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追着公车的少年,如今西装笔挺体面
不如 放开那些执念
全当不曾遇见
杯酒人生来敷衍
1
最近一直在听金玟岐的《腻味》,倒不是说有多特别,而是很难得的一种吸引力。
从前听金玟岐,是因为《岁月神偷》,后来是《姗姗》,《姗姗》是我睡不着就会听的一首音乐,它不是一首催眠曲,但每次听完几遍,我就都能安心的睡着。
这是《姗姗》带给我的力量,也是我自己给我的暗示。
而《腻味》给我的暗示是:承认了宿命就输给时间。
2
一直以来,我们都熟知一个道理:没有人永远十八岁,但永远有人十八岁。
这一直是永恒不变的道理,这也是最悲哀的事实。
从前的我们一直觉得,时光那么慢,而我们正青春,那可供我们挥霍的青春,自然也是一大把。
可经历了好几次岁月的洗礼之后却发现,时光一点也不慢,反而是飞快。
那我们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我们已经不再年轻了呢?
是父母渐渐老去的容颜吗?
还是感觉身体大不如前,亦或是那追着公车的少年,如今西装笔挺体面了呢?
应该,都有吧?
3
我相信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一个闪闪发光的少年,或许他不是学业拔尖者,也不是长的最帅的那一个,可是在你眼中,他却是最特别的一个。
最近常听的一句话就是:那个男孩多幸运啊,也不知道会是哪个女孩儿的青春。
我想起了上次和朋友去旅行,在一个校园遇到的一位小哥哥。
当时他正在和他同学打球吧,尽管当时烈日当头,可依旧没有阻挡他对篮球的热爱。
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他,我只是在认真专心的负责拍照,是朋友悄悄的和我说,那位在我们几点钟方向打球的小哥哥长得真帅。
深度近视的我,还把人认错了,当时他们的球跑到了我们这边,朋友刚好坐在空地里拍照,我眼疾手快的摁下快门,向朋友炫耀我拍到了她和那个好看小哥哥的合照。
我得意的向她炫耀,我眼看着她的笑容由晴转阴,因为我认错人啦,并不是我拍在相机里的那位小哥哥。
后来我和朋友走到他们的篮球架下面,进行了一场光明正大的“偷拍”。
4
最近朋友和我聊到,她遇到了之前喜欢过三年的少年了。
在街上遇见时,朋友是有点诧异的,因为我们常说,要是有些人缘尽了的话,无论在多小的城市,都是无法遇见的。
高中毕业三年,她怀念了三年。从来不爱到街上乱晃的人,从来不喜欢大张旗鼓的人,每次回家都会向全世界宣告:她要回家了。
为的就是能够再见他一面,可是等啊啊,绕过了一条又一条的街道,她就是没有遇见他。
那时的她在想,或许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了吧?
没想到四年之后,他们在相遇的地点,偶遇了,但,之后,并没有故事。
朋友和我说,他不再是她记忆中的少年了,那时他笑起来整个人像是会发光一样。
每次送她上回家的公交车,总要学着偶像剧里一样,慢走几步,直到看不到车身为止。
现如今的他,穿着体面的西装,嘴角上扬的弧度和当年没差,可是眼神中却多了几分她看不懂的韵味。
她说她知道,她喜欢了三年的那个少年,再也不会追着公车只为多看她几眼了。
她说,那个少年,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少年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