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跟你讲情分,只想跟你讲规则
文 / 零拾君
谁都知道,中国是个关系型人情社会,凡事都讲人情讲关系而唯独不讲规则。
说到“找关系”,几乎每个中国人都不陌生。
大到找工作、孩子入学,小到求医看病、外出搭车,很多人脑子里闪过的第一想法便是“有没有熟人”?
在生活中,我们要做什么事,往往潜意识里首先反应:关系!
医院有没有人?政府有没有人?法院有没有人?房地产开发商有没有人?家中有人犯了法,就想方设法找亲戚找朋友找熟人为其开脱罪责。
甚至连学生想当个班干部也要托关系。
被找的人,若不行方便之门,就会被冠之以“不够意思,不够朋友”“不仁不义”的骂名。若你和亲戚朋友讲规则,更会被大家认为是一个“六亲不认”没有人情味的人。
有时候,这些复杂的人情关系让人很累很头疼,让你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不照着做,无疑会被亲戚朋友谴责谩骂,让你失去亲情失去朋友变得孤立无援;按照他们的要求做,那就明显践踏了法律,违反了规则。
有法可依有规则可寻的话也就不需要托关系了。
规则社会的运作是靠规则来调节和维系的,而中国社会是一个可以靠“关系”来调节和维系的社会。
虽然也有法律,有道德,有规则,但“关系”可以超越法律,腐蚀道德,破坏规则,“关系”可以造就法外之“法”、“关系”内的“道德”(如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潜规则。
中国的“关系”文化,就像穿透了柏油路面、水泥广场而蔓生的野草一样,经受住了工业化、都市化和市场化的冲击,顽强地生存下来、蔓延开去,甚至在这种博弈过程中腐蚀、扭曲、改造了市场化进程,使其成为“中国特色的市场化”。
而这样的关系何其让人烦心。
大家都知道这种人情来往,人情、人脉你动它一次,你就得付出,你欠了人情,总要还。
中国不仅是个人情社会,还是个有礼节爱面子的社会。
孔子云“来而不往非礼也”,所以要有来有往有欠有还,而这种人情债的偿还,很多时候它所付出的代价要比当初按规则办事多得多。
冯仑在《野蛮生长》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哥们开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一看是熟人,就说:“算了,你过去吧。”这哥们在心里窃喜:省了50元。第二次又路过这儿,拐错弯了,正好又碰到了这个朋友交警:“又你当班啊?”对方又说:“没事儿,过去吧。”又省了50元。人家帮了自己两次,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于是找理由请对方吃饭,还这个人情。结果一顿饭下来,花费远远大于100元。更要命的是,吃饭时,他多了一句嘴:“弟妹忙什么呢?”对方说:“不争气啊,一天在家没啥事儿。要不上你那里找个活,随便给点钱就行。”他一口应承:“没问题,哥们的事就是我的事!”等朋友媳妇来上班后,得想着怎么开工资呢?再怎么也不能低于2000元吧。然后上班后却发觉对方不但能力不行,还懒惰。因为是朋友的媳妇,说也抹不开面,导致其他员工很是不满,公司因此受到很大影响,两年后他实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跟对方说:“让她回家吧,我每月给她开1200元。”对方一听就急了:“瞧不起我媳妇啊……”这下好了,他一年搭进24000元,还得罪了朋友。
如果当初交警一上来敬礼,说罚款50元时,然后他乖乖地缴50元,后面的一切不愉快都不会发生。
对于这一点,齐白石老先生做的特别好。
白石老人家的门口和客厅,都贴满了卖画和刻印的润格:“卖画不论交情,君子有恥,请照润格出钱。”“花卉加虫鸟,每一只加十元,藤萝加蜜蜂,每只二十元。”“已出门之画,回头补虫,不应。”“已出门之画,回头加题,不应。”
请他作画,一只虾十块,两只二十。如果你只带了十五块钱,对不起,“那我就只能给你画一只虾。”再在画幅角上画一个虾脑袋。这就是绝对按规则办事情。
我们总喜欢讲情分,而把情感和法律规则混淆在一起。只讲情分,不讲规则,还骄傲地宣称,中国是个讲究人情的社会。
人情社会麻麻杂杂,模模糊糊,不讲原则,什么“人熟了,飞机都要刹一脚”,竟然熟悉到改变公共社会的规则,将公共利益变为私人人情,这严重损害了社会制度,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可是我们的社会就是这样,人人都号称熟人,找关系,托门子,置规则法律不顾,给自己开方便之门,全社会都如此,大家都在为一己私利而破坏着规则。无怪乎黑格尔说:“中国是一切特例中的特例!”
当人情大于法律,大于原则,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不看法律而看面子看熟人时,那绝对称不上一个文明的社会,那是一个是落后的小农经济的社会。
什么时候中国能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什么时候中国人真正懂得原则不能违反、人情不能大于原则、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时,我们的社会才能进步。
当有一天,你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即便是一个熟人也没有,只要你的请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对方就必须及时给你办理!一旦不及时办理你马上就可以控告对方渎职,而且一告一个准,那个时候,社会才真正走向文明变为高层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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