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企业研发费用案例及问询

01

科创板 凯因科技

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政策以及开发支出阶段、确认无形资产阶段的具体时间和条件:

对于生物制品和第1、2类化学药品,取得III期临床批件前作为研究阶段,所产生的支出费用化;自取得III期临床批件并开始进行临床试验至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前作为开发阶段,所产生支出予以资本化

对于第3、4、5类化学药品的研发,进入临床试验前作为研究阶,所产生的支出费用化;自进入临床试验至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前作为开发阶段,所产生支出予以资本化

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利润表上列示为研发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吡非尼酮片、索磷布韦片均为第3类化学药品,分别于2016年1月、2016年3月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以取得临床试验批件作为开发支出阶段支出资本化开始时点;分别于2019年9月、2020年3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批件。以取得注册批件作为开发支出确认无形资产的时点。

盐酸可洛派韦胶囊为1类化药,于2017年4月取得Ⅲ期临床试验伦理批件,以取得Ⅲ期临床试验伦理批件作为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开始时点;于2020年2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批件。以取得注册批件作为开发支出确认无形资产的时点。

02

科创板 新朝阳

(一)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基本情况

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工作流程制度》、《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公司研发分为基础研究阶段和应用研究阶段。

在基础研究阶段,公司依据多年积累的研发经验,运用成熟的生物技术,已可获得生物活性成分,并确定其对作物的作用机理。基础研究完成后,公司召开评审会进行结项。

对于通过基础研究结项的项目,进行应用研究。在应用研究阶段,公司召开项目正式应用研究立项评审会议,评估相关项目是否可实现产业化并取得产品登记证,应用研究立项评审通过后,进入应用研究。公司资本化时点为通过应用研究立项评审会议。

在应用研究阶段,公司针对筛选出的目标活性成分,进行进一步开发,探索萃取工艺,研究制剂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用于田间试验,并试生产,检验生产质量,形成成熟的生产工艺,并最终取得产品登记证。

公司基础研究阶段发生的成本计入研发费用,应用研究阶段发生的成本计入研发支出,期末余额在开发支出列报,随着公司继续进行研发试验,获得实验成果并取得产品登记证后转入无形资产。

(二)研发费用资本化开始时点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国光股份、扬农化工、诺普信等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将取得产品登记证相关支出计入无形资产,发行人将取得产品登记证相关支出计入无形资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一致性,符合行业惯例,资本化时点合理、谨慎。

(三)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所取得的外部证据,研发费用资本化相关内部控制执行的具体情况及有效性

1、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所取得的外部证据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通过应用研究立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进入开发支出阶段,立项评审均经过了内外部技术专家、生物技术研究院、市场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共同评估,并评审通过。评审的依据为相关项目是否可实现产业化并取得产品登记证。

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取得的外部证据主要是公司外部科学家参加公司立项评审会议,并在立项评审文件上签字。

上述外部科学家为发行人的首席科学家段留生、徐明岗、国锦琳和李建中。

公司与首席科学家或所在单位签订了协议,双方属于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不属于劳动关系,首席科学家非公司员工。公司每年仅向李建中支付固定的咨询顾问报酬,金额为5万元。上述首席科学家参与了公司相关领域研发项目的筛选、立项和评审,并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为公司的研发团队进行指导。

2、在未取得充分的外部证据的情形下,研发费用资本化相关内部控制执行的具体情况及有效性

如上所述,公司在基础研究阶段即确认了生物农药的活性成分,并进行了基础研究评审结项,随后召开应用研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进入应用研究阶段,并开始资本化。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资本化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且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基础研究阶段,已确认了生物农药的活性成分,并取得了活性成分检测报告,所有资本化的研发项目均在基础研究阶段取得了活性成分检测报告;

(2)公司取得活性成分检测报告后,已确定了其对作物的作用机理,对基础研究阶段召开评审会进行结项,所有的项目均进行了结项,并取得了结项报告;

(3)随后项目转入应用研究阶段,召开应用研究立项评审会议评审,开发支出立项均经过了内外部技术专家、生物技术研究院、市场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共同评估,并评审通过。评审的依据为相关项目是否可实现产业化并取得产品登记证。

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取得的外部证据主要是公司外部科学家参加公司立项评审会议,外部科学家评审的依据为公司前期基础研究阶段的活性成分检测报告和结项报告,外部科学家认为相关项目可实现产业化并取得产品登记证时,确认立项评审通过。

03

创业板 星辉环材

(一)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

公司研发活动按项目进行管理,由技术研发部门编制《研发项目立项书》,向总经理提出立项申请,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分为产品配方研发活动、工艺改进研发活动、设备改造研发活动等,研发项目在取得审批后的《项目结题报告》时完成项目验收。生产活动系公司根据生产计划或销售订单进行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与理论性研究不同,公司的研发项目涉及到原材料性能、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流程对产品性能的影响,都需要通过投料试验和产品试制来实现。同时真实的生产环境及工艺条件(如配方、温度等)对产品性能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公司的研发活动除实验室研发活动外,重点在于利用现有生产线进行批量投料试生产、通过试制产品的性能来加以检验,获得符合生产标准的实验操作数据及配方比例,优化工艺参数,及各反应器固含量分布,获得产品相应的数均及重均分子量比例范围、从而达到产品的质量目标,以实现研发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因此公司的主要研发活动需要在生产活动相关的机器设备上完成。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相关的内控制度,在研发支出核算层面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规定》《预算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核算管理制度,在研发业务执行层面制定了《技术研发中心章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等业务流程控制制度,明确了各研发环节的核算、审批、管理流程。发行人研发项目均通过发行人内部立项,具备完善的项目申报书等研发资料,研发项目目标明确、具备可行性;立项后,由项目组负责实施研发项目, 项目负责人整体把控项目相关进度,技术研发中心根据项目组提交的阶段性进展报告对研发进度进行管理及考核财务部门设立辅助核算项目用以归集该项目的研发支出,研发部门及财务部门根据研发项目预算、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对物料消耗、职工薪酬等各项研发费用进行审批和审核,严格区分项目相关成本与研发费用,确保了研发费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与结转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研发支出范围和标准,仅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投入、折旧与摊销及其他费用等支出可以计入研发支出。为保证研发费用的规范性、合规性,制定了《研发费用管理制度》等研发制度,并严格执行。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为研发活动直接投入的材料、研发人工薪酬、折旧与摊销、燃料及动力以及其他研发费用。研发投入项目的归集、核算口径具体如下:

直接材料:直接材料投入主要系研发活动领用的生产原材料。公司严格区分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发生的材料成本。研发人员根据研发项目领料单领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审核,领料出库单可以明确的区分出库的对应用途。研发材料直接归集到具体研发项目。

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归集的是直接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司将参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员工薪酬费用按实际从事研发活动的工时进行归集,并根据人员实际参与的研发项目进行分摊。

折旧与摊销费:研发相关的折旧与摊销费是指直接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机器设备、试验的仪器、房屋及构筑物的折旧费及专有技术的摊销费,折旧与摊销费按照各项目的实际研发情况合理分配。

燃料及动力:燃料及动力是根据当期的燃料及动力成本发生额,按各研发项目的直接材料领用投入比例归集并合理配方至各研发项目。

其他费用: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检测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的申请费、中介代理服务费、注册费等费用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发生时按照研发项目进行归集。

月末,公司将各项目归集的直接研发支出结转计入当期研发费用。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制定了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研发投入的确认依据充分,核算方法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04

科创板 国科微

1、研发项目流程

发行人每个研发项目的研发流程主要经过可行性研究、立项、研发实施及投片测试后,到达量产阶段。

其具体工作如下:

(1)研发立项至方案评审

可行性研究:对相关产品的市场、技术、资源等进行研究,确定项目产品的可行性。

研发立项:在考察市场需求和技术能力后,发行人考虑是否有足够的技术、资源支持,是否有能力完成研发并出售相关产品,并进行基础研发设计、框架的搭建,市场及销售部门在研究阶段进行市场调研、推广计划及识别潜在客户及其需求等。

BCP(BusinessCheckPoint)1方案评审:通过前期研究阶段攻克了一些关键技术问题,发行人进行了一定的可行性分析及风险管控评估;发行人同时会分析这些研发产品的市场定位,与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分析产品的优势和潜在市场规模;市场及销售部门已经识别出一些在研产品的潜在客户,并了解其需求,估算价格及市场规模,以及潜在客户带来的销售量;制定详细的研发计划,明确项目的开发时间节点、各技术节点负责人,分析该项目未来期间预计销售额、研发成本等,并进行技术、资源、财务分析,确保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相关产品的开发,并有能力出售相关产品;确保每一个研发项目的支出均可以分别单独核算等。在此基础上,由研发部门提议,发行人召开方案评审会,经总经理、技术总监以及财务总监的集体讨论,通过BCP1会议评审则满足会计准则中的资本化条件,即可开始开发支出的资本化(具体分析参见下文)。

(2)研发实施、投片评审、投片测试

研发实施阶段:开展芯片电路研究和设计工作、编写代码。

BCP2投片评审:发行人召开投片评审会,经总经理、技术总监以及财务总监的集体讨论,主要讨论项目当前执行情况、投片量,重新评估项目关键里程碑、目标客户分析与策略、后续资源需求,风险分析、问题及困难等,通过评审后,开始投片测试阶段。

BCP3投片测试阶段:芯片进入小批量试生产测试阶段,如果发生问题,则项目重新检查,并更新设计方案和代码,进行ECO(EngineerChangingOrder)程序,直到产品测试成功,进行测试结束评审。

2、开发阶段的开始时点及其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九条所列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依据上述会计准则,发行人自方案评审(BCP1)通过后即可进入开发阶段,具体分析如下:

(1)技术具有可行性:发行人选择开发项目的方向,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将长期由境外企业垄断的产品进行国产化研制;另一类是现有自研成熟芯片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迭代升级,乃至模组化、整机产品化。这两类项目都不是发行人完全从零基础开始研发,或者是国外市场已有成功的产品,或者是在发行人现有成功开发的产品(如直播卫星高清解码芯片、视频监控、固态存储主控芯片、物联网系列芯片等)基础上的优化升级,如高清4K智能机顶盒芯片、H.264/H.265高清智能安防芯片、高端固态存储主控芯片及相关产品、北斗导航定位芯片等的诞生。发行人通过前期研究阶段攻克了关键技术问题,在此基础上,由研发部门提议,发行人召开方案评审会,经总经理、技术总监以及财务总监的集体讨论并通过审批,因此判定继续项目开发在技术上肯定具有可行性。

(2)明确使用或出售意图:发行人研发芯片的目的是将来通过生产销售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发行人要求销售部门在研究阶段拟定相关推广计划及市场研究。在立项会上,销售部门会公布已经识别出的正在研发产品的潜在客户,并了解客户的需求,估算市场规模,以及潜在客户带来的销售量,证明公司通过研发该项目,有出售获取经济利益的意图。

(3)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产生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发行人研发的项目本身就是国外已成功研发并在国内存在销售的产品或者公司先前已经成功开发并实现销售的产品的优化升级。发行人会分析在研发产品的市场定位,与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分析产品的优势和潜在市场规模,从而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4)足够技术、资源支持,有能力使用或出售:发行人人员主要为研发人员,学历至少在本科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占比较高,并拥有多位博士;发行人不仅拥有来自AMD、华为海思、中兴通讯、美满电子、富士通等行业优秀公司的研发人员,并且在公司多年的研发工作中培养了大量的研发技术骨干,取得了丰富的研发成果,产生了大量知识产权。发行人成功研发了直播卫星高清解码芯片、高清4K智能机顶盒芯片、高清智能安防芯片、高端固态存储主控芯片及相关产品、北斗导航定位芯片等并实现对外销售,对相关产品研发成功并对外销售积累了充分的经验。发行人在立项审批之前,会制定详细的研发计划,明确项目的开发时间节点、各技术节点负责人,分析该项目未来期间预计销售额、研发成本等,并进行技术、资源、财务分析,只有确保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相关产品的开发,并有能力出售相关产品时,才会最终进行立项审批。

5)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有较为完善的研发项目财务制度,对于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照具体的研发项目分别单独核算,如发生的研究开发人员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等。因此,归属于相关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发行人以方案评审通过作为可以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具备合理性。

3、资本化开始的具体时点

在实际操作中,发行人为减少人为因素,基于谨慎性等考虑选取投片评审通过进入流片阶段(BCP2)的时点作为资本化开始的具体时点,以投片测试结束评审进入大批量生产时点结束资本化

4、发行人报告期相关项目资本化的具体时点

发行人报告期研发项目资本化的具体时点为投片评审通过进入流片阶段(BCP2),以投片测试结束评审进入大批量生产时点结束资本化

5、本次募投资本化时点的选取

本次募投项目中,资本化的具体时点同样为投片评审通过进入流片阶段(BCP2),与发行人报告期情况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以方案评审通过作为可以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是合理的,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发行人为减少人为因素,基于谨慎性等考虑一直选取投片评审通过进入流片阶段的时点作为报告期内资本化的开始具体时点,以投片测试结束评审进入大批量生产时点结束资本化,上述时点也是募投项目采用的进行资本化时点。

05

研发费用 常见问询

1、说明报告期内各研发项目的直接材料投入情况,发行人研发投入的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比重较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对于已完成的研发项目,说明“聚苯乙烯装置大型脱挥器的技术开发”等部分项目实际费用支出远高于预算、“普通低顺胶与低粘度星型低顺胶协同增韧和超细粉体增强HIPS的技术开发”等部分项目实际费用支出远低于预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披露研发活动的主要过程、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如何区分、研发活动是否与生产活动共用设备,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分摊与结转方式,相关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同行业公司情况。

4、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研或已完成的研发项目中哪些与已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直接相关,涉及的研发费用情况;这些项目对主营产品品质提升或生产工艺流程改进具有何种正面作用。

5、说明将研发人员工资予以资本化的比例、依据和合理性、项目涉及具体产品的特点、开发支出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及其确定依据、项目整体资本化比例是否合理等,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资本化条件的判断和选取是否与发行人原有业务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存在差异,如是,进一步说明存在相关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披露相关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处理是否谨慎、合理;

6、告期各期研发人员薪酬在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具体金额;工时核算制度是否健全;

7、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中人员薪酬分别属于科技管理部以及工程技术中心的构成,报告期各期科技管理部人员以及工程技术中心人员数量;

8、在工程技术中心成立以前器件部和系统部研发人员的界定标准,如何区分和界定器件部和系统部的研发人员与其他生产人员;

9、科技管理部研发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研发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是否承担非研发活动,若承担,请说明研发与非研发活动的划分依据是否明确;

10、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的差异中非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的具体情况;

11、研发费用中会务费、办公差旅费等费用与研发活动的关联性、会务费的具体构成、是否存在与研发活动无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12、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研或已完成的研发项目中哪些与已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直接相关,涉及的研发费用情况;这些项目对主营产品品质提升或生产工艺流程改进具有何种正面作用。

13、部分研发项目实际支出金额远超预算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预算变更的审批流程及内控有效性;

14、同时参与研发和非研发工作的人员数量,职工薪酬总额及在生产成本及费用中的分摊比例及金额,公司记录研发工时的工具或系统情况,相关记录是否完整可靠,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可删改;研发费用职工薪酬中董监高人员薪酬情况;各研发项目参与人数及计入该研发项目的薪酬,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项目数量是否匹配;

15、产品研发组、技术支持组、工艺自动化组研发人员不同学历背景的数量分布情况,是否能胜任相关工作;2019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增长的原因,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16、材料领用的明细构成,各研发项目物料消耗情况,2018、2019年增长较多的原因;小批试制阶段相关投入是否计入研发费用及主要原因;各项目形成的样机、关键材料、小批试制产品的种类、数量、金额,投入原材料与产出产品的BOM表情况,相关比例是否合理;样机、关键材料、小批试制产品的具体处理方式,未能获取相关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17、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所形成的主要成果情况。

18、核查发行人确认研发费用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发表明确意见;

19、按《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已完成研发项目的主要成果和经济效益情况;合作研发的成果和研发投入情况;

20、研发物料消耗较大的原因,研发领料的过程、投入产出情况,是否能够与生产领料予以区分;

21、研发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划分的依据,核算归类是否准确,是否能准确划分,是否存在虚增研发人员或不当归集研发人员的情况;

22、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是否存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如有,请具体说明相关金额和依据;

23、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项目立项是否完整准确;

24、是否存在将营业成本或其他期间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25、研发活动是否形成研发样品,是否销售,如有,说明会计处理方法发行人的研发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产品和技术需求研究及可行性分析、研发项目立项、项目深入研究及研发结果评审、样品测试和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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