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男子与2女在旅馆过夜 与其中一人发生关系后 悲剧发生了

来源:真正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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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的案例不计其数,很多公民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当别人犯错的时候不懂的报警保护自己,而当自己犯错的时候也浑然不知,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

敲诈勒索本就触犯法律,应该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也应该时刻警醒自己,为人处世要遵纪守法,尽量多为家人考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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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11月26日报道,辽阳50岁的朱女士和51岁的赵女士分别入住大连长兴岛一家旅店,当晚同事曹某与朱女士发生了性关系,并微信告知赵女士,商量讹诈曹某钱财。

2019年3月15日,赵女士故意假装知道了二人的丑事之后非常震惊,并且觉得非常丢人。让朱女士佯装羞愧难当,提议曹某用钱解决并掩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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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暗中录像记录这一画面,曹某拒绝后。朱女士以被曹某强奸报警要挟为由,向曹某索要5万元,曹某没给,于是二人报警。

据悉,朱女士因不满曹某工作中对其有不当的亲密行为,心怀不满便连同赵女士设下此陷阱。这次旅店事件是之前就商量好的,无论曹某与哪位女士发生关系,都采用此方法勒索发泄情绪。

警察调查之后得知真相,2019年4月16日,赵女士、朱女士的家属向曹某赔礼道歉,曹某对两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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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4日,以敲诈勒索罪对赵女士、朱女士提起公诉,均获刑一年,分别缴纳罚金5000元。虽二人坦白处理,并且得到曹某的原谅,但二人触犯了法律是不争的事实,无法逃避罪责。

以上事情虽然告一段落,但也引发大众的深思。其一,二位女士的做法并不正确,如果朱女士真的曾经受到曹某的骚扰,应该寻求法律的保护,而并非连同好友以身犯险试探法律的底线,直接将受害者的身份变成了被告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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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自损八千”,为了陷害别人而伤害自己,本身就是不正确的做法,对社会和家庭影响也都非常不好。作为一个成年人和长辈,应当给家人和年轻人以示范的作用,这种行为也是值得反思的。

触犯法律是需要受到对应惩罚的,与人情和所谓的事情严重性和缘由没有太大的干系,人人都应该以身作则,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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