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论人的尊严——兼论尊严的可丧失性问题
罗喜 哲学园 今天
转自: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
哲学园鸣谢
摘 要
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体系中,“人的尊严”这一表达具有独特的含义。人是尊严的载体,但在康德看来,真正赋有尊严的,是作为本体的人,是人格中的人性。尊严是一种绝对的内在价值,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人生而具有的实在属性,毋宁说,康德把尊严从根本上理解为一种关系性的价值规范,道德法则才是尊严的唯一生成来源。人通过其行为能配享尊严,同样也会丧失尊严。对康德而言,尊严不是一种固有的现实,而是一种价值提升和崇高的理想,是人类要不断追求和奋斗的目标。
【关键词】 尊严;人格;人性;配享;丧失
本文选自《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2020年第1期第24-35页
罗喜
柏林洪堡大学哲学博士
清华大学“水木学者”博士后
一、尊严的载体:人、人格与人性
二、尊严的本质:固有属性还是规范性
三、尊严的实现:配享与丧失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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