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动大明朝的“军人妄给妻室案”,朱元璋为一个民女杀数十官员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极有传奇色彩的一个皇帝,其白手起家,打造出300年大明王朝,他行事果断狠辣,有淮西猛虎之称。当皇帝后,朱元璋最大特点便在于对官吏非常严厉,尤恨贪污腐败。
不过,在明朝初年,还发生了这么一起震动天下的案子。此案和腐败无甚关系,但大大激怒了朱元璋,在这个案子中,朱元璋处置了多少官员呢?这么说吧,朱元璋从县令一直杀到刑部尚书,上到尚书,下到县令,全杀,被牵连的兵部官员也是如此,杀了一大批。
可能对历史比较熟悉的人有猜想:这应该是涉及政治斗争吧。
这么想有道理,古代一般的皇帝,除非是威胁到江山,一般不会给自己的国家机器进行这么一阵猛锤。但这次还真不是,这次只是一件很小的案子,连刑事案件都算不上,就是一起民间纠纷。
朱元璋为了一起民间纠纷杀得人头滚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家听我慢慢说哈,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在山西洪洞县,有一个兵痞叫唐闰山,有一天他突然告衙门,说老婆被人抢了,要县令讨回公道。
他老婆是谁?他老婆叫史灵芝,这个时候已经和一个叫姚小五的人结婚了,还生了3个孩子。
这是咋回事?原始史灵芝和唐闰山的哥哥有娃娃亲,但他哥哥没结婚就夭折了…
额,这种情况你还有脸要老婆?唐闰山真的有脸,他不仅去县衙闹,还因为是军人的原因去兵部折腾,结果兵部下令,要求县令将史灵芝当军属送给唐闰山,姚小五当然不服了!去控告,但是县令是聪明的,姚小五得罪的起,兵部得罪不起,所以…官官相护,你懂的。
但这个案子后来闹到了刑部,然而,刑部尚书竟然也维持原判,并奏报给了朱元璋。
这简直莫名其妙!
然后,朱元璋的反应相当干脆,尚书是吧,县令是吧,兵痞是吧,全杀!把史灵芝还给他丈夫,一时震动官场。
洪武十八年(1385年)八月的《御制大诰》记录:“…本县明知非理,不行与民辨明,擒拏奸诈之徒,推称内府勘合不敢擅违。及至一切内府勘合应速行而故违者,不下数十余道。其史灵芝,系人伦纲常之道,乃有司之首务。故违不理,所以有司,尽行处斩”——对知县的处置。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些官员如此匪夷所思?为什么朱元璋如此愤怒!
先说说官员做出这种怪异判罚的原因。我说点题外话,大家应该听过“孝庄下嫁多尔衮”的传说吧,说这个干嘛?古代有个习俗是“弟娶其嫂”,就是哥哥死后,弟弟是可以收了嫂子的。这种习俗在最原始的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但后来有些民族文明一些后,就没了,汉人在儒家文明兴起后就渐渐废弃了这种习俗,并认为这属于败坏人伦。满人入关之后也是如此。
但是,游牧民族还保留此习俗,“孝庄下嫁多尔衮”就是此例,还有王昭君也是一样,出塞完了后,单于死了,她又嫁给了下一代单于(对了,儿子娶继母也是习俗)…
元朝时期,因为蒙古人把他们的习俗带到内陆,所以他们在部分汉化的同时,内陆也出现了些蒙古化的现象。尤其是北地,自辽金元以来已丧胡尘400年以上,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汉风丧失。
唐闰山闹事就是因为这个,而官员也是因为这种民俗所以做出判决。
这让朱元璋极为愤怒,《御制大诰》胡元制治第三记录朱元璋的意思:胡元入主中国,非我族类,风俗且异,语意不通,遍任九域之中,尽皆掌判。人事不通,文墨不解,凡诸事务,以吏为源,文书到案,以刊印代押。於诸事务,忽略而已,此胡元初始为。三十年后,风俗虽异,语言文墨且通,为官任事者,略不究心,施行事务,仍由吏谋。
朱元璋痛斥元朝统治者对法律管理的粗枝大叶,尤恨汉风胡化。
之后他表示一定要纠正此现象,而这个时候这些官员用这种有逆人伦的元朝风俗来断案,朱元璋自然出奇愤怒,为了表明自己“恢复中华”之坚决态度,一定要法办这批人!
都改朝换代了,你还用胡元风俗说事,你是找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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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朱元璋杀得人头滚滚,从这里,我们能看到洪武大帝的魄力所在,同时也能看到明朝的作用,如果没有明朝这个王朝在金元与清之间的连接,我中国的国运究竟如何,我中华之风俗又能残留多少呢?
“吁!昔我中国先圣先贤。国虽运去,教尤存焉。所以天命有德,惟因故老。所以不旋踵而雍熙之治,以其教不迷也。胡元之治,天下风移俗变,九十三年矣。无志之徒,窃效而为之。虽朕竭语言,尽心力,终岁不能化矣,呜呼艰哉。”——《御制大诰》,朱元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