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以作事谋始
【原文】第六卦 讼 天水讼 坎下乾上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xiàn]大人,不利涉大川。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九二:不克讼,归而逋[bū],其邑人三百户,无眚[shěng]。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九四:不克讼,复既命,渝,安贞,吉。九五:讼,元吉。上九:或锡(同赐)之鞶[pán]带,终朝三褫[chǐ]之。
《讼卦》的解读基本也就到这里了,而最终我们从《讼卦》之中又领悟到了什么呢?回到卦辞的理解和概括,能够在是非与争斗中坚守中道,这只能显示自我德行修养的高尚,但对于克服艰难险阻成就大业而言却没有什么益处。因而卦辞说:“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身陷是非与纷争之中,又怎能超然处之?不论是“归而逋”(逃避拖延)还是“复既命”(反复思考),或多或少的都会身陷其中而牵扯自己的精力,同时也会在自身发展的道路之上或多或少的徒增烦恼与困惑。因而,《讼卦》的本意实际上还是主张远离是非,远离纷争,避免冲突,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故而,《讼卦》象辞这样说:“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天与水违行”,我们如何理解呢?我们能够观察到的太阳自东向西运行,这也就被古人认定为天的运行方向,就是自东向西;而就传统的中国之地,也就是中原之地,所有的河流都是自西向东流的。因而,这里说“天与水违行”就是说天与水是逆向而行相互对立的,这就象征着意见不合而产生争斗,也就是“讼”。为了避免产生分歧和争斗,在事物的初始阶段就要有所预见的进行谋划。也就是要将各方因素都考虑进来,避免分歧和争斗的发生。事实上,往往事物在开端之时,那些所谓的是非、争斗与冲突是没有显现的,通常它们的出现基本都是在事物运行的过程之中,我们可以理解为中途。“作事谋始”,实际是在警示我们:要善于在事物发展之初就分析和判断出各方因素,要将其中潜在的对立因素化解在未成或是萌芽之中。这样,矛盾、冲突和纷争也就不会出现了。事实上,这些所谓对立的、矛盾的因素其实也一直就存在于事物之中,这也是事物发展不可违背的规律。(这当然也是一个哲学命题了,我们没必要深究,了解一二也就是了。)
《老子》第六十四章中提到:“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我们理解为:事物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没有出现征兆时容易谋划;事物脆弱时容易化解;事物细微时容易消散。因此,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以前就处理妥当;避免祸乱要在它没有发生之前将它治理好。结合《讼卦》象辞来理解,避免诉讼与纷争最有效的方法也就是没有纷争,而没有纷争的前提也就是在它没有显现之前就将它化解并消除。这也就是《象辞》中所说的“作事谋始”,引申的来理解:君子做事要深谋远虑,要有先见之明,这样就能够有效的化解和避免冲突。传承文化经典分享学习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