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作家 || 吕常明系列散文之五:我与书法

  

  写下这个标题,满面羞红,汗出如油,觉得自己就是那好龙的叶公。

  

  书堆中有本薄薄的玄秘塔碑字贴,我上初中时买的,陪我高中、大学、直到现在,抽屉到箱底,箱底到案头,案头又复归箱底,角磨圆了,脊磨毛了,封面图案也淡了。自以为怀抱字贴,置了笔墨就算习字,其实只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空闲时间很多很多,行动却很少很少。直到有一天身边突然呼啦啦冒出的腕下龙飞凤舞、书界成名成家者竟是一群年轻人,再看自己那幼儿般步履蹒跚的毛笔字,顿时羞愧满面,便以苏洵二十六岁始发愤之例鼓舞自己从现在开始。此时却发现时间又那么紧张,恨不得每日通霄达旦磨墨提笔。

  

  (一)

  

  喜欢毛笔字,爱其文雅,爱其墨香,爱其散发着的那份宁静,抬头看到墙上“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的书画作品,便心旷神怡于字与画营造的氛围,宠辱皆忘。钢笔书法虽有特点,但无论直头或弯头笔所写,都比不过毛笔字的神韵与变化,只是由于其常用,才不得不重视。从书法角度讲,我对钢笔是有些偏见的。

  

  钢笔是导致毛笔退出历史舞台的罪魁祸首,并直接影响了毛笔书法艺术的发展。鲁迅先生的祖父和父亲皆通书法,他的启蒙塾师叔祖周玉田和曾祖母戴氏亦通书道,他在三味书屋的老师寿镜吾更是越中名儒,书法了得。鲁迅先生7岁开始描红,抄写均用正楷,字迹秀雅工整,有民国行书第一人之称。孔乙己也是“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可见其时毛笔之盛。二十世纪初,钢笔从西方传进,以其使用便利而迅速推广,“五四”运动更促使钢笔普及,毛笔便成为西方文化迅速击败中国传统文化之一例。到我父亲那个年代,也即解放初,除老师和个别从旧社会穿越而来的学究,我们老家几乎无人再写毛笔字,全民运动变成了阳春白雪。这成就了我村王老师也即我的毛笔字启蒙老师的书法名声,但他只能告诉我如何执笔与横竖撇捺,无法给予专业指导。习字课时,他爬讲桌上写,我们在下面照着课本写,课后他在我们的习作本上划几个红圈圈,如此而已。几千年的书写工具退败如此迅速,确实让人心惊肉跳!这不仅仅是中华民族文明具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那么简单。

  

  钢笔进来,人们至少还用手写,电子产品又使人几乎放弃了手写。今天,电脑代替了大脑,键盘代替了笔墨,电信代替了写信,书法作品都能靠键盘完成,毛笔字已沦为学生课外爱好,不入修炼之流,连成人都少写了。不知这算不算是西方文明对毛笔书法的第二次冲击。朱元璋由偏庙破屋登上皇家宝殿值得庆贺,毛笔字由日常之用升级为瑰宝艺术,不知该喜还是忧。与毛笔命运类似的《四五》、《五经》等传统文化的没落,不知其间有无联系。前一阵以中央台“百家讲坛”为代表与阵地的国学热大兴,文学作品对古文古人的解读,民间“孟母堂”之类专门教授传统文化私塾的出现等等,处处国学,人人国学,讲者投入,听者入迷,社会呈现出对国学的如饥似渴。这也许是对传统的怀念,也许是国学的回光返照,本质究竟如何,需要多年后回头看才能恰当定位。但我觉得,至少也表现出有识之士对传统文化衰落的焦虑。传统的并不都是好的,但也并非完全不好,面对传统文化的式微,汉家子孙怎能不为其未来担忧!

  

  钢笔不能左右毛笔书法作为艺术的存在,但也不能否认其对毛笔普及的影响,这可能也是今天书法名家辈出,却难有苏颜欧柳这样泰斗的原因之一。毛笔能保存至今,实是沾了书法艺术及其爱好者众多的光,否则也会陪葬在许多民间艺术的尸体堆中;毛笔书法艺术目前没有在西风东渐中雕零,也实是国之幸运,子孙之福。

  

  书法怡情已为公认,认识到时虽已不惑,但未为晚,可是看到孩子对毛笔茫无所知,便生惭愧。孩子对毛笔没兴趣,家长脱不了干系,至少没有担负起我们这代人在文化承继中应有的责任。古字帖可以让相隔千年的后人重新拾起,如我们可以临兰亭序,但仅限于临摹其形,其他信息已不完整。我们的字可以写不好,也未必成名成家,但至少不该是书法之盲。业余小打小闹,能做多少是多少,总比不做好。于是,自己练毛笔字便有了一层悲壮。始知小学王老师自主开课培养学生写毛笔字,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二)

  

  伴着毛笔的衰落,墨锭也为墨汁取代。墨锭我只是上初中时在同学手中晃过一眼,也是唯一一次,二寸余长的一小段圆柱,一端磨斜了,黑的发亮,人多不认识,以为是块木炭。我的毛笔字启蒙于小学的王老师。从毛头小伙变到白发苍苍的王老师,在我村教书几十年,毛笔字练了几十年。他写字没砚台,用小瓷碗盛墨汁,不研墨;与我父亲同龄的吕老师是王老师的学生,用砚台,但也是用墨汁,没有研墨。我们那穷乡僻壤,易藏陈物,本该是旧墨锭或可残存之地,但墨锭踪迹难觅,今天出现的都是模拟复古。初中时知道了字帖,但书法课依然散漫,不知文房四宝,不懂描红,多年后知道了每样都是一门学科,对老祖宗佩服得五体投地。

  

  戏装电影中常看到公子哥对书童说:“童儿,笔一墨一侍一候一!”书童就左手捋了右袖,右手拇指和食指捏了墨锭,翘了小指,在砚上一圈圈研墨。这种场景比较接近历史真实,因为古代有钱的文人常有书童负责裁纸、磨墨和洗笔砚等事,自己只享写字之趣,娇情和酸气毕现。这种场景一般存在于汉代以后,因为汉以前是利用天然或半天然墨,汉代始用松烟做人工墨。人工墨最初手捏,后来模制。东汉时靠近终南山的愉麋(在今陕西千阳县)山上可烧墨烟料的松树很多,产的墨也非常有名,官方每月供应仅限一小块儿。后来上党地区(时属河北)和安徽都有了墨,才逐渐普及。故人工墨产生之初,如老鼠都躲着的吕蒙正那样的穷鬼秀才,怕是没资格用得上,也没让书童侍候的雅兴。所以,墨产生之始,就被赋予了政治色彩。除审犯的官方珠墨专用外,黑墨按照用墨者身份不同,分成一般人用的普通墨、封疆大吏定制进呈皇帝的贡墨、皇帝用的御墨和按照用墨者意愿制造的自制墨四个等级,至于材质是松烟墨、桐烟墨还是漆烟墨都在其次。因此,墨也如狗,因了主家官阶差异有了身价的不同。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墨的这种差异就有了很多文章可做,但真正属珍品为收藏者青睐的又多出自文人的自制墨,皇家之墨也退到其次。究其原因,概是墨的造型及题字和款识有了讲究,推动了墨的艺术性创造,文人的自制墨因体现了文人思想,艺术性往往要高些。也就是说,艺术在其中保留了应有的独立性。因此,那磨墨的小书童即使将来用不上贡墨,他用过或磨过的墨也有可能是收藏珍品。今天产的墨锭价格再高,艺术性恐也难与古墨同日而语,墨汁更已漏掉了艺术趣味,但它们打破官民等级之分的普及,是比艺术进步更重要的进步。

  

  无论官墨私墨,皇家墨平民墨,黑字白纸,落笔无情,不因用墨者身份而有本质不同。过去考官断文,今天文人识字,都是按照墨迹。千年纸张会说话,司马迁虽生前腐刑死后腐烂,但那落纸生根的墨迹使他名垂千古,可见墨是很厉害且非常严肃的。这就对用墨者人格独立性即操守提出了很高要求。官作正史多有指鹿为马之事,给史学研究造成很大麻烦,倒是那些有操守的野史作者某种程度上还原了历史真相。墨虽不重,人格为大,用者不可不慎。

  

  小时候家贫如洗,我习字的全部家当是一支无骨无锋的羊毫、一瓶兑水的华山墨汁。一瓶墨汁一毛多钱对我们来说也是割肉,于是就想如用石灰自制粉笔一样研制代用墨汁。压碎木碳兑水,木碳不融于水,全浮在水面;干电池中的填充物粘而不融于水,中间碳棒芯子太硬,砸不碎刮不下;锅底灰也难融于水,但捞去大颗粒,水略呈黑色,字迹中可看到细微的颗粒,倒不影响字形和识别。这就行了,王冕不是沙上学画吗?车胤不是萤虫映读吗?虽曰欲精其事必先利其器,但武家高手一只树叶也可制敌。于是,我在家习字时的代用墨由此诞生,并为此沾沾自喜。从铺纸磨墨到练罢洗笔,每个环节都自己动手才能享受到习字之趣,自己造墨其乐更甚,便欲为天下共知。

  

  古人用砚后都要清洗干净,不留宿墨,这种自律和修养的小节,非常值得继承。我有砚没砚都只洗笔,因为洗砚费墨费水,便是洗笔的水,我也留作稀释墨用。节俭与保护松树是大美德,吾舍小节而取大德,便只好对不起祖先了。

  

  (三)

  

  习字,纸的成本最大。那时二三分钱的一张白纸做了作业本演草本后,才舍得练毛笔字。所以,废旧书报被涂成了墨猪,父亲一套四卷本的平装《毛泽东选集》也惨遭不幸。《选集》是32开,书厚纸小,前面的纸沾墨皱成一团,后面的就写不成了,不得不写一张撕一张。如此,生生把老人家的书剐坏了。因此,梦里经常出现一摞摞白纸,任我随便拿。好在当时习字无成名成家之累,只有好看难看的愿望,故不刻意。铁杵磨针的榜样激起的意志,我们都聚在文化课上,对毛笔书法这种闲杂碎事只当是偶尔的心血来潮。听从老师建议,在对书法流派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赶集时闭着眼买了两本字贴,一本是《魏碑钢笔字贴》,一本便是柳公权《玄秘塔碑》毛笔帖。兼授历史课的校长放纵我用毛笔写作业,算是练了阵小楷。然后,我就一直浑沌于眼高手低的状态了。

  

  某日读先秦史书,脑中突然闪过两个问题。一是文字发明之前人们记事的结绳,有无书法一样的审美要求?有无写字笔顺一样的盘结顺序?有无上下大小等书法一样的章法?是不是也要从小练起?结绳作为那时与人类智力匹配的一种文化现象,与后世纸张和文字有着相似意义,不知是否被赋有美学特征。二是先秦时期的甲骨文、金文和石鼓文等,在书法界独树一帜,是真为艺术上品,还是物以稀为贵?若真为上品,古人如何能下笔成书?难道也用甲骨、金石一笔笔习练的?那得需要多少材料。可能书法没练出来,人也累死了,家产也败光了,如我这等穷人,当时一定是不可能成为书法家的。相对于结绳的原始,相对于金石的笨拙,相对于简帛的昂贵,纸是如此便利和低廉,其成为四宝之一便也无法替代。

  

  纸是伟大的,发明者更伟大。因此,除了感谢蔡伦等发明或改进造纸术者外,就是对他们深深的敬佩。其中最具特色和最让人佩服的是唐朝才女薛涛。这个八岁能诗、精通音律的女子,安史之乱中随父流寓蜀中,父亲死后因贫入乐籍,又因才而名动一时,与元稹、白居易、张籍、刘禹锡等人都有唱酬交往。她身在乐籍,但雅而不俗,保持了其人格独立与自我。脱乐籍后在浣花溪旁与小溪、竹林、楼阁为伴,终身未嫁,安静清雅,在仙风道乐中度过晚年。浣花溪香气四溢的水,与薛涛玲珑剔透的心相结合,便在她手下诞生了一种桃红色的小彩笺——薛涛笺,因用浣溪水制故也称“浣花笺”,从此她与纸名贯青史。李商隐有诗赞曰:“浣花溪纸桃花色,好好题诗挂玉钩。”中国古代风尘女子翻卷可见,才女子也史不绝书,苏小小、李师师、柳如是等或以痴情出名,或以弹唱出名,或以史事出名,唯薛涛以诗以纸出名,不只在唐代入女诗人之列留诗近百首,在书界也名声赫赫。那薄薄的纸张精致的诗句,将其生命无限延长,史上如她这般自清者寥寥无几,与纸有关者也唯其无她,将她列入古代十大风尘女子实在冤枉。以才与纸相结合产生一种新纸的,还有一个地位比她高得多的人,便是南唐后主李煜。南唐时徽州产一种宣纸,薄如卵膜,细薄光润,李煜最爱,特意用其读书批阅奏章的处所澄心堂贮藏,称“澄心堂纸”,供宫中长期使用,将他的词人情怀和对纸的喜爱融合,爱好与工作结合,实是美事。不知后来他身陷囹圄中写下的千古绝唱《虞美人》是不是还用的这种纸。当然,这纸不是他造的,也不是他发明的,对纸的贡献难与薛涛比肩。

  

  我说小时候无纸可用,可能是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智者一直在找机会,懒人永远在找借口。怀素自幼买不起纸,用木板和圆盘涂上白漆写。漆板不易着墨,他就在寺院附近种了一万多株芭蕉树,用芭蕉叶临帖,坚持不懈,终成大家。我家没有芭蕉,但柿树成林,秋天的柿叶铺天盖地,只是拿来当了柴火,没想到还可以练字。结果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眼看再翻几页也白发苍苍了,还是一无所成,枉有一腔对书法的热情。于是,决心退而结网。花近千元买下一堆毛边纸、生宣和各号的毛笔,加上笔架和石砚台,很是唬人。又买了一摞字帖,坚持每天写一个小时,像长跑最后的冲刺,终于把那本薄薄的《玄秘塔碑》写了一遍。洗笔间顿悟,原来自己三十多年的书法之路竟薄如字贴的几页纸,还不得其要。假如坚持练三十年,现在非精即怪。人生如书,厚薄轻重全在勤懒之别,岁月能堆积垃圾也能沉淀金银,没有努力的经历只是浪费。从此,练毛笔字才结结实实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那本魏碑钢笔字贴我也没练几个字,不知丢哪去了,只是钢笔用的多,没事时随手便隶楷草行划几下,又因为是在没有楷书基础的情况下学东家仿西家,反而失去了自己,与习毛笔分别走了两个极端。三十多年,一个书法爱好者笔没磨秃一支,贴没练精一本,字没形成一体,怎可原谅?

 

 

  (四)

  

  砚因质硬易存,流传至今的古文房四宝以砚多见,故又有“四宝砚为首”之说。考古学家曾在陕西临潼县姜寨一处原始遗址发现了一套彩绘陶器的工具,其中有先民借助磨杵研磨颜料的早期砚,已五千多年了。这于笔和纸是不可想象的。从历史方面讲,称砚为首也不为过。汉代人工墨需研磨使用,早期砚的磨杵或研石功能可能由此独立,促进了砚的兴起。古人有“武夫宝剑,文人宝砚”之说,王羲之曾将笔墨比作矛戈,将砚比为城池。又是文人,给那一块块沉默不语的石块赋予另一层意义,使其有了身价。不过话说回来,少了文化气息,那一块块石头也没任何价值。

  

  古人认为“文人之有砚,犹美人之有镜也,一生之中最相亲傍”,可见文人对砚的感情与重视,因此历史上出现了许多爱砚如命者。米芾有一次给宋徽宗写完字后看到一方砚台,特别喜欢,便求赏。徽宗答应了。米芾担心徽宗变卦,不顾砚上有墨,揣入怀中就跑了,弄得满身是墨。还有次听说有个周姓和尚有方好砚,他跑去看完后,如痴如醉,赖着不走。和尚只得送给他。真个是爱砚爱到痴的地步,痴得率真可爱。另外一个砚痴是有名的苏东坡,有人将历史上的砚痴排行,东坡只是排末,但他曾用家传宝剑换张近龙尾石砚,说明此排法未必可信。苏东坡不只爱砚成癖,还喜欢在砚上铭文,一生留下了30多首砚铭。不过,古时砚台多为工匠制作出售,很少刻款留名。因为砚石比印章坚硬得多,很难雕刻,文人要想送砚台,需写好底稿交刻工雕刻,刻出的字与刻工雕刻水平有很大关系,这大大制约了文人铭砚之俗。宋元之前的砚即使偶有铭文,也多是年号时间等,与文人无关。后人为了抬高砚台身价,就在老砚上弄些手脚,乾隆帝也没少上当。今天若收藏有历史名人题款的古砚,需要小心。古人爱砚多与书法有关,今人将古砚专门估价出售或收藏,已多与书法无涉。由此说明,砚已独立于书法之外而自成文化。

  

  我也喜欢砚,但无心收藏,也没欣赏水平,所以至今没藏一只。去新疆时,在玉石市场购得两块天然的风凌石砚台,舍不得试墨,后来竟也送了朋友。为练字,前几年在西安西北商贸文体城五元钱买了一块碗口大的青石圆砚,闲置好久后才随我落实兴趣得以饮墨。但相貌平庸,质地较差,若要其有价值,除非几千年后了。后来花三百多元在富平买了一块墨玉砚,雕龙刻凤,摆在桌上很提气。有次在景区碰到一个小伙儿背着相机包,里面各种焦段的镜头塞了满满一包。他说要换,父母赶紧打开包。那种土豪的气势,唬得我背着那支18/135镜头自惭形愧,匆匆逃了。回来后,我就把那只墨玉砚收起来,还把那只青石砚放在桌上。

  

  2012年新疆代职时,带了几只墨玉砚台作为见面礼送人,结果还因为琐事受到收砚者之一余某的当众责难。古人曰,道不同不相为谋,感觉自己亵渎了艺术二字。

  

  (五)

  

  车有道路,书有章法,字有欣赏的标准,但我觉得与欣赏者的水平和喜好也有关,是谓罗卜白菜,各有所爱。毛主席的字,有的说不好看,有的尊为毛体毕生模仿;鲁迅先生毛笔字功底扎实,自有特点,但他能不能算书法家尚在争议,争议本身就说明标准的混乱。人说“字如其人”,也有些道理。怀素性情疏放,字以“狂草”名世;毛主席胸怀天下,字也疏朗豪气;贾平凹厚态憨相业,字也拙朴端庄;陈忠实瘦削高峻,字也挺拔瘦硬。谁的字好?谁的字差?今天有些名人的字画动辄以万元计,除了炒作与名气的份量,也离不开欣赏者的眼光和爱好。我的王老师练字几十年未留名书法界,并不是他的字不好,是大山箍住了他。若有今天的网络条件和比赛机会,难保他不会是第二个王曦之。

  

  这使我对书法欣赏的标准持怀疑态度,于是不免在门前徘徊。书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追根溯源,还是自己没有书法根基。自己入了门,有了体会,定然也会有番见解,也许能成一家之言。既如此,那就谦虚些也罢,可憎的是还要屁股上插扫帚,充大尾巴狼,愣趟书画界的浑水,有时买字收藏或赠友,好像有文化,实是傻傻的冤大头,因为拿来瞅一眼就丢在那里,不倒不卖不研习,无任何意义。慢慢心气平静下来,对名人书法便如对明星一样,不吹不追不捧。前几年某名人一幅字几千元,如今几万元还一字难求;朋友为了鉴定一幅字真假,被骗去几万元,将生活的点缀变成生活的负担,也是当事者始料不及或未意识到的。如此,实是丧失了书法之美及其本义。

  

  我可以不追星,不迷信,但不忘初衷,又不愿总是徘徊于书法门外,于是,便横了心要走下去。此路与写作一样,铺满孤寂与汗水,但成功与否并不重要,只要努力过就好,而且也不想退休后每日搓麻下棋等死。

  

  古人写字,敬神般先焚香沐浴,很郑重,故弄玄虚之下主要是静心,心静方可凝气。这是生活悠闲,若在今天,那沐浴的时间都能写一页了。我一天只能挤一个来小时写字,有时还不能保证,若再沐浴焚香,笔还未湿,摊已该收。不过我写字确实也难静心,开始还认真,一笔一划,后来杂事如猴子飞蛾,一会眼前晃动,一会身上抓挠,不觉心浮气躁起来,腕也软了,笔也飘了,只好作罢。我平时用一张旧办公桌,一半摆着书籍和笔记本电脑,一角摆了笔架砚台,面前正好展得下一张毛边纸,地虽促狭但足够用。每天泡杯茶放在旁边,写上一会儿,调息健身,也是好事。想那怀素在寺外芭蕉树下,没琴声香味,没人磨墨加水,阳光灿烂,环境清幽,物我两忘,何在乎笔墨纸砚桌椅板凳?只是不久我将可能失去这方桌面,届时不知还有没有练字之地。想到此,便有种莫名的悲哀。

  

  古人曰,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臂,书法与爱好也是如此。人生苦短,技艺无限,书法艺术虽不说话,但会用心回报它的每一位虔诚者。《砚谱》中有篇《一箧磨穴砚》的寓言:“古人有学书于人者,自认艺成,告辞而去。师曰:吾有一箧物,不欲付他人,愿托置于某山下。其人受之,因其封题不甚密,乃启而视之,皆磨穴之砚也,数十枚,方知师夙用者。顿觉惭愧,乃反而学,至精其艺。”我就是那位学书者,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以至今日空叹。学书法如练九阴白骨爪,功夫用到,自然能无敌于天下。

  

  

   

  作者简介:吕常明,男,笔名冀根,籍贯河北,居西安。好书画和旅游,业余文学爱好者,小说、散文、诗歌皆涉足,在诸多报刊和网站有诗文散发。出版有散文集《生灵》,小说集《路归路桥归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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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故事”主题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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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童年发生在乡村和城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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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语言质朴简练,适合孩子阅读,忌大段铺排。  

  800-1500字最好,我平台设“童年故事”专栏刊发,有少许稿费,优秀作品可能结集出版,赠入选作者样书作为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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