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试点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河北省民政厅网站近日发布《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80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表示,将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

今年的河北省两会上,温利军代表提出了关于“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对此,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表示,河北省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呈现逐年加快趋势,截至2020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481.20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9.85%,高于国家1.15个百分点。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受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迁移流动的影响,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形势更为严峻。

为此,河北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国家战略,全面加强政策创制、积极推进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提升。

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方面,一是强化法治保障。2016年12月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8年9月修订《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明确家庭、社会、政府在农村养老工作中的职责责任,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加强政策创设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省民政厅及相关部门,在财政支持、监督管理、规划落实、土地保障、税费优惠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基本构建起符合河北省实际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有力促进了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方面,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和审批涉及中介事项。推动“一门、一网、一次”办理,简化市县行政审批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流程。

二是完善奖补政策。每年省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亿元左右、省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70%以上统筹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建立了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补贴等10项奖补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新建、改建、租赁改造三种方式分别给予每张床位8000元、3500元和15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按新建、改建或租赁两种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三是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养老机构和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

四是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将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现状老龄人口占比较高和老龄化趋势较快的地区,适当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各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对养老服务设施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

在推进服务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保障能力。2018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省级筹措近3.9亿元资金对安全隐患突出、设施设备不足的进行改造提升。

截至2020年底,已改造完成218家,在硬件设备、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取得较明显成效。在全省推广邯郸魏县、石家庄新乐市经验做法,通过委托管理、整体租赁等方式,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

二是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建设养老机构。总结推广沧州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在8个原贫困县集中建设18所养老服务机构,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照护服务难题”的经验做法,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农村公益性养老院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截至目前,全省农村地区共有养老机构978家、床位12.94万张。

三是推进农村互助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提质增效,增强助餐、助医、助娱等日间照料功能。

四是稳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采取内设、托管、协议、嵌入等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的基础医疗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实现全覆盖,445家农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248家具有医保定点资质。探索开展村卫生室托管幸福院的基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采用“联体建”“扩容建”“协议建”“签约建”等多种方式,促进乡村卫生机构与农村互助幸福院的互通融合。

五是协调推进康养产业发展。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旅游等相关产业加速融合。启动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建设,全省共遴选出三河市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石家庄市老年养护院等5家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石家庄市井陉仙台山森林康养基地、承德奥伦达部落·丰宁森林康养小镇入选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大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力度,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在推动出台《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通过立法形式将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加强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等政策固化下来的基础上,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同时,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年内计划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5000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床位15000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1000个以上,增强养老服务能力。

此外,还要提升农村养老设施保障能力。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在县级层面,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成功能完善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在乡镇层面,拓展现有养老机构功能,或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在50%以上的乡镇建成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村级层面,以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为依托,发展互助性养老。

来源: 青新社 【整理摘编:时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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