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观后感之二:它真不是神药也不是神片
《我不是药神》上映后好评一片,超过55%的观众在豆瓣电影上给予五星好评,评分一直高居9分以上,到今天才跌至8.9分,远远超过了大多数国产影片。它果然是一部完美无缺的神片么?显然不是。所以,我必须要来说说《我不是药神》的硬伤。上一篇说了它的法律硬伤,今天我再说说它的情节硬伤和表演硬伤。
首先,我想请问读者诸君和观众诸君,你们了解慢粒和格列卫么?因为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影片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特效药物改名为格列宁,但生产销售企业仍旧是瑞士诺华公司。所以,《我不是药神》讲述的毫无疑问是关于格列卫的故事,编导演也毫不避讳地承认。那么,影片中关于慢粒和格列卫的情节是不是有硬伤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在前文中,我写到,我曾经有家人身患慢粒白血病,也曾经通过病友购买过印度仿制格列卫,所以我知道一些关于慢粒和格列卫的基本知识:
慢粒与普通急性白血病正好相反,多发于50岁以上的人群,平均发病年龄为65岁,男性比女性更常见。影片中那么多中年、青年甚至少年慢粒病人的情况不符合事实。普通急性白血病才多发于青少年。
格列卫并不是神药,它虽有明显的延缓慢粒疗效,但副作用严重,很多人服药后不得不停药。影片显然夸大了格列卫的疗效作用。试问:如果真有这种一击必中的神药,慢粒还会是一种危险的疾病么?
格列卫药价高昂,不仅中国,全世界都有强烈反映,但迄今为止,中国从未发生过慢粒病人集会抗议格列卫高价事件。影片中抗议冲击企业的事件完全是虚构的。
据我所知,就像《我不是药神》的故事原型陆勇案件一样,迄今为止,流入中国的印度仿制格列卫都是通过汇款邮寄的,并没有电影中那样几十箱的走私情况。须知,那是一盒可以服用一个月每天只需服用一粒的药片!不可能几十箱地从海上走私。
慢粒是一种相对少见的恶性肿瘤疾病,大约占所有癌症的0.3%,占成人白血病的20%。总体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到二。一个城市,即便像上海那样的特大型城市,也不可能有几千慢粒病人,更不可能都聚集在马路边送行。影片最后慢粒病人在街道两旁送别程勇的桥段渲染太过分。
中国公安机关在侦查中会听取报案企业(包括外资企业)的意见,但不可能让外资企业人员参加内部案情分析会。刻意把公安机关塑造成外国企业的“狗腿子”显然很不合适。
疾病的治疗是一个复杂的现象,迄今为止无法治愈的疾病还很多。医保体制的改革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即便美国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奥巴马政府花了两届任期力推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特朗普一上台就废止了。何况乎发展中的中国?把疾病归咎于贫穷,归咎于药价,归咎于医保制度,都是简单化的思维方式,于事无补。
除了上述情节上的硬伤,还有不少表演上的硬伤:
影评界对《我不是药神》中演员的表演评价很高,但都忽略了一个基本的问题:没有表现出慢粒病人的症状和痛苦。《我不是药神》上映之初,很多人称它为《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中国版。我以为,从表演角度说,《我不是药神》远远不如《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被人称道的主要之处是表演。饰演罗恩·伍德鲁夫的马修·麦康纳和饰演雷恩的杰瑞德·莱托因为杰出的表演赢得了当年的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和最佳男配角奖。他们把艾滋病人病痛缠身、吸毒成瘾却渴望生存的细节表现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反观《我不是药神》,在表现慢粒病人的痛苦上就显得非常欠缺。如果没有疾病的痛苦,那么影片的格列卫主题还有意义吗?那么生龙活虎,那么能打,还像个慢粒病人吗?这点上我们真得要向《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好好学习。
《我不是药神》中徐峥饰演程勇的外观形象确有变化,令人耳目一新。有观众戏称:终于看到长了头发的徐峥。但人物的内里性格还不够丰满,从程勇退出代购印度格列卫,到后来的自我救赎的转变,缺少足够的铺垫,不够自然。影片后半部分对程勇一味拔高,缺少前半部分夫妻、父子感情关系的生动细节,人物变得单薄而概念化。与片名正好相反,编导一直在把程勇塑造成神一样的完美无缺的人物。
吕受益、黄毛、刘思慧、刘牧师这几个影片中的主要人物形象更显得单一,没有在慢粒疾病造成的痛苦和个人性格发展之间形成有说服力的连接。有网友对黄毛提出质疑:这种染黄毛的形象完全不属于农村穷孩子。我很认可这个质疑。
因为只看了一遍《我不是药神》,情节和表演硬伤只能举出这些。这些硬伤说明,影片的编导对关于慢粒和格列卫的社会现象还缺乏真正的了解,对人物的塑造还缺乏真正的诚意。所以,影片只能是幼稚煽情情节的堆砌,借用观众廉价的眼泪来质疑现行医保制度和法律体系,缺少有深度的理性分析和生动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