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探春:只恨自己薄命是女儿,殊不知当了王妃后的她比男人更强
红楼女儿多薄命,薄命不是短命和苦命。所以关于金陵十二钗的结局,不能以全部悲惨定调。作为女人,薄命的因素很多。比方幼年丧父,青年丧夫,老年丧子。只以这三条论,《红楼梦》中就已经大部分是薄命人。贾母、邢夫人、王夫人也不例外。薄命不等于短命,所以林黛玉、贾迎春、贾元春、晴雯这些固然薄命,贾母这种一辈子富贵,却丈夫早逝中年守寡,屡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封君,也是薄命人。就像那武则天,何尝不是女儿薄命。贾探春比较起其他人要幸福得多。她父母双全,家庭完整,自身能力出众,颇得贾母、王夫人喜爱,就算王熙凤等姊妹兄嫂也对她另眼相看。她的薄命与众不同,庶出身份是她主要的薄命。贾探春只可惜不是王夫人所生,她母亲赵姨娘是侍妾。侍妾属于贱妾,姨娘的称呼注定她还是“半奴”身份。古人纳妾有很多种,明媒正娶的妾是良妾,都是家世清白,出身良好。这种妾要称二房,称奶奶,与嫡妻姐妹相称。相应的地位也要高很多,比如尤二姐。与良妾对应的是贱妾。家里的奴才、丫头出身,外头买的小妾,出身青楼妓馆等等,这类妾是半奴,称姨娘,还是奴才。古人所谓妻子如衣服,可通买卖、赠予的就是贱妾。贾探春是贱妾所生,地位不如良妾子嗣,而庶出的女儿多薄命,在娘家不被看中,出家更要被婆家“诟病”,看贾迎春也知道。凤姐儿叹道:“你那里知道,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贾探春庶出本已薄命,殊不知在她心中更薄命,更让她挂怀之事还不是庶出,而是空有凌云志,却生而为女儿。
(第五十四回)贾探春说:“……太太满心疼我,因姨娘每每生事,几次寒心。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太太满心里都知道。如今因看重我,才叫我照管家务,还没有做一件好事,姨娘倒先来作践我。倘或太太知道了,怕我为难不叫我管,那才正经没脸,连姨娘也真没脸!”一面说,一面不禁滚下泪来。
贾探春最大遗憾是生而为女儿。女儿身在那个约束女性的时代,注定是深宅大院的四角天空。贾探春之能,远超贾家其他子弟。脂砚斋说贾家抄家时,贾探春若是没有远嫁,以她的能力,贾家子弟就不会树倒猢狲散。起码能保有一个完整的家,共克时艰!如果贾探春是男儿,大可以出去“好男儿志在四方”,就算不如宁荣二公那样豪强,应该也有自己的作为。奈何探春是女儿,受时代限制,完全不能有任何的发挥,只有安心嫁人、相夫、教子,还有被挑三拣四的嫡庶之选。贾探春相当于价值连城的瑰宝,结果在那个时代成了一文不值的粪土。这种暴殄天物岂不让有志者同掬一把泪?有志难酬,毫无希望,谁与探春共情,不为之一哭?女儿薄命就源于此!王熙凤再赫赫扬扬,也不过是男人的附庸,她所谋所图终究还是被休回家“哭向金陵事更哀”。在那个男人的社会,女人注定什么都不能施展,哪怕成了皇后、贵妃,也不得自由。不过,贾探春的“杏花签”,注定有曹雪芹就给她的侥幸。她之薄命尚有外嫁海外异国,离开故土再不能与家人相见团圆。不过,贾探春的机遇也在远嫁之后。根据线索推测,贾探春和林黛玉一同被远嫁去西海沿子真真国作王妃。林黛玉不可能委身他人,很快泪尽而亡。探春却因祸得福做了王妃,生下王子并最终成为一国太后,线索伏笔主要在第四十回秋爽斋的陈设。贾探春远嫁真真国,那是一个女子可以抛头露面,不受华夏礼教约束的国度,探春有的是机会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报复。那里没有女人的诸多限制,贾探春大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当了王妃后的她,可以大展拳脚,实现理想,实属快慰人生。至于贾探春之“幸”也不幸”,是那个时代女子的无从选择。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谁有能有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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