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单元中我们着重复习垂径定理及其推论(III)。
如果圆的一条直径垂直于另一条弦,那么这条直径平分这条弦,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弧。① 如果圆的直径平分弦(这条弦不是直径),那么这条直径垂直于这条弦,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弧。② 如果圆的直径平分弧,那么这条直径就垂直平分这条弧所对的弦。③ 如果一条直线是弦的垂直平分线,那么这条直线经过圆心,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弧。④ 如果一条直线平分弦和弦所对的一条弧,那么这条直线经过圆心,并且垂直于这条弦。⑤ 如果一条直线垂直于弦,并且平分弦所对的一条弧,那么这条直线经过圆心,并且平分这条弦。
利用垂径定理等分弧:
利用垂径定理推论:如果一条直线是弦的垂直平分线,那么这条直线经过圆心,并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弧。
利用这条推论,我们可以将一段弧四等分、八等分、十六等分,以此类推。
解析:本题利用了锐角三角比、垂径定理及相似三角形的相关性质。通过垂径定理,构造相关的直角三角形,借助锐角三角比以及勾股定理解决问题。
以上的5道练习选自各区县的二模试卷,对于垂径定理的问题,我们要牢记“二推二”的证明方式,当出现弦心距、弦中点、弧中点时,要考虑是否可以运用垂径定理解决问题。
垂径定理常见的添线方式是做弦心距或者连半径,通过构造直角三角形,利用勾股定理或者锐角三角比综合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