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服装成分含量怎样标注?
1 由一种类型纤维加工的服装
产品纤维含量标明为“100%”或“纯”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纤维加工的服装
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含量比例递减的顺序,列出每种纤维的通用名称,并在每种纤维名称前列出该种纤维占产品总体含量的百分率。
如果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纤维的含量不足 5%,则按下列方法之一标明其纤维含量;
a) 列出该纤维名称和含量;
b)集中标明为“其他纤维”字样和这些纤维含量的总量;
c)若这些纤维含量的总量不超过 5%,则可不提及。
3 由底组织和绒毛组成的服装
应分别标明产品中每种纤维的含量,或分别标明绒毛和基布中每种纤维的含量。
4 有里料的服装
含有里料的产品应标明里料的纤维含量。
5 含有填充物的服装
含有填充物的产品,应标明填充物的种类和含量。羽绒填充物应标明含绒量和充绒量。
6、由两种以上不同质地的面料构成的单件服装
应分别标明每部分面料的纤维名称及含量。
7、纤维成分及含量的标注:
原料的名称和含量的标注,是消费者购买纺织品时的关注点,也是最容易不合格的标注内容,要严格按FZ/T 01053—2007规定的执行。
建议企业时刻关注新国际国内标准的变化。
要准确标注规范的纤维名称:
不能用外来语,如天丝、亚克力; 不能用商标商业名称代替纤维名称,如莱卡、杜邦、暖卡; 不能只标注纤维大类的名称,如化纤、天然纤维、纤维素纤维、再生纤维、绒、麻、丝、真丝、蚕丝、毛等; 不能用自造名称,如冰丝、南韩丝等。
纤维成分及含量稍有偏差就容易不合格,最好经检验机构检测后标注准确纤维名称及含量数值。
8、服装哪些部分(部位)需要标注纤维含量?
答:每件产品的面料、里料、填充料都要清晰、正确的标注纤维含量百分比。
只有在产品中起装饰作用的部分或不构成产品主体的部分,例如:
花边、褶边、滚边、贴边、腰带、饰带、衣领、袖口、下摆罗口、松紧口、衬布、衬垫、口袋、内胆布、商标、局部绣花、贴花等。
若这些单个部件的面积或同种织物多个部件的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时,这个部件的纤维含量可以不标注。
PS:本文资料仅适合电商服装
服装成分含量标准最常见问题解答
1. 纤维含量能否标注产品的商标名称?
答:不能。
因为商标名称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规范纤维名称,如:“莱卡”、“天丝”等,这里“莱卡”应标注弹性纤维,“天丝”应标注莱赛尔纤维。
2. 纤维含量能否标注功能性纤维名称?
答:目前不可以。
有些产品中的某一部分含有某些特性纤维,例如:导电纤维,这些特性纤维的要求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考核指标,而且常规的成份分析方法,也不能够分析出这些功能的存在,难以判定。
3. 纤维含量标注可以标产地吗?
答: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标注。
有些产品的原材料以它的产地为名贵,例如:美利奴羊毛、安哥拉兔毛等,除非有产地证书才可这样标注,否则只能标注羊毛、兔毛,因为目前没有检测标准去认证羊毛、兔毛的原产地。
4. 纤维含量可以标注有机棉吗?
答: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标注。
仅仅依靠检验测试分析,是不能鉴定出有机棉结论的,只有经过公认的有机棉认证机构认证,并取得相应的证书以后,才能标注有机棉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