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守养生之主,缘督以为经 |养生主解读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 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这是紧接着庖丁解牛之后的两个寓言。庖丁解牛之后,紧接着就这样一个寓言,有什么内在联系呢?
公文轩第一次见到右师,就被右师的形象震到了。什么形象呢?
他惊叹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真的是我千里迢迢要来拜访的人吗?他这个样子是天生的呢?还是后天变成这样的?”
恶乎介也?
郭注:介,偏刖之名。偏刖曰独。两足共行曰有与。
郭象把介训为“刖足”之后,后人的很多注解都沿袭这个意思。按照郭注的意思,就是“怎么被刖足了呢?”
介者,介于石,体现一中独立的独特的精神气质。这何尝不是一种可行的解读呢?两种解读可以并行存在。一种是形象上被刖足,一种是精神上的独立,卓尔不群。
可能正是这种强烈的对比,让公孙轩觉得很震惊。
在解读一个寓言的时候,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也只能暗暗揣摩庄子的心意了。
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
右师就回答他说“这是天生的,不是后天造成的。是天让我长成这个样子,正常的人都是两条腿走路,我只有一条腿。”这是右师就其外在状态而言。而其内在的精神状态又是丰满的。如此才有公孙轩的惊叹。
我们这段寓言很精炼,精炼到这句的回答不知是公孙轩的自问自答还是右师的回答。今取一问一答,虽然显得公孙轩有些没有礼貌,唐突,或许这也是一个可书可探讨的真性情的人呢。
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因此我说精神之独立和丰满是上天造就的,外在的、他人对自己身体的伤害并不会影响精神的独立与丰满。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从三行四果角度来看,右师受到了刑罚,那么他是为恶近刑了吧?但是其精神又是独立而丰满,这是缘督以为经的结果吧?《庄子》第三篇是养生主,谈的是养生之主,所以精神的独立与丰满为养生之主。庖丁的好道为养生之主,而其解牛的出神入化只是有这个“养生之主”后,践行之达到的一个可视的结果。如果这个结果被人为地“刖”,那么这个“养生之主”也一同消散吗?显然,“刖”是达不到内在的。
在我的上一篇文章中,庖丁遇到的是文惠君,这是一个理想的君主。如果遇到一个像宋康王式的残暴的君主,莫须有地砍断了庖丁的双手,那么庖丁就此废掉了吗?就再也不能践行道了吗?
所以庖丁解牛讲完之后,再有这样的一个寓言,有多层隐喻。就是同样是一个得道的达人,所经历的不同的遭遇。庖丁遇到一个理想的君主,而右师遇到一个残暴的君主,庖丁受到了礼遇,右师无端受到了戕害,那么他们的养生之主还在吗?
所以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一个得道之人,不管是受到礼遇,还是受到刑罚,他都能不被名和刑所影响,依然能“缘督以为经”,依然能持守养生主。
这或许是一种过度解读。解读到这里,先放一放。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泽鸡,大泽里的野鸡。庄子也说过涂龟。啄,饮都很艰难啊,十步才能找一粒吃的,百步才能找到一口喝的,生活太艰难了。
不蕲畜乎樊中
不曾想被抓住畜养的笼子中。这就是人被一些名利地位财色所吸引,依附他人。
神虽王,不善也
虽然每天能吃好喝好,精神头还可以,但是这样丧失了“养生之主”。
我们这个寓言,又反过来讲到看似远刑罚,而又能“近名”,不是挺好嘛!而庄子很直接地说“不善也”。所以庄子说宁可做一个拖着尾巴在泥巴里行走的野乌龟,也不会被供养在祭台上,供大家朝拜。
至此,我们对养生主就有一个更为深刻的理解了吧。我们在前面解释的“为善无近名,唯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还是需要修正的。
一行,为善不近名。
什么是善呢?可以说是善生,也可以说是善事。不近名,名者,实知表也。名,从一定程度上表现为“知”。为善不是让他人知,而是对生命的爱护。
二行,为恶无近刑。
为恶,恶什么,害生也。也可以说是不好的事。刑,刑罚。做不好的事,但不触犯刑法。
这是最初的解释,恶是害生,还对。人触不触犯刑罚,很多时候是不由自己所能决定的。在理解庄子那个时代背景,人如何在一个无道暴乱的世道里得养生呢?我们可以尝试从身体和精神两行的角度尝试解读。身体虽然可能收到无端戕害,但是精神依然能够保持独立性和丰满。虽不能全生,无可奈何“亏生”,但也不忘道。依然能“缘督以为经”,腰杆子也能挺直,依然可以挺立于大道上。
这两个庖丁解牛、右师刖足、泽雉樊笼三个寓言,已经把养生主阐释地很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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