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研究7,不说话就不构成诈骗吗?
诈骗罪研究7,不说话就不构成诈骗吗? 最近有个老乡加我微信,说是某某朋友的亲戚,让他发文字先介绍下经过,我看完就开微信语音通话给他说了十来分钟。 老乡去旅游,还是没跟团的自由行,去某某古镇看到一个很有年代的古董,花了几万块钱买的,回深圳后找专家鉴定,专家说是个现代工艺品处理过的,成本也就500块钱,你当个摆件吧。 老乡在深圳报案,派出所说没有管辖权,老乡气不过,又跑去购买地的派出所,辖区警官马上去古玩店了解情况,店家很配合,还拿出当日的监控。古董的介绍也没写年代,店家和老乡砍价还价时也没有说是古董,调查完后,警官说,店家都没说过这是古董啊,店家没有诈骗的行为,这个不是刑事案件。 老乡疑问,店家不说话,就不构成诈骗吗?我给老乡举了一个例子,之前有个咨询是卖二手车的店家,在外地收了一辆奥迪TTS回来,车况很好,马上有客户过来看车,客户开回家之后,发现只是普通的TT,并不是高性能版的TTS。假设店家卖车时的三种不同的具体行为,分析如下: 1,店家收车回来,一开始就知道是前车主改装过的,TT的车标改成TTS,两个排气管改成四个排气管,对客户也是一顿吹嘘,这可不是普通的TT,这是小钢炮当中的战斗机。这是典型的明示行为,是主动的欺骗客户,让客户陷入错误的认识; 2,客户一上门,客户自己说,哇,这车不错哦,TTS呢,店家说你去试驾一圈,客户开了一圈,果然动力强劲,刷卡提车走了。客户主动陷入错误的认识,店家让客户试驾,是让客户继续维持错误的认识,这是默示行为; 3,客户还带着汽修师傅验车,都没有看出这是改装过的TTS,店家全程没说话,客户就按照TTS的价格刷卡提车走了。客户一直都陷入错误的认识,店家一直没参与,这是不作为情形。 我给老乡说完这三个情形,明示、默示、不作为都可能成立诈骗罪,只是骗的程度不一样,因为店家有告示客户真实车况的义务。是否构成诈骗,并不是说话和不说话的区别,但具体到老乡买卖古董,却是个特殊的市场问题,古董字画收藏市场的特殊性,单纯的沉默和不说话,一般不认定为诈骗,这是收藏市场的独特性,这是需要交易门槛的,捡到宝了叫捡漏,买到赝品叫打眼,都是自己水平的问题。 老乡听完我的解答,老乡自认倒霉,也懒得去尝试民事欺诈起诉解除合同,之后老乡发了个微信红包,我想一想,老乡也算是个被害人,还是朋友介绍来的,算了,也没好意思点开这个红包。 最后,不是有句话说,别碰认知以外的东西,果然是,老乡权当交了个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