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发病原因和起因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因概要: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病因主要分为2大方面:病因,电离辐射是引起放射性疾病的明确病因;发病机制,电离辐射作用于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后的损伤机制分为原发和继发作用,两者互为影响,导致细胞、组织和器官损伤。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详细解析:
病因:
电离辐射是引起放射性疾病的明确病因。放射性工作人员所从事的不同类型的职业活动,是其发病的重要条件。如果放射源管理不严,造成丢失;从业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防护设施不完备,工作环境不良;个人防护意识不强,不重视个人防护等,则均可能导致超剂量限值水平照射,引起急、慢性局部或全身放射性损伤(包括内、外放射病)。
发病机制:
电离辐射作用于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后的损伤机制分为原发和继发作用,两者互为影响,导致细胞、组织和器官损伤。
原发作用有两种方式:①直接作用,射线将能量直接传递给生物分子,以电离、激发包括辐射导致DNA链断裂、损伤细胞壁,或以其他形式直接与细胞作用,致使分子结构的改变和功能的丧失;②间接作用,电离辐射射首先作用于水,引起水分子活化和自由基生成,通过自由基再作用于生物分子,导致DNA和RNA分子链断裂,破坏细胞功能,引起细胞损伤。在电离辐射早期阶段,直接作用占重要位置。但由于机体含大量水分,在吸收辐射能量后,自由基的间接作用则更显重要。
继发作用在放射性损伤的进程中机制比较复杂。例如,体液调节失衡、膜通透性改变、微循环障碍、免疫功能低下甚至破坏、毒血症表现等都会进一步加重放射性损伤,引起严重的组织、器官的病理变化。机体各类细胞、组织和器官对辐射的敏感性不同,因此,接受照射后产生的反应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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