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重点工作如何开展?解读来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明确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理的总体要求、划定原则、协调规则等,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奠定重要基础。
2021年4月28日,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陆昊召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原则和工作要求,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成果审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及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处于攻坚阶段,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已基本完成,成果已封库报国家审批,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等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划指标尚未确定下达,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在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多头管理、交叉重叠、规则冲突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总体要求,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制定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
省自然资源厅及时转发文件,并结合实际编制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补充要求。
三条控制线划定需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目前生态保护红线已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时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考虑到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未确定,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前优先开展现有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通过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时涉及核实整改补足后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开天窗”的形式予以保留。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后进一步优化调整,完成三线统筹划定。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规则重点明确工作任务、永久基本农田调出、补足的情形和工作组织要求。
按照耕地保护监督司 “在保护任务未确定情况下,将本行政区域内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利用耕地全部作为补划地块”的有关工作要求,本次工作除根据三调成果和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现状全面核实外,需将本行政区内可保留或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耕地全部甄选出来。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外符合要求的稳定耕地全部作为补划地块。
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调出:
▶ 用于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必须是国土“三调”中的稳定耕地,“三调”地类为耕地且城镇村码为“20X”地块,不得保留为永久基本农田或作为补足来源。
▶ 调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整改补足规则,除此之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擅自调整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为保障空间规划指标能够落实,本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成果除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核实整改到位,提交《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方案》外,还需提交几个单独图层,为落实空间规划指标做好基础。
根据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线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提供明确项目坐标范围及拟占用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内、外的稳定耕地坐标范围,作为单独图层上报。
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在国土“三调”后新增的建设占用、植树造林等情形,要提供图斑编号、坐标、照片、专家论证意见等核实举证材料,并作为单独图层上报。
对于已批用地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地块自查核实,对明确剔除、替换或补足地块的坐标范围,作为单独图层上报。
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则》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目的、3点划定要求、9条划定规则、成果数据汇交要求和主要工作安排。
即在本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过程中,需充分避让现行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利用耕地。
➤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时,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开天窗”的形式予以保留。
➤ 涉及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以“开天窗”的形式予以标注,不计入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 工作中需对“开天窗”予以保留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分析梳理,对未来建设确需占用的分优先级梳理,制定统筹优化方案。
广东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经过“三上三下”,已形成比较合理的试划成果。本次划定工作是在前期试划工作成果基础上,根据自然资源部划定规则进行优化完善,重点对涉及核实整改补足后永久基本农田和破碎图斑进行处理,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城镇开发边界形态规整,避免 “图斑化”“碎片化”,原则上城镇开发边界围合面积保持稳定。
目前,因为新一轮规划指标尚未确定,现阶段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对于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不做强制区分,数据库中规划分区的约束条件为可选“O”。在市县规划编制中,在面积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深化调整。待规划批准后数据入库阶段,约束条件调整为必选“M”。
通讯员: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刘翠霞
来源:广东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