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郡左县制

左郡左县即蛮郡蛮县,蛮郡何以名左郡,一般认为,蛮左地区设立的郡县即为左郡,但实际上,“左郡”、“左县”在《宋书·州郡志》中就已经大量出现,而“蛮左”一词迟至《南齐书》才见诸史册,可见“左郡”、“左县”比“蛮左”一词产生要早,因此,“蛮左”一词不是“左郡”的词源,恰恰相反,“左郡”、“左县”才是“蛮左”一词的词源。正如杨武泉先生所分析的,“左郡”、“左县”之“左”当源于孔子语,“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

此后,“左衽”演化为蛮夷之代称。刘宋在蛮族聚居区新置郡县,考虑蛮族“相呼为蛮,则为深忌”之心理,以左代蛮。左郡左县是南朝政府管理蛮族地区的一种特殊的地方行政制度,与之并列的还有僚郡、俚郡,因为左郡、左县分布最广、实施时间最长,所以,我们把左郡、僚郡、俚郡这种民族地区的特殊地方行政制度统称为左郡左县制。左州郡县均有实地,《水经注》卷35《江水注》“(江水)又东过邾县南”条云:“举水出龟头山,西北流迳蒙笼戍南,梁定州治,蛮田超秀为刺史。

又西南迳梁司、豫二州东,蛮田鲁生为刺史,治湖陂城,亦谓之水城也。”《魏书》卷106中《地形志二》“南定州”条云:“南定州萧衍置,魏因之。治蒙笼城。”《魏书》卷101《蛮传》云:大阳蛮酋桓诞降魏后,拜东荆州刺史,听自选郡县,先治朗陵,后移熲阳。桓叔兴归魏,任南荆州刺史,居安昌。左州郡县权力世袭,《南齐书》卷58《蛮传》云:“戎夷疏爵,理章列代,酋豪世袭,事炳前叶。”虽言蛮夷封爵,蛮左州、郡、县长吏也当如此。中央政府一般不干涉其内部事务,大阳蛮酋桓诞降魏,特为其立东荆州,“听自选郡县”。蛮酋所统户口也当不上报中央,不计入郡县户数。

据《宋书·州郡志》,阳城左县属西阳郡,西阳郡领县十,户二千九百八十三,边城左县属边城左郡,边城左郡领县四,户四百一十七,可见蛮酋的所谓“食邑户”,不可能包括在所在郡县的户数之内,实际上是他们直接控制的部曲,北魏直称之为“蛮邑”。值得注意的是,左州郡县内有汉民的存在,《宋书·夷蛮传》云:“宋民赋役烦苦,多逃亡入蛮。”汉人逃入邻近蛮区。左郡左县一般有实地,这些地区本有汉民的存在,《宋书》卷36《州郡志二》“南陈左郡”条云:“少帝景平中省此郡,以宋民度属南梁汝阴郡。”说明南陈左郡设立之初,既有汉人,也有蛮民。

左州郡县是一种羁縻统治,中央政府总是试图实行直接统治,有的归附伊始,即以华官参治,《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362载西魏寇奉叔墓志云:“公讳奉叔,洵州刺史杜清和初来内属,周太祖特召公还,拜洵州赞治,兼司马。”洵州刺史杜清和在《周书》卷44《泉企附子仲遵传》有载,该传云:“初蛮帅杜青和自称巴州刺史,以州入附,朝廷因其所据而授之。”后改巴州为洵州,此乃以华官控制蛮酋。《魏书》卷61《田益宗传》云:益宗归魏,“乃於新蔡立东豫州,以益宗为刺史。”待益宗年稍衰老,魏廷即欲将其调离据地,“虑其不受代”,派兵袭之,将其强带回京城,田氏在东豫州的统治结束。《魏书》卷101《蛮传》云:桓诞降魏后,特为之立东荆州,但桓氏也仅传二世,即以薛真度代之。

左州郡县必须听从中央的统一调度,参与战事,《魏书》卷78《张普惠传》云:“出为东豫州刺史,萧衍遣将胡广来寇安阳……衍又遣定州刺史田超秀、田僧达等窃陷马头戍。”按,田超秀为田益宗子。《魏书》卷45《韦阆传附韦朏传》云:肃宗末,除东徐州刺史,“萧衍遣其郢州刺史田鹿憘率众,朏於石羊斩之。”北朝在进攻南朝时,往往以蛮左酋帅为前驱,《魏书·蛮传》所载实例甚多,兹不赘例。左郡左县与朝廷关系当很复杂,政府视其对该部蛮夷的控制力度,实行或松或紧的统治。当政府无力控制时,左州郡县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如北魏延昌四年(515年),蛮酋南荆州刺州桓叔兴请求不隶蛮酋东荆州刺史桓晖,政府立即同意,但当政府有力控制时,此类事绝不许发生。

《周书》卷44《泉企附子仲遵传》云:“蛮帅杜清和自称巴州刺史,以州入附,朝廷因其所据授之,仍隶东梁州都督。”清和请隶南洛州刺史巴蛮泉仲遵,而梁州刺史刘孟良为汉人,且“在职贪婪”,“朝议山川非便,弗之许也。”此乃借口,镇压蛮帅杜清和后,即改巴州为洵州,隶于仲遵。据《周书·泉企传》,泉氏“世袭本县令”,但到魏宣武帝时,政府可干涉其世袭了。左郡左县制上承秦汉边郡边县制、下启隋唐羁縻州制,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同时左郡左县制的推行,少数民族虽保持着聚族而居和政治经济体制、文化习俗上的一些特点,但已纳入了政府不同程度的掌控之中,有利于向政府编户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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