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亲将房子过户给子女,“生前”和“逝后”区别大,该如何选择?

房子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或多或少都为房子付出过青春,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需要用工作时间去交换,现目前的城市中,单单靠自己买一套房大部分人需要至少工作5年左右才能够攒齐首付,不少人被迫在买房前选择租房,更有部分人30多岁的年龄还没购买房子,已经开始计划一辈子不买房选择租房生活,阿里巴巴前老板马云在2008年《马云内部讲话》中表达过自己的观点,他说1992年自己是最早购买商品房的群体,那个时候会鼓励员工买房,而且是越大越好,但是在今天,马云的观念发生转变,他鼓励员工不要买房而是选择租房,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你一个月就5000元工资,房贷花掉2800元,当你想用剩下的2200元去花1200元作为生活费时,你心里会很不是滋味,但是当你用5000元工资中的1000元去租房时,剩余4000元花2000元作为生活费,你会感觉很幸福,这就是相对幸福感。

事实上,在实际面对“买房”还是“租房”选择时,大部分人都会坚持咬牙买房而不是租房,这是从父母一辈就传下来的理念,房子在中国的地位堪比流通的货币,最重要的是房子可以起到“保本”的作用,当然,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都动摇不了房价高的局面,普通年轻人买一套商品房单单靠付出工作努力远远不够,不掏空三个家庭的6个钱包就已经很不错了,工作四五年还未凑齐首付款的年轻人比比皆是,正因为房屋总值大,年轻人买房不容易,索性就先租房,结婚后再跟双亲一起居住,人总会有变老故去的一天,房子迟早都是子女的,那么当双亲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应该选择在“生前”还是“逝后”呢?在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下,两种继承方式相差甚远,看完分析后就明白该怎么选择了。

“生前”过户不免费

在生前过户,通常情况有“赠送”和“买卖”两种,有的朋友会有疑问:为什么父母的房子还有卖给子女这种说法?父母的就是自己的呀,带着疑问分别对比一下就一目了然了:

双亲赠送给子女时,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赠送可以免征个税,但是印花税(双方各自承担0.05%)、公证费估值费和登记费(1%)、契税(3%)这三种税无法避免,按照一线城市1000万元市值的房产为例,此时按照直系亲属赠送应交纳的总费用为:1000万元*(0.1%+1%+3%)≈41万元,相对而言税费并不高,值得注意的是,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再买房和卖卖的情况发生,根据新的规定,双亲赠送给子女的房产属于“偶然所得”,在交易时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跟中彩票、劳务提成一个道理,此时家庭的住宅在不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下时,这20%的税费将无法避免,比如4年后估值1100万元,则要承担22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双亲和子女采取买卖过户方式时,计算税费的税率与赠送相同,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双亲过户给子女的过户都是满足不了“满五唯一”,这里我们做个简单计算,假设满足“满五唯一”条件,则根据面积不同需要承担不同比例的契税和固定的个税,通常情况下90㎡以内、90-144㎡之间、144㎡以上需分别承担1%、1.5%、3%的契税,此时的个人所得税比例为1%,三者分别需承担的总税费为20万元、25万元、40万元,若买卖过户的房子不满足“满五唯一”条件,还需要另外承担1%的个税,还是以1000万的房产为例,也就是按照不同面积应该分别承担30万元、35万元、50万元的税费,在此后若子女希望再次转卖房产时,还需额外承担增值部分20%的税费,假设同样在四年后价值1100万元,此时需要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费用为20万元。

由此可见,如果不考虑后续转卖的情况下,144㎡的住宅选择买卖方式过户费用更低,超过144㎡选择赠送方式更合适,如果考虑到子女后续再次转卖,在房价不会出现大涨大跌的情形下,选择买卖方式过户更加合适,这两种方式中,无论是以哪种方式进行过户,都无法完全免除过户产生的费用。

“逝后”继承过户更人性化

在最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中,继承也被写入其中,逝后继承的费用较低,只有少量的公证费和登记费,通常情况下只有几百上千元左右,并且继承分为两种:有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民法典中明确规定“遗嘱当先”,也就是说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继承人,可以是顺位继承人也可以的非顺位继承人,并且遗嘱的效力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的为准,这样以来,当出现不孝子孙不善待老人时,老人完全可以另外设立一份遗嘱,注明将房产过户给指定的人,充分遵从了老人的主观意愿,截止到目前为,我国还未正式出台遗产税,但是在后续子女若想将房产转卖,仍需交纳偶然所得的个税(20%),假设按照1100万元左右的成交价计算,则需要交纳220万元的个税。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继承,则需要遵循“顺位继承”原则,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顺位继承人中,多人共同均分房产份额,举个例子:老李夫妇家中养育一男一女,当老李夫妇其中一人因病先去世后,剩下的其中一个配偶和儿女将分得逝去方份额的1/3,若几年后双亲都去世,在无遗嘱的情况下两个子女将均分房产份额,此时若子女希望出售房产,两人均要承担个人份额成交价的20%。

从“生前”和“逝后”两种过户方式来看,在不考虑以后转卖的情况下,144㎡以内的住房采取买卖过户或继承的税费最低,超过144㎡面积的住房采取赠送过户更合适,当考虑到后续转卖时,由于赠送或继承都是属于“偶然所得”,在转卖时需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此时选择买卖方式过户承担的税费最低,现实生活中,更倾向于为子女出首付资金购置新房,毕竟年轻人的居住需求和老人很难相同,对于父母名下有新房可以直接过户时,会更倾向于采取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毕竟未来子女还会继承自己居住的房子,尽可能地为日后子女减轻不必要的开销是每个父母都会思考的事。

对此,你认为双亲在将房子过户给子女时选择哪种方式更合适呢?欢迎下方留言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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