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收入的财税处理
日期:
2019-01-0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个税手续费用于个人奖励是否代扣个人所得税以及如何会计处理?本文结合有关财税政策分析如下:
一、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第八款规定,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企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取得了收入(手续费),属于有偿提供服务,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用于奖励相关人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用于相关人员的奖励或补助,属于工资薪金支出范畴,适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三、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0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外,将取得的手续费奖励给本单位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员工属于工资、薪金,因此在企业所得税上此笔支出是可以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并且此项支出可以增加工资总额进而加大税前扣除“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四、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收入如何会计处理。收到手续费时不能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跟企业的经营行为关系密切,而代扣代缴手续费不是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而是受国家委托的一种收益行为;营业外收入是一种偶然性收入,由于代扣代缴手续费经常发生,所以不能计入该科目。2018年9月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因此,收取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在“其他收益”科目中核算。
举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收到1.06万元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其中8000元用于发放参与代扣代缴工作的财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员工补助。
1.收到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10600
贷:其他收益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
(说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是3%的征税率计算应交的增值税
2.计提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财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员工补助时计入管理费用,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