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突然离世,遗产怎么继承?

如果是有遗嘱,那还好,如果突然离世,遗产怎么继承?

继承房屋遗产,有两条途径:一种是公证书,一种是法院的调解、判决书,这两种都可以直接过户。

下面来比较一下:

一、费用上:

1、办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按照标准缴纳受益额的2%,最低200元。

比如房子价值100万元,公证费的2%就是2万。

2、审理财产案件时,法院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再以诉讼的房子价值100万元为例,法院将按照0.9%的比例收取诉讼费9000元,比公证费的2%便宜不少。

二、程序上:

1、要进行房屋遗产公证,否则房管局是不给办理过户手续的,这是为了防止虚假冒名或者遗漏财产继承人。

2、诉讼与公证不同,法院在履行了相应手续后,可以缺席判决。

三、公证手续很复杂:

比如老王突然离世,遗产中有一处房子。老王的独生儿子(小王)想把爸爸的遗产更名至自己名下,这时就必须继承公证,小王和妈妈、奶奶,同为爸爸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1、公证必须要征求奶奶的意见,如果奶奶已经重病卧床,就不大好办。如果是已经死亡,

公证机关会要求他们出具奶奶的死亡证明。

2、死亡证明怎么开:火葬场协议将老人火化,可以开死亡证明。也可以去查公安机关的档案中的死亡信息(可能有,也可能无)。

3、没有户籍死亡信息,还有两种办法:一可由村委会或者相关人提供太死亡事实的证明,二是相关的证人证言,法院裁定死亡后便具有法律效力。

4、奶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如果是死亡的,要有死亡证明;子女还健在,要有子女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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