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割保险公司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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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浪浪,人称保险蔡徐坤。
上周发了一篇关于“”的文章。
今天讲一下保险公司是如何被人暴打的。
这篇文章首发于B站,是一期视频的台本。
我稍作修改后,编辑成文章重新发布,里面有些内容是我之前讲过的,算是把 “如何骗到保险公司的钱” 做了一个整理。
内容没有实操作用,仅供娱乐,请大家谨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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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大家认为,只有保险公司欺负人的份。
但其实保险公司也经常被欺负。
保险公司能欺负人,凭的是什么?店大欺客吗?
不是,凭的是你们之间存在信息差,就欺负你不懂行。
在交易之前,你是爸爸,交易之后,你是孙子。
跟借钱关系一毛一样。
但其实任何交易,信息差都是相互存在的。
你不懂行情,保险公司不懂你,也不知道你会玩什么花招。
万一你是个无敌风火轮呢?对吧。
保险公司能忽悠你买辣鸡保险,反过来,你也可以忽悠保险公司赔钱。
准确的来讲,这种做法应该叫欺诈保险金。
我们简称为骗保。
骗保,就是一种以欺诈保险金为目的,割保险公司韭菜的行为。
《受益人》这部电影应该很多人看过,大鹏在戏里日思夜想对柳岩做的那个事情,就属于骗保。
如果有人觉得自己跟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等,自己是弱势群体,建议你好好看看这篇文章,或许对你走向财务自由,或者走向另一种财务自由,都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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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考验主观能动性的事情,都有一套方法论可循。
认认真真想骗保不难。
只要做好功课,即使你是第一次,流程和注意事项也早已心中有数。
上过一千次老师的课,你知识会很丰富。
同理,看过一千个骗保案例,骗保大师自成。
首先,我们来捋清一下骗保的核心思路。
其实总结下来,骗保只有两步:
1伪造意外,2假装无辜。
不过细节决定成败,你越细,骗保的成功率就越高。
在这点上,我注定是没机会了。
在伪造意外这一步,需要了解的知识有:
1. 不同人身险的理赔条件是什么。
你总不能买了份医疗险,然后指望人挂了去索赔对吧。
2. 保险公司的核赔查勘环节是怎么做的。
你得先知道人家的核赔逻辑,才能装的更像。
要想骗保,得先知道不同的险种,保险公司是以什么资料为依据来核赔的。
我们拿人身健康险来举例。
人身健康险主要有4种:
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和寿险。
这4类险种可以分为3种理赔条件:
1. 身故,即是人挂了。
需要提供的理赔资料有:死亡证明、丧葬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如果是意外身故,还需要意外事故证明。
2. 疾病,包括重疾险的给付和医疗险的报销。
需要提供的理赔资料有:理赔申请书、被保人身份证明、医疗费用收据原件、病情诊断书、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病理/血液/影像检查报告等等。
3. 伤残,比如杨过。
需要提供的理赔资料有: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报告。
除了核查你提供的资料是否属实外,如果涉及高额度的保险金,保险公司还会自查或委托第三方公司来做查勘。
这一步,假装无辜就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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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勘的内容主要有:
1. 是否带病投保
这一步通过被保人的既往病史和就诊记录来判断。
简单来说,就是查你过往的一切跟医疗有关的档案,包括门诊、住院、体检记录等,来判断你这个人有没有骗保的嫌疑。
2. 书面资料是否有骗保疑点
主要有:
a. 明显跟常识不符的作案痕迹;
比如被保人自杀,但是家庭美满,也没有抑郁症等等,没有明显自杀动机。
那你说一个人会不会无缘无故自杀呢?不会,这就有他杀的可能。
b. 被保人在出险的前一段时间,突然投保了多张保单,且在等待期过后没多久就出险了;
比如老王买了10份重疾险,保额共500万,然后过了半年就说自己有癌症,要申请理赔了,你说这里面巧不巧?
c. 这些保单的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个人;
比如老王给老婆买了1000万的寿险,保单的受益人本来默认是父母、配偶、子女,但是老王特意把受益人指定为他自己一人。
也就是说,如果老王的老婆挂了,他就是最大的利益既得者。
d. 投保的保额跟被保人的身家不符;
比如年收入20万,买了2000万保额的寿险,你这是把买保险当成买房了?做保险都没这么丧心病狂。
如果书面资料的骗保痕迹明显,保险公司是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的。
除此之外,还有最后一步:
3. 实地查勘
为了确认情况是否属实,查勘人员可能会伪装成平民,到各大医院走访,或者跟被保人的熟人,包括街坊邻居、同事等,通过社会工程学来套料,从而判断案子是否存在骗保的疑点。
这一步主要考验查勘人员的推理能力。
比如我听过的一个案子,两夫妻去外地自驾游,然后半夜老婆自己开车出门,开进了湖里,人直接没了,被判断为是交通意外。
然后老公第三天跟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员一看,这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老公,而且保额还不低,这个事情也比较蹊跷,怀疑是老公谋害老婆,但是没有证据。
于是理赔人员开始实地查勘,逐个跟老公接触较密切的人打探消息,最后在一家水疗店的技师口中找到了一些疑证,第二天就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下,老公最终凉飕飕。
查勘这3关不好过,但是只要把这3关过了,从此就海阔天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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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了核心科技,接下来我们再学习骗保的不同分类和姿势。
在前面说过的4类人身健康险里,最容易被骗保的是意外险、重疾险和寿险。
因为医疗险属于报销型,用多少报多少,按医院的发票金额来报销。
骗保门槛比较高,你要搞定医院的大领导才有机会薅医疗险的羊毛。
同时骗保收益比较低,需要花大量医疗费的大病不好做,小病做了没意思。
所以医疗险骗保,不太适合个体户操作。
反而适合医院主导来做这个事情,这样的案例也不是没有。
很多村子就有过跟医院勾搭,套取新农合医保金的黑历史。
案例极其离谱:
75岁老翁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的院,跟度假一样,啥病没有,啥事不干,每天调戏一下护士妹妹,就能领个3000块走人。
更过分的是,医院在病历上给他写的住院原因是割包皮。
还不止一次,一个月连割3次包皮,割完住院10天再割一次。
非常神奇,让一度我怀疑是不是老翁把孙子暑假屯的 “再来一根” 优惠券给用了。
而适合个体户操作的骗保,又可以分为真伤骗保和假伤骗保。
两者的区别在于,都是做给观众看的,
一个是来真的,一个是来虚的。
所谓真伤骗保,就是通过恶意伤害或杀害他人,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出险的结果是真的,但是原因是非自然发生的。
很多人应该都知道《盲井》,真伤骗保就是更人性寡绝的盲井。
因为奠定了近代保险基础的四大原则之一,就有保险利益原则。
简单来讲,就是投保人与被保人之间,必须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更通俗一点的说法,只能直系亲属之间互相投保。
这个直系亲属的要求,仅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因为你跟他们才存在真正的利害关系。
姐姐想给弟弟投保?保险公司不会同意。
即使你骂一句,他是我亲弟弟,难道我还会害他?
真不好说。
虽然兄弟姐妹属于一个大家庭,但是终究会组成自己核心利益的小家庭,各家自扫门前雪,就是这么现实。
为了家产,为了推卸赡养责任,反目成仇的兄弟姐妹多了去,早已见怪不怪。
至于那些说想给女朋友买保险的汉纸。
嘿嘿嘿,你们能利害多久心里还没数么?
保险利益原则,本质是为了减少杀人骗保之类的道德风险出现。
之所以说是减少,因为有些事没法杜绝。
社会教会了很多人只认钱,有钱就是爸爸,有钱就是老公。
老公没钱了怎么办?
保险的暗作用就亮了,用好了,能让老公再变回钱,非常刺激,值得体验。
真伤骗保的典型案例,就有前两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泰国杀妻案。
天津男子张某带着老婆和一岁多的女儿去泰国旅游,在普吉岛租了一间别墅。
随后在别墅里把老婆杀害了,还伪装成老婆是在泳池里溺水挂掉的。
事后受害人的家属发现,受害人遗体上有大量的被殴打痕迹,以及张某给受害人买了总额近3000万的寿险保单。
这才报警把张某给绳之于法了,目前张某被判了无期徒刑。
正在泰国的监狱里捡肥皂。
当然,这是已经被发现的,其实还有很多疑似骗保的案子。
只是疑似啊,我没有证据,瞎说的,大家随便听一听就好了。
在四五线的小县城,街道基本是没有监控摄像头的。
这些地方,每年都有很多意外身故理赔的案子。
其中很常见的原因是高空坠亡。
小孩子上天台玩耍,不小心失足的事情很常见。
老婆上天台晾衣服,不小心失足的事情也很常见。
这些案子,基本没有目击证人。
除了家人的口供,没有其他的证据和疑点。
特别是小孩子,自主意识弱,又听大人的话,对什么行为有风险是无感的。
真的发生了什么,没证据的情况下,最多算监护人监护不当。
属于民事行为,不涉罪。
反而全天下人都会安慰及表示同情,认为这样的父母是受害者。
而实际的受害者,却永远再也长不大了。
所以对于10岁以下的小朋友,保险法有不得超过20万身故保额的限制。
就是为了防止这类父母不当人的事情发生。
即便如此,20万对很多地方的父母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这条规定可以降低此类风险,但是没办法杜绝。
毕竟人类唯一的底线就是没有底线。
要知道,真伤骗保的性质非常严重,纯骗保只是跟保险公司的博弈。
但如果你是动真枪,博弈的角色就变成了警察叔叔。
即使你看过一千部电影,可能也没什么用。
而且沾了家人鲜血的双手是一生也洗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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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假伤骗保就轻松多了,毕竟不涉及人命嘛,说起来没那么沉重。
假伤骗保就是,纯属通过弄虚作假来割保险公司的韭菜。
根据情节可以分为两种:
1. 真实出险
2. 假装出险
真实出险好理解,比如带病投保。
你知道自己有了癌症,为了保险金故意跑去买重疾险,憋到等待期过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科普一下等待期这个保险名词。
等待期可以简单理解为保险的等待生效期,在这段期间内出险了,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所以先有病后买保险骗保的操作门槛是,
如何知道自己有病,同时又不留下任何检查或医疗记录,还要能挨过90天或180天的等待期。
难度有点高,但某些严重度不高的癌症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甲状腺癌。
17年,无锡有个高医生就是这么干的。
他觉得自己甲状腺可能出了问题,在医院让同事给自己拍了个片,疑似甲状腺癌,同时没留下病情记录。
回家跟老婆商量后,做保险的老婆主张玩一次骗保游戏。
为了掩人耳目,高医生化名高飞,去了一家没有熟人的医院做检查,最后确诊是甲状腺癌。
于是老婆开心地给医生老公连续在13家保险公司买了790万的重疾险,坐等【等待期过后】收钱。
但是这个做保险的老婆,还是太嫩了。
犯了之前我说过的两个禁忌:
1. 刚过等待期就申请理赔;
2. 投保的保额过高,高到令人怀疑。
对于有骗保疑点的案子,保险公司之间会相互询问,一问大家都觉得不对劲,就联合报警处理了。
最后通过匹配多家医院的甲状腺确诊报告,匹配到化名高飞的B超报告,跟申请理赔的那张几乎一模一样,才定锤是骗保。
这个案件说实话,如果投保的保额只是五十万,没有在多家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证据报警。
现在医生手里已经拿着钱了。
而不是在监狱给病人做前列腺保健。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真实出险骗保,但不是自己带病投保。
而是借别人的理赔来完成骗保。
典型的例子,就有人伤黄牛。
有买过车险的朋友应该知道,车险的保障范围之一,就是人身伤害责任。
如果因交通意外导致伤残,不管是一时疏忽撞伤他人,还是自己遭遇意外,都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
在日常生活里,因交通意外造成伤残的事故频发,且伤者通常对理赔很陌生,天然不信任保险公司。
这就使得骗保大师们看到了机会,一个插足人伤理赔环节,并打造出一条灰色产业链的机会。
在伤者眼中,他们是承诺帮助理赔的代理中介,在保险公司眼中,他们是职业骗保的违法分子。
业内人士称之为 “人伤黄牛“。
也叫 “交通事故理赔中介”,专门为交通事故的伤者代理索赔,并从中抽取服务费。
人伤黄牛勾引客户接受上门服务的主要诱因,就是能帮助他们提高理赔金额。
而且真能做到。
前面说到,人伤险是根据因交通意外造成的伤残等级来赔付保险金。
具体保险公司能赔多少钱,取决于伤残的严重程度。
伤残等级共有十级,最轻的是十级,失去一部分生活能力。
最重的是一级,完全失去生活能力,也就是寿险赔付范围里的全残。
从十级到一级区间,伤残程度每严重一级,就可以多获赔十万左右的保险金。
保险公司理赔看的是《伤残鉴定书》,以这个文件展示的伤残等级来进行赔付。
而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鉴定所,根据医院提供的报告和法医临床鉴定,来给伤残程度做评级。
换句话说,你的伤残严重程度自己说了不算,医院和鉴定所说了算。
人伤黄牛只要把医院和鉴定这两端的负责人买通,就可以操纵伤者的伤残等级。
可以手动变大,也可以手动变小,非常神奇。
比如小腿擦伤,可以变成小腿骨折,小腿骨折,可以变成四肢骨折。
不要问,问就是打骨折。
男士还有专属的“4+1”服务,四肢骨折+一肢缺失。
不仅临床鉴定如此,还能拿得出片,把保险公司都整懵了。
理赔人员虽然充满好奇,但是也不能小拳锤一锤,看是不是真的骨折,用手戳一戳,感受一下是不是真的空了是吧。
人伤黄牛一直屡禁不止,虽然18年的时候被大规模整顿了一次,但是在某些看不到角落,依然存在。
毕竟在不透明的地方,就有暗箱操作。
而骗保的高额利润,也在不断吸引着嗜血者参与违法勾当。
假伤骗保的另一种情况,是假装出险。
比如假装自己有病,假装自己挂掉。
其实弄虚作假,无中生有给自己搞个癌症骗保不难。
难的是怎么打通医院的关系,搞定病历和检查报告这些资料。
就像前面说到的高医生,如果他能搞定自己医院的同事,把大家绑在一条利益船上,
那么即使他没癌症,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癌症。
从而可以从容地骗保,做成产业链玩一阵子。
套取保险公司更多的钱,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而假装自己挂掉,就比较简单了。
不太需要其他人的配合,但是考验自己的耐力。
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也就是如果失踪了四年,或者因为意外下落不明两年,你的家人可以申请宣告你为死亡,从而向保险公司索赔身故保险金。
虽然可行,但是这种操作的风险很大,
第一是已经死亡的你,以后只能隐姓埋名或者去异国他乡生活,可以参考跑路的贾跃亭老师。
第二是即使你可以跑路,但是受益人是你的家人,又到了考验人性的时候。
而恰恰人性最经不起考验。
不管受益人是老婆还是老公,你隐姓埋名个两三年,回家一看可能院里都长草了。
毕竟单身一时爽,一直单身一直爽。
或者一不做二不休,反正你在法律上已经死亡了,直接把你做了,物归原坟。
再拿着钱做个有钱的寡妇不好吗?
有过一个类似的案例,就是南京将军山的碎尸案。
老公因为一次意外,被误认为是发生车祸的死者。
老婆出谋让老公假死骗保,老公便去了外地隐姓埋名生活。
五年后,老公按捺不住内心的小激动想回家抱老婆,
却发现老婆已经有了男朋友,心生翠绿之下,老公以威胁曝光骗保一事,多次跟老婆拿钱出去撒欢。
拿的次数多了,老婆也没钱了,就跟老父亲和男朋友一起,把人给做了。
后来有学生在山上发现了四袋老公,报了警,事情才水落石出。
这是薄情的案例,还有一个深情的案例。
老公欠下了一堆网贷,为了怕连累家人,给自己买了100万的意外险,
然后跟朋友借了一辆车开出去兜风。
其实是借车来伪造成坠河现场,制造车毁人亡的交通意外假象。
为了怕家人演技不好,这件事他没告诉任何人。
结果老婆知道后伤心欲绝,带着两个孩子去她以为的老公事发地,跳河自杀了。
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没了。
还有很多也是因被保人下落不明被宣告为死亡,受益人领到保险金的案例。
或许人是真的消失了,又或许是从韩国回来换了个身份跟家人团聚。
正如我所言,有的人已经财务自由,有的人也已经财务自由。
有些人已经消失,也有些人真的消失。
事情没有后续,但故事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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