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林娥 | 从检以来的三个 “第一次”

庄严的国徽、呼啸的警车、充满激烈对抗与较量的公诉席…能进入令人敬仰、充满正气的检察机关工作,是我的一个梦。

1982年,我告别了三尺讲台,调入孝义检察院工作,由一名教书育人的园丁变成了一名光荣的检察官,圆了自己的检察梦。从那时起,我便把自己的命运同神圣的检察事业紧紧地连在了一起。转眼间,我已在检察战线上奋斗了26个春秋。26年,有苦有乐,有喜有忧,付出了艰辛和努力,收获了希望和成绩;26年,无论身处逆境,还是被鲜花和掌声包围,我始终以一颗平常之心泰然处之,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竭尽所能地干好每一项工作。回首26年的岁月,点点滴滴,令人难忘,尤其是从检后的三个“第一次”,值得我终身铭记。

第一次出庭支持公诉

1983年,全国上下掀起轰轰烈烈的“严打”整治斗争。由于案件太多,刑事股的同志们忙不过来,在审理一起抢劫案时,领导临时决定让我出庭支持公诉。作为一名刚刚调入检察机关一年的新兵,又从未办理过起诉案件,我心里直犯虚。但领导的安排又不能不服从,我简单准备了一下就出庭了。在庭审现场,当审判长宣布让公诉人宣读公诉词时,我一下子就懵了,愣在公诉席上不知所措,因为时间仓促,根本没来得及准备。冷静片刻后,我理了理思路,清了清嗓门,从被告的抢劫行为给父母、妻儿、社会和本人的前途带来的伤害、损失入手,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了阐述,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说服教育。我即兴发表的公诉词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被告泪流满面,不仅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且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好好改造。休庭后,审判长找到我,对我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一次汇报控申工作

1984年,孝义检察院成立监所科,控申业务划归监所科负责,科室内只有3名干警,我负责内勤工作。那年四月,吕梁检察分院将全区控申工作现场会的会址选在了孝义。院领导经过研究,决定让我这个做内勤工作的女同志代表孝义检察院在现场会上作接待信访工作经验介绍。因为是临时决定(会前两小时),既没有汇报材料,又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东西,但我还是欣然接受任务,在最短的时间内列出了汇报提纲就去开会了。在汇报的过程中,我创造性地提出了接待信访要体现“三个一样”,即“城里乡下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年老年少一个样”。我的汇报得到了分院领导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控申工作经验在全区予以推广。在当年的县委工作会议上,孝义检察院被评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我个人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第一次审查批捕案件

1988年,刑事检察科一分为二,我被调整到刑侦科,办理批捕案件。第一次办案,领导就将孝义县棉织厂米某等多人多次盗窃案交给我办理。这起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多达8人,全部为本厂职工,但作案时间、作案次数不尽相同,被盗棉纱的规格不统一、价格不一致,报案材料提供的内容又很笼统,没有准确数字,这对于初次办案的我,其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我首先对报案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梳理,并征求了几位老同志的意见,然后制作了一份详细的表格,将报案材料提供的情况与进厂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了核对,确定了收缴赃物及涉及的赃款,将所有的证据加以固定。在确保所有材料证据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对8名被告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对8名被告均作出了有罪判决。这起案件的成功审查,迈出了我审查批捕工作可喜的第一步。

在26年的检察工作历程中,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我就会想起这三个“第一次”,告诉自己不要轻言放弃,鼓励自己要坚持到底。26年过去了,我由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高级检察官,从一名普通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如今,我即将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作为一名检察老兵,我会尽职尽责地站好最后一班岗,将工作的接力棒平稳地传递给年轻一代,并祝愿他们在检察事业的道路上,走得更好、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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