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确权”?2021年起,农村房屋统统“这样”处理,不用再争了

根据社科院的统计报告来看,截至2019年12月,我国整体城市化率已经突破了60%的大关,达到了60.6%,距离发达国家70%的城市化率更近了一步。此外,根据社科院去年8月份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0》的预测数据来看:预计到2025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5.5%,保守估计新增农村转移人口在8000万人以上;农业就业人员比重将下降到20%左右;乡村60岁以上人口比例将达到25.3%,约为1.24亿人。
也就是说,未来5年将有8000万人口流入城市,对于刚流入城市的人口来说,买房自然是不太现实,因此只能选择租房。随着工作逐渐稳定,收入逐渐增加,许多人口选择了在城市落户,但与此同时,这些人在老家也有自己的房子与宅基地,因此就出现了一系列的相关问题。
在城市买房落户之后,由于“人户分离”,那么未来还能继承老家的房子吗?
这个问题在今年起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中给出了答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地房一体原则,继承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也就是说,即使是城市户口的子女,依旧可以继承老家的房子,而且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都能顺利继承。为什么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呢?因为宅基地属于“全体农村的集体所有”,但落户城市的人已经不再属于农村集体,因此无法单独继承宅基地。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地随房走”。
此外,还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关键点:第一,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或者闲置两年以上,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收回。这是为了提升土地的利用率,由于每年流入城市的人口数量比较多,那么相应的农村土地资源就被闲置了,因此作为城市子女来说,最好是隔一段时间就回老家看看。第二,不可以在宅基地上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由于宅基地已经划分明确,因此不得进行扩建,如果有相关需求需要进行上报获得批准。如果是合法“拆迁”造成的房屋毁坏的话,可以获得一笔拆迁款,但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法获得。
所有农村老房子都可以继承吗?并不是,未经“确权”的房屋无法被继承!
按照百科的解释,“确权”的意思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有使用这块土地上房地产的权利。但近些年,一方面是人口不断进城,另一方面是宅基地的不断划分与扩张,不少人都搬到了新的宅基地房屋入住,这就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形成了很多“空心村”。
为了减少这种情况,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了6类违法用地的情况,并且不允确权:
1、违法占用耕地和突破生态红线的房屋;2、私自开垦土地上建造的房子;3、宅基地和房子所属权存在争议的;4、不符合乡村规划,未经过审批的建筑;5、城镇居民购买的小产权房或宅基地;6、一户多宅,以及超出部分。
多个子女家庭老房子继承问题
如今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但对于以前的家庭来说,往往都有多个兄弟姐妹,而父母在老家往往只有一套住宅。此外,很多家庭都只会让其中一个孩子进入城市打拼,剩下的留守在老家。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老房子又该如何继承呢?分为三个情况:
如果父母已经离世,且家庭为独生子女继承,则由子女继承,无论户口在城市还是在农村。
如果父母已经离世,家庭由多个子女组成,由目前仍然留在农村、且户口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继承。
如果父母已经离世,且留下了相关遗嘱,则按照遗嘱的方式继承。
确权已进入尾声
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文件《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显示:
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同时强调,由于今年的特殊情况,推进工作受到阻碍,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提出了加快登记工作的若干要求。虽然时间节点比较紧凑,但是整个注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按照相关规定,确权的相关工作本来应该在2020年就已经完成的,但由于2020年情况比较特殊,因此很多地方宅基地确权工作并没有能够有效开展,因此相关工作会在2021年继续展开。对于老家有房子的城市子女来说,可以关注一下自己老家的落实情况。
也就是说,对于老家宅基地还未“确权”的家庭而言,需要时刻关注自己老家宅基地的确权工作进度,明确自己是否符合确权要求。与此同时,老家的房子继承方式也已经明确,子女不用再争了。虽然农村的房子不如城市价值那么高,但也是父母花了一辈子的积蓄建造起来的,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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