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旧事”后记:历史是一面镜子

第一季“检察旧事”10篇文章终于写完了,但还有些话想说,就写下这篇后记。

从1982年1月到2017年10月,我在检察机关工作了35年多,经历了检察机关最繁荣兴旺的时期。我进检察院的时候,拿到的是浙江省检察院第108号工作证。当时高兴坏了,加上我正好凑满“一百单八条好汉”(当然包括女汉子)。我离开的时候,浙江省检察院已经有三四百号人了。光从人员和办公楼的规模,就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到30多年的变化。所以,我和所有离开检察院的朋友一样,总有一份不舍。今年以来,到过多个地方,听到不少转隶的同事在欢送会上感伤的离别故事。他们的心情我很理解。在一个单位干了一辈子半辈子,总有一点感情。无情未必真豪杰。于是,我乘着记忆力还可以,身体也还健康,写下一点文字,总算也不枉在这个行当闯荡了几十年。

7年前,儿子上大学时选了历史系。受他的影响,我也看了不少历史书。看着看着,我顿时觉得,历史真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历史中不仅有无数感人泪下、发人深思的故事,更能映射当前的现实。我们无数次惊讶地看到,历史总是在一遍又一遍重复。历史中的光鲜和耻辱总是那么相似。如果你能熟读历史,也许你就可以避免很多的失误和过错。尊重历史,从历史中寻找现实的出路,也许是一种简捷的方式。

对于存在历史不长的检察机关,尊重历史尤其显得珍贵。我和很多朋友说过,公检法三机关中,唯有检察机关历史最短,体制最不稳定。全世界的公安(警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职能都是一样的,但检察机关的职能却是五花八门的。就中国而言,从晚清建立现代检察制度之后,检察体制就一直在变化中,从未固定下来。我们一直在摸索最适合中国法治建设的体制。对这种摸索,现在我们还难以判断是非。但是至少有一条,对过往的历史,我们一定不能忘记。

2008年11月21日,时任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向恢复重建后浙江省检察院第二任检察长胡灿时颁发检察荣誉勋章

我到过省内外很多检察院,发现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很多检察院没有自己的院史陈列室,即便有也比较简单,院史资料很缺乏。检察史志编撰工作也相当落后,已经完成的检察史志多数只记录会议、文件、人事等事项,对处于检察工作核心地位的重大案件记录不详。记得苏联早期电影《列宁在1918》中,列宁有一句名言:“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这句话对检察机关具有特别的意义。越是历史短浅,越要尊重历史。历史能够帮助我们避免重犯错误。

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向在检察机关工作25年以上的检察人员颁发检察荣誉勋章

我写下的这10个故事只是浙江检察机关历史中10朵小小的浪花。从这些浪花中却能折射出很多东西,譬如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精神、反腐败与经济建设的复杂关系、司法办案中正确理解法律精神的必要性、犯罪行为发展中偶然与必然的关系等等。希望还留在检察机关的同事们能记住这些历史,能无愧于胸前佩戴的检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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