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为何还不满仓?
forcode:最近有一个芒格的访谈,芒格提到伯克希尔目前不会像2008-2009年那样把手头的现金100%用来大规模收购企业,加上前段时间巴菲特割肉航空股,令人意外,不是应该别人恐惧我贪婪吗?
问:伯克希尔现在会不会加快步伐,像2008到09年时那样大规模收购企业?
芒格说,基本上现在就像是出现了史上破坏最大的飓风,我们有个船长在开船,我们只想渡过飓风这一场灾难,宁可带着庞大的流动性冲出去,也不会入场,叫着说,一切都糟透了,让我们把100%的储备都用来收购企业吧。
他还说,为了那些把90%的净资产投入到伯克希尔的人,巴菲特希望让伯克希尔保持安全。我们一直会站在安全的一边。那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做一些激进的事、不可能把握某种机会。但根本上,我们会非常保守,会以非常强的实力渡过难关。
forcode:实际上,伯克希尔手头的现金,相当部分是保险浮存金,并非任何情况下都可用,2008-2009年那种经济危机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会面临大规模理赔申请,巴菲特可以放心大肆收购;而2020年这样规模的全球疫情下,保险公司的医保、医疗护理、失业、医疗事故、人身意外保险、再保险等业务赔付开支暴增,加上伯克希尔旗下现有企业也可能现金流紧张,伯克希尔需要预备大量资金应付理赔和手头企业的资金需求,不能把子弹都打光……
巴菲特2011年致伯克希尔股东的信:我们伯克希尔公司承诺,将始终维持最少100亿美元的现金储备,为此我们通常都持有最少200亿美元现金。如此我们既可以承受前所未有的保险偿付(迄今为止最大的一笔保险偿付是因卡特里娜飓风带来的,高达30亿美元,对保险业来说是最昂贵的一次灾害),还能抓住收购或投资机会,即使金融危机也不会影响我们。
保险公司,最重要的是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理赔信誉,很多保险公司愿意被伯克希尔收购的重要原因就是伯克希尔集团庞大的资金实力,可以应付超大规模灾难带来的理赔冲击。当年飓风期间,伯克希尔旗下保险公司也是大规模赔付,但巴菲特说,这是值得的,人们看到飓风中受损的投保者得到了理赔,会更觉得有必要参保,接下来几年房屋等财产保险的参保人数和收入会暴增,又可以把这些赔出去的保费赚回来……
到目前,全球新冠病毒死亡人数已经十几万,确诊人数200多万,光人身意外险和医疗相关保险的赔付可能就数以十亿、百亿计……卡特里娜飓风让美国保险业偿付高达30亿美元,2020年新冠疫情造成的损失恐怕不止卡特里娜飓风的10倍,300亿美元的赔付只是打底……
目前伯克希尔集团的保险业务可以划为四个重要部分:国家雇员保险公司、通用再保险公司、BHRG(旗下再保险业务集团)和BH Primary(混业独立经营保险集团)。具体而言,GEICO是老牌直销车险公司,历史悠久,在美国极具市场根基;General Re和BHRG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再保险业务;BH Primary则包含多种独立经营的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从健康医护到商业雇员赔付,相对广泛。
伯克希尔的保险业务中,也有受益于疫情蔓延的,比如车险,由于人们居家隔离,上路的汽车数量锐减,交通事故锐减,使得车险业务的盈利状况反而改善……
但是,毫无疑问,伯克希尔旗下保险业务,在今年这种全球性灾难面前,会承受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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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情的发生和蔓延,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大家对人寿保险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据Google Trends的统计,关于“人寿保险和新冠状病毒”在网上的搜索量上升了250%。
COVID-19加大了出现生命风险的概率,因而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很多保险公司都提高了保险成本(Cost of Insurance)。再保险公司(Reinsurance)也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分保手续费。再加上在低利率和全球性新冠疫情的环境下,保险公司需要提高储备金,从而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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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受天津爆炸事件影响,Gen Re财产再保险业务受到冲击,预计赔付高达5000万美元,导致公司承保盈利出现下滑,同比下降26.4%,侧面反映出公司的业务高度国际化全球化。全球性的大型突发事故对再保险业务的影响较大,相对而言,14年全球范围并未出现突发大规模事故,因此公司当年业绩相对更好。
重大灾害发生频率对再保险业务业绩影响明显。例如2011年日本、新西兰大地震,均对公司再保险业务产生影响,导致赔付损失增加,承保盈利为负。而2013年无恶劣自然灾害,相应理赔额少,也导致公司承保盈利较高。因此,成熟再保险市场的业绩弹性已经不再以公司自身运营能力为主要影响因素,而是由特大灾害发生频率为主,但这种情况往往非人为所控,因此间接降低了再保险业务的稳定性。这也是为何巴菲特对再保险业务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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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亦称“分保”。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正是基于原保险人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
再保险最早产生于欧洲海上贸易发展时期,从1370年7月在意大利热内亚签订第一份再保险合同到1688年劳合社建立,再保险仅限于海上保险。
17、18世纪由于商品经济和世界贸易的发展,特别是1666年的伦敦大火,使保险业产生了巨灾损失保障的需求,为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从19世纪中叶开始,在德国、瑞士、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相继成立了再保险公司,办理水险、航空险、火险、建筑工程险以及责任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形成了庞大的国际再保险市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保险业随着国家的独立而蓬勃发展,使国际再保险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0世纪末,世界各国的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部门,无论规模大小都要将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依据大数法则及保险经营财务稳定性的需要,在整个同业中分散风险,再保险已成为保险总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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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新技术与新趋势的种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