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出大招,国内个人购汇加重监管!
丽莎知道,
这个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内容明确地指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国内各金融机构对于“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将从原本的20万元,调整至“5万元”。也就是说,届时只要有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金融机构就应当缴交大额交易报告。除此之外,政府也修改、增设了许多金融机构需要履行可疑交易报告的新要求,此举将会对旅游,留学,境外探亲,商务出国等人群造成较大的影响。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出台原因?
目前中国已经有现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两部规章,最新的出炉的《管理办法》(以下皆简称为“管理办法”)可以说是将两部规章进行整合,并以更严谨的方式来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
从另一方面来看,也可以说是中国政府希望把钱留在国内,不要一直将钱送到其他国家,所以加强了把钱汇出的难度。因此,未来境内个人购汇手续会更加复杂,购汇用途监管也会更为严格;并直接限制和影响了境外购房等投资项目。
《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为何?
1.要求金融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时限,从原本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一有问题就要尽快上报的意思。
2.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3.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4.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收付款方匹配号”、“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等要素;并删除“报告日期”、“填报人”和“金融机构名称”等要素,设计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5.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同时删除原规章中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
境内个人购汇监管加强,用途限制更为严格
从今年的1月1日开始,在国内无论是透过手机网银、网点自助购汇还是银行柜面购汇,都需要先填写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以下皆简称为《申请书》),并且明确告知“购汇用途”及“用汇时间”。今后在国内购汇手续将会更加复杂,但仍保持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
《申请书》对个人“购汇用途”进行了详细分类,分成了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其他共9大项。每个大项后面还跟着三四条子项。“预计用汇时间”则为一必填的选项,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若是《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用途不同,则需要重新填写一份。
另外,《申请书》上更明确指出,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同时也“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等,违者将被列入“关注名单”。
如果违法违规套汇,除了可能被列入“关注名单”,此后两年都取消了5万购汇额度外,还可能面临逃汇金额30%左右罚款,以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