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 | “‘党内法规’内涵与概念”讨论四则
关于“党内法规”的内涵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自2012年中国共产党开展的首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以来,对“党内法规”的探讨与研究愈发凸显出其必要性与重要性。但是显然,理论界对“党内法规”概念的界定还存在争鸣,“党内法规”的核心内涵仍需要进一步厘清。本期《探索争鸣》力图在“'党内法规’内涵探讨”的命题下,集百家之言,以期在思想的碰撞中达成共识,助力于党内法规研究的不断深入。
党内法规:内涵、外延及与法律之关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思考
作者简介:陈柳裕,法学博士,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主要观点:
党内法规是由中国共产党制定的,反映党的意志,以党组织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党内关系和党内秩序为目的,以党内约束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或行为规范的总称,具有相应的基本特征。既要辨明党内法规与党内制度、党内纪律等概念之间的关系,也要客观看待“党内法规是不是法”的争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既是并列的两种规范体系,又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完美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要确保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充分协调,又要确保党内法规在必要时可以及时转化为国家法律。
文章来源:《浙江学刊》2017年第1期
论党内法规体系的内涵和划分标准
作者简介:褚宸舸,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行政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主要观点:
党内法规体系是由党章、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五个方面构成 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中国共产党的全部现行的党内规则体系。党内法规并不等同于党的纪律、党的制度、党的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体系和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目前,我国学界对党内法规体系的划分标准呈多样化,有五种代表性观点。建议依据党务管理活动的内容来划分党内法规体系,同时要注意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等相统一,以进一步完备“1+4”的体系框架。
文章来源:《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