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心理学之679:婴幼儿游泳弊大于利,安全风险难以防范,家长必须知道。/失眠症
原因及变量
失眠症病人具有特定的易感因素。导致失眠发生的促成因素。使失眠症得以维持的长期因素。
个体易感因素构成了失眠发生的内在基础,促成因素则出现在失眠发作时,多数情况下又随时间而消失。
长期因素(条件反射性的对环境的唤醒或对安眠药物的依赖),则随时间延伸变得日益重要并发挥作用。
大多数认知行为治疗集中于改变导致失眠维持的长期因素,对有些诱发因素(职业紧张等),也需要进行问题解决和支持治疗。对于由精神病、酒精药物依赖和躯体疾病导致的失眠,效果欠佳。
今日精选案例分析
全球确诊病例累计56002220例,死亡
1341082例。境外输入3723例。
近期连续报道婴儿游泳,导致严重后果的不良事件,引发人们对婴幼儿游泳问题的再次关注。
11月2日,湖北一名30多天的婴儿,在母亲和外婆的看管下,在家里戴围脖游泳。父亲回家发现孩子面色苍白,不哭不动,家里人才觉察异常,紧急送孩子到医院救治。因孩子缺氧时间太长,不幸死亡。
9月28日,浙江一名婴儿在游泳馆游泳过程中,因游泳圈反转导致溺水,三分钟后才被发现,经抢救侥幸生还,有否后遗症尚待观察。双方因责任赔偿问题诉诸法律。
婴幼儿游泳导致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无论责任如何划分和赔偿,都无法回避婴幼儿游泳行业潜在的安全风险。
美国儿科协会明确指出,不建议一岁以内的孩子参与任何游泳项目,不建议在1~4岁孩子强制推行游泳课程。
人类由于生理结构的特点,游泳天赋远远低于大多数动物。
婴幼儿游泳的风险更大,一旦发生危险,几乎没有任何的自救能力,甚至连求救的能力也极为有限。
所谓人类天生就有游泳能力的宣传,缺乏科学依据。人们认为胎儿在几个月的时间内,都是浸泡在羊水中,所以生来就会游泳。
胎儿浸泡在羊水中,因为胎儿不需要呼吸,就会由母亲通过胎盘和脐带供应养料和氧气。一旦娩出,就只能依靠自己的呼吸供氧,一旦呛水,很容易窒息发生意外。
婴幼儿皮肤娇嫩,很容易感染细菌和过敏,容易导致中耳炎,喝进脏水容易引发胃肠道病变,严重危及生命健康。
颈部动脉窦有压力感受器,受到挤压可致心率减慢,血压下降,甚至休克。脖圈可能压迫气管,引起呼吸不畅,甚至窒息。
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婴幼儿游泳对孩子有长期好处。有人对120名7~9个月的婴儿,进行了4个月的游泳训练,没有发现有意义的好处。
同样对15~18个月婴儿游泳的观察,不能证明能够获得游泳技能,也未带来长期的好处。
究竟婴幼儿游泳有无益处,有待大样本,多中心和双盲对照,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如果家长认为婴幼儿游泳有好处,并且选择让孩子从小参与游泳训练,最好选择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父母更应该全程参与孩子的监管活动。
不能将孩子交给相关人员不管不问,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游泳有风险,参与要谨慎,尤其对于1~4岁的婴幼儿来说,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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