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刑·和奸·同性恋 | 朴微·早茶夜读
直奔《红楼梦的法律世界》中的犯奸一章。
01
对于犯奸的处罚,书中介绍道“家法祖规往往比国法严厉的多”,且大多是私自处刑,并不牵扯到官府。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古代中国,家规、祖规、村规等等在一定范围内是一种相对独立于国法的法律系统,我们或许也可以说,前者相比较后者更能反应一时一地民众对某种现象或事件的态度——规则的制定者、监督者、执行者全部来自民间,而非一般而言的“上层”。
这不仅让人想起蹇先艾那篇著名的小说《水葬》,“文明的桐村”村民抓住了小偷,却按照自古以来的村规对他处以水葬这一极刑,处刑之日全村倾巢出动,四五个大汉押送着小偷,“面部飞舞着得意的颜色”,孩子们笑的合不拢嘴,妇人们千姿百态焦躁不安……整个处刑过程俨然成为了一场“合法”的死亡狂欢。
曾看到微博上有网民发愿,希望针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恢复凌迟酷刑,立刻唤来八方点赞。是啊,无论哪一个孩子被拐,换来的都是一个家庭彻底的痛苦与疯狂,即使还没有孩子的我也能想见这一点。与《水葬》中正义旗号下的狂欢不同,这种情形是一种发自真心的愤怒与痛恨。
如今家法私刑之类的现象在中国不再如历史上那样常见了(但依然存在)。在某些非洲、南美洲国家里,我们还是能经常看到类似的情形,网络上流传着许多窃贼被剁手,通奸者被阉割之类的消息和视频。上述那些网民的发愿也往往出现在这类视频下面。但不知发愿者有没有注意到,即使有如此极端的刑罚,这些国家的犯罪率也没有因此减少多少,这些国家的民众生活也没有因此安定、幸福多少。酷刑在这里的作用仿佛只是发泄了民众的情绪,满足了民众的猎奇,而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法律”的作用和价值。我没太听过那位著名的罗翔老师的课,但他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大意为: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对犯罪者的惩罚,一方面是对施法者的限制。这或许是更深层面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脑海中浮现出一句话:对恶者的极端愤怒,和行恶本身,本质上同根同源。如何对此进行限制,如何引领人这种复杂的生物走向文明,是法律面临的棘手任务。
02
书中对和奸与通奸的区分很有意思。按照作者的观点,通奸即男女共通,两情相悦,而和奸则是男方主动,女方被迫同意。对此,作者解释道:“也许是中国妇女长期以来的性封闭和经济上的从属地位,使她们在性关系上倾向于扮演被动和服从角色,从而影响了立法者的观念,创造出了'和奸’的概念。”
实际上,女性在性行为中的被动与从属地位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属于整个人类社会。有学者指出,自人类发现性行为与生殖繁育的联系以来,性便衍生为一项依附于生育的义务性活动,而在这项义务中女性承担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即怀孕生子,这会直接降低女性的生存能力,因此她们需要获得男性的保护,从而不得不成为依附和屈从的角色。换个角度想,当今女权运动的兴起实际也与避孕技术的成熟与普及密不可分,性与生育的分离使人类可以单纯享受性行为的快乐,而无需承担生育的成本,那么在这一分离中获得最大解放的无疑是女性。
然而,女性在性行为中的“被动感”目前依然没能彻底消除。以强制性行为(强奸)为例,即使排除“男性力气普遍大于女性”这一所谓公理,男女生理构造的差异也决定了“女性强奸男性”的不可能——在男方不自愿的情况下,性行为根本无法开始。因此在目前中国的刑法中,强奸罪的对象只涉及妇女和幼女,而不包括男性。
03
但是上述法律条文却忽略了一点,这就是男同问题。男性强奸男性的情况在现实世界中完全可以发生,甚至包括对男童的娈童行为,但在目前中国的法律系统下,对犯罪者却只能从暴力与侮辱等方面进行处罚,无法从性权利受侵害本身量刑。
《红楼梦》中有关同性恋的描写可谓屡见不鲜,曹雪芹“在描写这类事情时,似乎毫无禁忌避讳”,作者认为这是因为中国没有对同性性行为的特别歧视,而西方由于宗教观念的影响对同性恋则极为排斥。继续追问,为何中国古人对男女大防极为敏感,对同性恋的态度却十分温和?查考相关论文,论点基本集中在伦理层面——换句话说,中国古人信的和西方古人信的不一样。在中国,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将直接对家族的正常秩序、人员结构产生影响,也将破坏婚姻所形成的纲常。而同性恋存于婚姻之外,又不会产生“传宗接代”的后果,于是便被默许存在,也充当了严守男女大防背景下的“泄压阀”。
从这点来看,为何中国现代社会对于同性恋的容忍度却并不太高?我想到的解释,首先是男女之恋的自由性、正当性得到肯定和宣扬后,同性恋与异性恋群体开始进行清晰的分野。有调查显示,在监狱中的同性性行为中,有很大部分对象曾经都是异性恋者——换句话说,在性压抑的状态下,异性恋者同样可以进行同性性行为。而在男女性解放的背景下,单凡有异性恋倾向的人都被吸收到“异性恋群体”中,并标举自己为正常人,占少数的真正“同性恋群体”便成为了与之相对立的异端。
其次,在古代中国,一般家庭都有多个男子,即使其中出现同性恋者,也不影响整个家庭的传宗接代。而在计划生育的今天,传宗接代的观念并没有完全改变,这种情况下家庭中出现同性恋或将直接导致“断子绝孙”,这是传统中国人所难以接受的,这自然也为同性之恋增添了极大的压力。
不过我们也可以看到,目前中国年轻一代对于同性恋的认可度越来越高,而法律方面与之相比却呈现出明显的滞后。同性恋群体目前仍无法受法律保护,这将滋生包括性病传播、骗婚等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实际上我不太理解为何中国法律对同性恋问题始终保持沉默——除了反映了社会对同性恋的容忍度不高外,或许这背后另有一些复杂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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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条 ·
如果没有书店
就没有人与书的相遇
杨早新书
出版: 后浪丨九州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20-12
页数: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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