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用做账的会计分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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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价操作实务
作者:刘海湘
当当
在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公司将自有办公楼出租一部分。那么,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该如何向承租方收取?
2019年8月,甲公司取得自来水公司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00元。
其中,自用水费含税价格6180元,承租方使用水费含税价格4120元。取得电力公司按13%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2600元。
其中,自用电费含税价格13560元,承租方使用电费含税价格9040元。
那么,办公用房在2019年8月发生的水电费支出,甲公司应如何向乙公司收取?
甲公司按照转售水电,向乙公司收取相应的水电费用,并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以此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相应处理。
其中,对向乙公司收取的价税合计4120元水费,甲公司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可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章来源:房企建安财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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