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之死与宋高宗
岳飞生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遇害于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壮志未酬身先死,确实让人扼腕不已。岳飞之死,宋高宗当然逃不了干系,可岳飞究竟缘何而死,千年以后仍值得我们探讨。
南宋朱熹曾说:“岳飞较疏,高宗又忌之,遂为秦所诛,而韩世忠破胆矣!”(《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三)稍微解释一下,朱熹先生认为同当朝的其他将帅相比,岳飞既无家世背景,个人资历又浅,长期在外打仗,和朝中大臣交往少,且没有任何关系网,而且还为高宗所忌惮。
岳飞如何惹得高宗如此忌惮?“岳飞抗金心切,要求增兵、提意建储等,都无一例外触动了赵构的神经。而整军训兵,礼贤下士,也让他疑神疑鬼。所以,尽管岳飞一再表示要功成身退,一旦'恢复两河之地为汉家江山’,就到庐山东林寺看经念佛,以度余年,但从赵构的角度看,这是极其不可思议的,根本不相信。”(覃仕勇《熬通宵也要读完的大宋史》)简单地说,就是岳飞功高震主。
具体而言,虞云国先生认为岳飞“岳飞个性刚正耿直,不但不善于保护自己,还在两件大事上冒犯高宗,加深了高宗的忌恨,引来了杀身之祸。
其一即绍兴七年四月,因高宗在让他节制淮西军北伐问题上出尔反尔,岳飞一怒之下上了庐山。高宗视其为'要君’,鉴于金人威胁还在,不得不好言抚慰促其下山,但同时引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剑耳’以示警告在表达不满时,已暗杀机。
其二即同年八月,岳飞出于忠心,建议高宗立储。这年,高宗オ三十岁,他唯一的儿子三岁的赵旉早在八年前就惊悸而死,而他在扬州溃退时因惊吓引起性功能障碍,再也无法生育,成为他的难言之痛。岳飞立储建议有两大忌讳,一是触犯了正值而立之年的高宗性无能的忌讳,二是触犯了祖宗家法中武将不得干预朝政的忌讳。
高宗的厌恶、嫉恨和反感是可以想见的,岳飞实在是太欠思量。再上岳飞在抗金大计上毫不妥协,宗弼以杀岳飞作为议和的交换条件宗、秦桧以屈膝议和作为巩固自己皇位与相权的根本之计,于是,岳非死不可。”(虞云国《细说宋朝》)
需要说明的是,从绍兴七年到绍兴十一年,南宋朝廷决策核心层发生了许多人事变动,宰相赵鼎也被秦桧所取代,但通过和议来为整顿家军开路这一基本路线,却始终没有发生变化。高宗赵构在这一阶段已经逐渐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解散岳家军,一定要建立起一支完全由自己掌控的庞大中央军。在此期间,岳飞及岳家军在军事上所取得一切胜利,其实都是在挖自己命运的墙脚。他们对金人的军事压力越大,金人就越容易在和议的谈判桌上把岳飞和岳家军拿来当要挟条件,岳飞的“尽忠报国”在当时也只能当作宣传口号了。
所以,当岳飞在郾城大捷后极力请求继续扩大战果时,宋高宗赵构却用十多道金字牌把他招了回来。随后发生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南宋朝廷开始“杯酒释兵权”,以中央最高军事长官(枢密使、枢密副使)的空头衔,取消了张俊、韩世忠和岳飞的统军大权。当张俊和韩世忠广置田宅,开始他们后半生“醉生梦死”的“糜烂”生涯时,岳飞则被投进了临安府的最高监狱大理寺,直至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