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税讯(目录)7】(4.25-4.29)

内容来源1.卢森堡明确金融机构提交“通用报告标准”期限【每日税讯33】(2016-4-25)2.葡萄牙公布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英国签署多个“《受益所有权信息交换协议》说明与技术备忘录”4.美国财政部发布IRS 2016年申报状况报告5.赞比亚拟实施资源税制改革1.捷克调整参股免税制度和提高子女抵免标准【每日税讯34】(2016-4-26)2.卢森堡拟降低公司所得税税率3.挪威拟改变非居民的增值税注册规则4.希腊将提高增值税标准税率5.欧盟环境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2014年为6.3%1.30个国家和地区联合签署《受益所有权信息交换协议》【每日税讯35】(2016-4-27)2.格鲁吉亚降低混合动力乘用车消费税税率3.津巴布韦修订二手机动车消费税税率4.波兰将提高增值税注册标准5.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发布同行审议第一阶段突尼斯报告1.美洲税收管理中心第50届年会在墨西哥首都召开【每日税讯36】(2016-4-28)2.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提高境外投资者不动产印花税附加3.韩国实施纳税信息自愿披露计划成效显著4.捷克针对逃税行为修改刑法典5.哥斯达黎加发布“金融账户税收信息申报尽职调查程序”讨论稿中国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每日税讯37】(2016-4-29)1.希腊拟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2.乌克兰已确认加入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机构协议》3.芬兰实施反灰色经济和金融犯罪战略4.爱尔兰提高电影税收抵免限额5.游客在中国台湾可以电子办理增值税退税注:税讯的具体内容请查看当日的【每日税讯】。

附:特别推送1:国务院发布通知明确营改增以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对半分成2016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暂按50%比例划分,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期限暂定为2-3年。· 同时,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16〕1号),加强各项试点工作,确保营改增5月1日顺利实施。· 注:国发〔2016〕26号文件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4/30/content_5069490.htm。特别推送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2016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明确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相关政策。注:文件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113107/content.html。特别推送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2016年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明确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注:文件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11119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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