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一个老光棍,引发一桩离奇惨案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青山城门外,迎来一顶小轿,人们早已恭候多时。姚县令上任伊始,当地百姓自发夹道欢迎。坊间口口相传,姚县令清正廉洁,爱民如子,能调来青山任职,百姓自是欢喜不已。

轿子来到城门口,姚县令喝住轿夫,移步出轿,向百姓含笑致谢。只见一女子快步来到县令面前,跪地叩拜,声泪俱下,递上一纸诉状。女子名唤彩蝶,家住城郊,听闻姚县令公正廉明,大公无私,特来替夫伸冤。在姚县令授意下,彩蝶走进县衙,垂泪诉说冤屈。

一个月前的一天,丈夫祁炳轩正在家中午睡,几个衙役破门而入,将他拘捕。俗话说:“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祁炳轩被时任李县令判处死刑,等候问斩。姚县令追问缘由,彩蝶道出实情。丈夫有一块玉佩,是他出生时父亲所赠。父亲祈愿儿子平安顺遂,专门在玉佩上刻有儿子姓名,并求得方丈为玉佩开光。祁炳轩视若珍宝,从小佩戴,从不离身。

一日外出,祁炳轩不慎将玉佩遗失,痛心不已。时隔两日,这块玉佩惊现于死者赵氏尸体旁。赵氏刚刚结婚一年,丈夫外出谋生,留她一人独居家中。她长相貌美,明眸皓齿,丈夫外出心有顾虑。临行前,叮嘱再三,告诫妻子减少外出,免生祸端。赵氏谨记夫言,整日闭门不出,怎奈祸从天降,惨死家中。

时任李县令即将调离青山县,升任知府一职。为了政绩和口碑,仅用五日快速破案,凭借案发现场遗留的一块玉佩,遂将祁炳轩捉拿归案。新任姚县令查阅以前的卷宗,发现案件被定性为一起奸杀案。经仔细查阅,案件疑点重重,他决定重查此案,将真凶绳之以法。要想破案困难重重,苦无证据。姚县令派人暗中查访得知,赵氏生前安分守己,品行端正,偶尔外出。

姚县令思虑再三,感觉应该是熟人作案。凶手肯定知道赵氏的丈夫常年不在家,蓄谋已久,心生歹念,绝非临时起意。人命关天,姚县令不敢耽搁,将事情交由师爷查办。师爷做事向来谨慎,县令对他十分器重。他让师爷拿着玉佩暗中查访,凡捡获玉佩者,定与案件有关。

师爷不敢耽搁,带着玉佩在死者家附近暗中走访。偶遇几个孩童在路边玩耍,都说孩子嘴里吐真言,师爷抱着一线希望,从怀中取出玉佩让孩子们辨认,果然有重大发现。一个小男孩声称,数日前他曾捡获此物,拿在手中把玩,恰巧被冯三看到。冯三大字不识一个,凭直觉认为这个玉佩值点钱,于是买来糖果,从孩童手中换走了玉佩。

得知这一线索,师爷暗自高兴,案件初现端倪。他顺藤摸瓜,查清冯三底细。冯三年近五十,光棍一条,平日轻薄无礼,邻居们都对他避而远之。他与死者赵氏家,本是近邻,两家间隔不足百米。姚县令听完师爷一席话,喜上眉梢。很快,冯三被捉拿归案。他做贼心虚,看到玉佩,吓得瑟瑟发抖。自知事情败露,对奸杀赵氏一事,供认不讳。

原来,冯三早已对赵氏倾慕已久,得知她一人独居家中,假借帮忙之名,接近赵氏。冯三品行不端,邻里皆知,赵氏深知冯三不怀好意,总是故意躲着他。事发当晚,冯三饮酒归来,见赵氏已吹灯休息,脑袋一热,翻墙而入。赵氏听到动静,正欲披衣下床,被冯三扑倒在床上。黑暗中,赵氏通过声音辨出恶人冯三,扬言要去报官。

冯三听到“报官”二字,酒醒了一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先奸后杀,以除后患。慌乱中,他把从孩童手中骗取的玉佩遗落在了案发现场。正是这块玉佩让祁炳轩成了替罪羊,得知祁炳轩被判处斩刑,冯三暗自庆幸,侥幸逃过一劫。

姚县令的到来,让祁炳轩的妻子重拾希望,一纸诉状替丈夫洗清冤屈。祁炳轩无罪释放,冯三难逃一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事要遵循天理,否则终将自食恶果。

结语:

凡事有因果,天道有轮回,始终不忘初心,做一个善良正直的人。举头三尺有神明,是非公道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人若欠你,天必还你。

生命的丰盈缘于心的慈悲,生活的美好缘于拥有一颗平常心。生活简单让人轻松快乐,想法简单让人平和宁静。因为简单,方深悟生命之轻,因为简单,方洞悉心灵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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