以非婚生子,因为她有生育权啊,她有得到一个甚至两孩子的权利。
黄细花只是建议非婚生子女能正常上户口,只是要求平等对待非婚生子女,怎么就和小三挂钩了,现实中非婚生子女都是小三造出来的?好像保障了妇女生育权你家老公就会给你找个小三生一堆娃分你家产一样。
可以来点补充建议,如果允许非婚生子,至少上户口的时候要提供孩子亲生父亲的具体信息,以及DNA化验报告,确保孩子父亲是未婚,才可以给单亲妈妈的孩子上户口,不然的话,的确如有的网友所言——岂不是为了小三开放了便利之门。
非婚生子女在中国社会90%是小三生的,10%是不婚主义。我认识好几个当小三儿生孩子的美女,长得都很漂亮。她们的共同话题就是当小三的心得以及孩子作为私生子的抚养心得。
其实,广义的非婚生子女包括的范围就大了。不过,因“父母”而生了他或她,却不给户口的惩罚不应该是其“子女”。孩子无错,是自然降生。无论情和理都应该从法律上承认他们是人,有人所应该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上户口。
中国的继承法很坑爹,完全是有利于男性,婚生子和非婚生应享有同等继承权!有没有户口这种根本是小问题!
现行婚姻法里面就有一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吧,上不上户口都不影响私生子的继承权啊。新的这一条是为了那些不想结婚的单亲妈妈准备的吧?
有些女孩子说不定就不想结婚,只想有个孩子所以去国外接受精子库什么的等等情况,或者是意外怀孕后又暂时不希望和男朋友结婚而需要有个孩子。
一朋友快三十岁了,单身女强人,自己开公司,天天跟我念叨想要个宝宝还不想结婚,如果那个建议被采纳了,简直就是为这类人定做的!
退一万步,能有钱找小三生孩子的,会纠结于小小的社会抚养费?现在也不是不能上户口,是有条件上户口。不会有太多人因为省了这笔社会扶养费就乐颠颠的去找人多生几个的。
因为跟养大孩子的开支比,社会扶养费那真是九牛一毛。这笔账很好算的!
因此,建议再推行精子库,为非婚女性生育创造有利条件,生育权不应该总跟婚姻捆绑,女人生孩子是自己的权利,找不到合适的伴侣凭什么不能生个自己的孩子?而且精子库还能挑选优秀基因!
好多女性谈了男朋友,但男朋友迟迟不肯结婚,说是等奋斗等什么都有了再结。后来,各种各样的原因分手了,结果分手后发现怀上了,难道要为了孩子去结婚?或者不能结婚就一定打掉?很多女性其实现在已经可以独立抚养得起小孩,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怀了小孩而不能上户口就要去打掉吗?
有个网友说,女生要结婚时,你们讨论彩礼高了;女生独立不结婚了,你们讨论人人这样世界人口要凋零了;女生独立抚养孩子了,你们说这样小三越来越多……敢情在你们口中,只有不要一分彩礼就嫁人生子的女人才是活的最幸福的。
其实,婚姻与彩礼或婚前银行卡的收支流水等,都没有一毛钱的关系!那么,孩子享有的权利也不应与婚姻有太多的关系。
一些欧洲国家未婚生育率超50%,拿西班牙来说,在大概两三年前的样子,西班牙新生儿中超半成属未婚生育,于是有专家得出结论,婚姻已经不再是组建家庭的必要条件。但是,却享有一切的同等的权利!
希望我国相关的制度与时代跟进的速度再快一点,也希望在现有体制框架下,法律能更多地尊重民意保护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