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2月,房企“冲业绩”已经进入了收官阶段,能否完成全年销售目标,成败在此一举。今日地产君就听说,某千亿房企北方区域公司已经开始摊派指标,为促进业绩增量,要求员工认购公司项目,且签约金额为100万/人。这项被称为“员工年末超级购”的任务,执行时间从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为止。主要针对该区域各部门、各项目公司所有在编正式员工,为此,还随附件发送了一份该区域公司的在编正式人员名单。据了解,这并不是该区域公司第一次进行“全员营销”,只是与以往的惩罚力度不同:在该公司9月-11月的员工自购任务中,每月销售额度是40万,完成不了的每月处罚1000元/人;而这一次,不仅额度变成了100万,完成不了的处罚也升级成了3000元/人。奖励部分,则和过去一致,完成者将获得总额1%的奖励。当然,在员工认购的专项方案中,也涉及到了一些对员工的优惠政策:比如“按各销售案场房源现行底价(含特价)执行”、对不同首付款进行不同程度的优惠等等。但当我们就此优惠咨询内部员工时,皆表示“这样的优惠政策并没有任何吸引力”,因为实际上售卖给员工的价格,和市场上的价格一模一样。
而关于“退房”的条款,方案里也很明确写到:
只有在价格下降或者房屋质量问题的因素下,才有可能选择退房,且要在2021年3月1日之后。
这样一来,目的就很明显了:
首先能够因为上述两个原因而退房的概率本身就非常小,几乎不可能;其次要在明年3月之后才能选择退房,意思就是不能耽误今年的年底业绩。
说的直白点,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是一种“强制增加业绩”的方式。
目前,留给员工认购的时间不到20天,想想看,有购房需求且能短时间内凑齐资金的,并不是件易事。
对此,我们也咨询了一些内部员工,有的表示已经习惯了、佛系了,实在完成不了要罚款就罚吧;
还有一些正在焦虑观望,希望能有所转机,不知如何是好;极少数不得已已经开始了行动,正在筹钱或贷款之中。
当然,这样的“年末认购”任务并不局限在某一个区域,据内部消息,该房企的全国多个区域都有过相似的通知,只是认购指标和奖惩规则各不相同。
有的区域会把该指标的完成度,计入员工的月度绩效评分之中,完成的绩效增加20%,完不成的绩效扣除20%;还有的并没有制定正式的奖惩规则,但全民营销的任务长期存在,员工们已经见怪不怪。截至发稿前,该公司北方区域的最新消息显示,可能是意识到了100万签约金额的完成难度,也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所以正在考虑执行回原来的40万任务,扣罚也有可能继续按1000/月来执行,一切还在进一步商榷之中。虽然说,“全民营销”在很多地产公司确实都已十分常见,但“常见”并不代表正确。认购这件事,完成一次容易,完成多次就没那么简单了。很多时候,员工作为被动的一方,要么“接受任务”,要么只能“承担后果”。至于后果是等着被罚还是被“变相裁员”,就说不好了。忙于年底冲刺的各家房企,又到底有多少要从员工身上下手呢?关于“全民营销”,你所在房企有什么动静?欢迎在评论区里交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