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医药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6月22日,有平台从启信宝了解到,近两日有7家药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了!
拖欠员工工资,两药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6月21日,启信宝发布公告显示,经查,辽宁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判决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春艳工资款43240.54元,发现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除此之外,判决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董旭欠付的工资及保险金共计24310.15元,辽宁康泰药业有限公司全部未履行,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湛江南北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何慧珊工资,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的工资8500元,判决其除了支付工资,还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1700元;以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0200元。
除此之外,还拖欠李蔓桦6月至11月的工资10200元,判处其支付工资、补偿金1070元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2400元。
拖欠周凤霜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的工资14394元,判处其支付工资、补偿金2218元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7500元。
拖欠陈琼花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的工资15900元,判处其支付工资、补偿金4140元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1250元。
挑战劳动合同法的下场就是如此,打工人要敢于为自己争取利益!目前企业全部未履行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欠钱不还,4家药企失信被执行
6月21日,启信宝发布公告显示,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体,在一宗共同还款的民间借贷法律诉讼中被判决需一同承担天津关键要素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区第八分公司欠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桥河北大街支行的借款及罚金共计2394524.22元,还有案件受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6438元;被发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悉,2021年3月29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对于山西博元药业有限公司借贷纠纷予以立案,后审理判决其偿还贷款本金7793084.36元并支付截至2019年10月29日的罚息359131元以及自2019年10月30日起至贷款本息付清之日止的罚息,该企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广东康之家药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租金人民币4250625元,违约金1275187.5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727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人民币5558090.5元,全部未履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沂源盈欣中药材专业合作社需支付货款49258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16元,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行政处罚不履行,一药企被加罚!
经查,2020年5月9日,江西省药监局对江西济世堂药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要求没收违法所得6545元,处罚款6545元,由于逾期未履行加处罚款6545元,罚没款共计19635元的行政处罚。被告全部未履行,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就几千块罚款,拒不履行义务被加罚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