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化学入门(2)
选择规则是光化学中最基本的规律之一,用来描述电子跃迁是否是允许的,这涉及到分子几何构型是否改变、轨道波函数是否对称、电子自旋是否改变等。这包含四个主要原则:Franck-Condon原理、自旋选择定则、宇称禁阻以及轨道重叠。
Franck-Condon原理是指在分子中的电子跃迁过程中,分子的几何形状和动量保持不变。这是由于原子核质量比电子大得多,因而电子跃迁的时间尺度远小于原子核的,此时原子核可以看作是不动的,这在图中表现为“垂直跃迁”。
自旋选择定则是指,在跃迁过程中,电子的自旋不能改变,因此符合该原则的跃迁是允许的,而不符合这个原则的跃迁是禁阻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二价锰离子的水合物颜色很浅——以至于常常无法在溶液中观察到。二价锰离子颜色很浅的根本原因是它属于d-d跃迁,即跃迁前后轨道的角量子数差不是1,因而是禁阻的,另外,由于它的电子构型,跃迁前后其自旋量子数必然要改变,这是自旋禁阻的。
在光化学过程中,轨道对称性改变的跃迁是允许的,而轨道对称性不改变的跃迁是禁阻的。所谓分子轨道对称性,取决于描述分子轨道的波函数是对称还是反对称的,若分子轨道波函数经过反演中心符号不变,那么分子轨道就是对称的,反之,如果符号相反,那么就称为反对称的。
只有轨道相互重叠的分子轨道间才有可能发生跃迁,很显然,相距很远的轨道重叠概率微乎其微,跃迁也不能发生,正交的轨道之间跃迁概率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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