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销售继续“低温运行”,正规引线是这个颜色!不是千万别点…

1月

28日

今天是农历小年,根据规定,只有农历小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在安全和环保呼声越来越高的当下,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继续“低温运行”。

相关规定:

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的建成区,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节日期间,广大居民如果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如下:

展开剩余80%

市应急管理局:12350 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市公安局:110 66571819(白天) 66571800(夜间)

市民购买烟花求少不求多

上午10点,市民姜先生来到辽源路上这处零售摊点给孙子姜骏熹挑选了三件小型烟花。他说,现在过年家里大人都不放鞭炮,为了哄孙子开心,这些就足够了。

一上午时间,这处摊点一共做成12笔生意,全部是大人给孩子买烟花,单笔开销都在百元左右,价格千元上下的大型礼花则无人问津。

随着安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这些年春节,大量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者逐年减少,少买几样烟花,让小朋友感受一下传统年味,成为越来越多岛城家庭的选择。

鞭炮安全环保标准同步提升 市民选购认准正规渠道

公众对安全和环保的要求也传递到了烟花爆竹的生产环节上,市区烟花爆竹批发商、青岛东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年,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把相当一部分精力用于开发安全性更高的儿童玩具类烟花,在传统鞭炮方面,则不断提高环保标准。

按照规定,农历小年、除夕、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专业人士提醒,市民一定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并遵守产品上的安全说明。比如就可以从引线的颜色上来辨别是否是正规商品。

让我们文明过好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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