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曼谷最新防疫措施:允许部分水上设施、图书馆等室内设施开放
近期有泰国旅游计划的小伙伴注意了,曼谷疫情较为严重,东南亚e生活小编分享最新的曼谷相关防疫政策,希望能帮到您~
继泰国政府宣布进一步放宽全国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后,曼谷BMA发布了最新的《临时关闭场所令》(第33号),允许曼谷更多类型的场所和企业从今天起恢复运营。
- 公众游泳池或其他类似业务;
- 用作运动或海洋活动的各类水上设施,如水上摩托、风筝冲浪、香蕉船航行等,都被允许在21点前对一定数量的顾客重新开放,并且被允许举办没有观众的体育赛事
- 学习中心、教育科学中心、科学园、科学文化中心和展览馆;
- 公共图书馆、社区图书馆、私人图书馆和书屋
- 售卖食品或饮料的商店允许经营到23时。这些场所应将食用食品和饮料的人数限制在常规座位的50%以内。禁止在上述场地饮用烈性酒及含酒精饮品。
- 所有户外和通风良好的室内运动场所均可开放至21时,并获准举办没有观众的体育赛事;
- 便利店可按规定时间恢复营业:
- 任何容易传播疾病的活动;可以组织会议、研讨会、宴会、分发食物或相关物品、聚会、露营、电影或电视节目制作、宗教活动、修法、与年长亲属的会议等,但人数不得超过50人。
BMA最近的第32号命令允许以下五种类型的场馆重新开放。
- 根据严格的公共卫生措施,博物馆、国家博物馆、地方博物馆和类似的博物馆、历史遗址和古代古迹被允许重新开放;
- 公共公园和植物园只允许开放供散步和跑步运动之用;
- 美容诊所、美容服务医疗诊所和美容诊所允许在有资格的医生监督下重新开业,必须在严格的公共卫生措施下经营
- 健康相关的机构(特别是健康按摩店和健康水疗店)只允许在提供足底按摩服务时重新开业;
- 在皮肤或身体任何部位(面部除外)纹身或穿洞的场所,以及美甲和足疗店均可重新开业。工作人员必须一直戴口罩。但是,如果发现任何新病例,必须关闭房舍14天。同时,购物中心、购物中心、社区购物中心或类似的机构可以按正常时间营业,直到21时。
《临时关闭场所令》(第31号)中规定的其他剩余场所和企业将从2021年6月14日至30日继续关闭:
- 学校、补习学校、各类教育机构的建筑物、场所;
- 娱乐场所,任何提供与娱乐场所、娱乐场所、酒吧、酒吧、卡拉ok店类似服务的设施。或其他类似场所;
- 按摩室;
- 沐浴服务设施和蒸气浴和草药蒸汽设施;
- 斗鸡圈和斗鸡训练圈;
- 斗牛场、斗鱼场或其他类似的运动场地
- 电影院、剧院和剧场;
- 水上乐园和游乐园;
- 儿童游乐场及游乐设施;
- 动物园和动物展示场所
- 滑冰场、旱冰场或其他类似活动;
- 斯诺克和台球厅;
- 保龄球馆和游戏机街机;
- 游戏中心及网吧;
- 健身中心;
- 展厅、贸易展览中心和会议中心
- 托儿所(在医院经营并经常住院的除外)、幼儿发展中心和学龄前儿童发展中心;
- 养老院(除定期入住外);
- 拳击馆、拳击训练馆;
- 武术学校(体育馆);
- 社交/交际舞学校和学院;
- 赛马课程;
- 护身符及佛像交易市场及中心
- 减肥中心、美容诊所和美容诊所(未被证明为医疗诊所);
- 健康相关机构(特别是美容按摩店);
- 各类比赛场地;
- 娱乐场所或者公众表演、娱乐场所;
- 提供会议室、餐饮室、餐饮场所等服务的场所
- 美容院、理发店(只允许为在店内等候服务的用户提供洗头、理发、分层、穿衣、服务等服务)
曼谷的口罩规定要求所有人“在住所或住所外始终正确、正确地佩戴卫生口罩或布质口罩,直至另行通知。
根据BE 2558 (2015)传染病法第52条,任何违反或不遵守此命令的人将被处以不超过一(1)年的监禁,或处以罚款不超过十万(100,000)泰铢,或两者兼施,并且违反紧急情况下公共行政紧急法令第18条BE 2548 (2005)的规定,可处以不超过100,000泰铢的监禁两(2)年或处以不超过四万(40,000)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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