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9月这些新规将实施,事关你的车子房子钱袋子

来源:红网

9月即将到来

一大波新规将实施

事关你的车子房子钱袋子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湖南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启动
个人缴费标准320元

日前,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税务、财政、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7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参保缴费政策。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有关规定,我省明确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通知》明确,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9月1日起长沙启用电子驾驶证

9月1日起,长沙等28个城市将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此后,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

湖南出台中职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中职违规招生是群众关注的问题。过去规范中职招生,基本是以治理行动、专项整治为主,为将规范工作进一步常态化,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了招生违规主体不仅是中职学校,也包括初中学校和教育部门,且列举明确各种违规行为及处理方式,无论是在力度上还是执行上都较以往有明显突破。

9月1日起长沙市不动产权证
遗失补证可全程网办

8月20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消息,将于2021年9月1日全面上线线上遗失补证业务。

具体流程为:产权人在长沙不动产App发起,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后进行电子签名确认。预审通过后由不动产登记平台挂网公示,15个工作日后直接线上受理,经过审核登簿,系统出具电子证照。产权人如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无需预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任意网点发证窗口即可完成申领。

多家快递全网派费将上调
用以“补贴”快递员的收入

9月1日起,中通、申通、圆通全网派费将上调0.1元/票,用以“补贴”快递员的收入。按照快递员人均每天派件200件计算,有望为快递员每月增加约500元的收入。派件费的本质是快递公司网点内部利益协调的一个参数,此举一般不会对消费者寄递快递带来影响。

关于相亲活动、锻炼时间等
湖南烈士公园新规“上线”

近日,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烈士公园环境秩序管理的通告,将于9月1日起实施。通告称,禁止在湖南烈士纪念塔保护范围内从事唱歌、跳舞、体育锻炼、赌博等一切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烈士公园未经批准禁止举办相亲、体育比赛、展览等各类群众性活动等。

夫妻过户等6种情形免征契税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

5月1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具体内容中明确: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

6月1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该《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餐饮店未安装燃气报警器将处罚

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还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将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为“数字资产”保驾护航

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为国家重要数据保护和各行业数据安全监管提供依据,标志着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有法可依。

《数据安全法》将在以下几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一是强化数据安全领域制度建设;二是统筹数字经济发展与数据安全保护;三是指导行业部门开展数据保护工作,明确划出了数据活动的“红线”。

安全生产法罚款最高可达1亿元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次《生产安全法》的修改决定共42条,大约占原来条款的1/3,并且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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