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一下子把学生推入风险之中

谢乐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党支部书记李君,提交建议呼吁健全网络贷款法律法规,加大网络贷款监管整治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不良网络借贷的监管力度,要求任何网络贷款机构不得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

作为评论员和评论教员,我一直鼓励大学生从不同角度去思考问题,在角度碰撞中写出一个话题的质感和纹理。评论很多时候不是“真理”对“谬误”的碾压,不是书写某种唯一的真理性,而是“一种合理性”与“另一种合理性”的对话。评论员的深度,就在于能在多元、理性的碰撞中找到一个给读者带来思想增量的观看之点。看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2018级三名本科生对“该不该禁校园网贷”的讨论,你会觉得都有道理,在相应点上都能被说服,这就对了。决策不是评论员的事,评论员是提供一种视角,让诸种合理性得到充分展示,让说服力的道理自然“胜”出。

我认为当禁。这些信贷往往让本无经济风险辨识能力和承担能力的学生踉跄跌入信用和价值观的深渊,是消费主义价值观的推手,也是加大年轻人生活风险的黑手。

一方面,许多金融机构流于形式的信用审查,将信贷风险悄无声息地转移给了借贷者,使缺乏实际资信条件的在校学生面对着巨大隐患。比如,某平台金融宣称以“身份、资产、偏好、履约和关系”五个方面衡量用户个人信用标准,其中“资产”部分由“金融投资、信用能力和收支情况”三方面去评估。这些标准乍一看没什么大问题,但背后其实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资产审查上弱化收入、资产等对借贷者而言能否还贷最为关键的因素,在包含资产审查的信用审查里又弱化对资产的关注,更多与消费能力、消费偏好相挂钩的狡诈计谋。

他们卖力地把借贷者拉进其精心设计的借贷关系里,实际上是对借贷者毫不负责的阴险剥削,因为借走的本金迟早得还,欠钱越多越久,能收回的利息就越多。

而大多数在校学生没有独立、稳定的经济收入。有调查显示,95.72%的大学生生活费是由父母提供的,更不用说其他在校学生了。没有一定的资产来还超前消费欠的债,恰恰是学生们的硬伤。我们处在一个各类风险交织的社会中,在校学生根本不具备信用风险社会中正常生存的能力,很容易受消费欲望驱使置自己的个人征信和价值观于险境。这不是把大学生当巨婴过度保护,不是盲目的“一刀切”,而是在学生缺乏信贷基本辨别能力而频现负债的现状下进行的必要保护。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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