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漫话之《西康琐记》连载之四十二
一纸民约揭示长河地方一段鲜为人知的茶马贸易史
——解读泸定沈村明《万历合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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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是回到《合约》文本上来。
对违约者如何处置,《合约》是这样约定的:“及来冷、沈接客,新旧二路原系土番熟驳,迎送押过不致挟仇或少钱米,毋得擅自捉挡,违约者照前约例,罚金伍拾两、米拾石、酒拾缸、牛拾条,冷、沈公用。”
最后,签约者们“赌咒发誓”:“自赌咒之后,务依约言,如反口者,死於千刀万箭之下。立此约永为照用。”
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各方面的代表人物聚在一起共立此约,颇有些古代部落首领“会盟”的味道。
在《合约》上签画盖章的,除前面说到的“三省众商”张洪徐、把事、通坝纳妈(喇嘛)三官、八日纳妈(喇嘛)金东叭、明镇官管家余那、董布和冷边土官三哈外,在上面留名的还有革什、么哥、六囗他、木撒、那期叭、拍木相、三结相、阿乌他、三结相(另一位)、剪出叭、朗恰宗、革咱加、安叭、官勺抵、八么、弄叭、阿苟等。
一串长长的签约人的名单,为我们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信息”。长河地方,是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走廊。从在《合约》上留下的那些个人名来看,就可推测他们很可能是来自多个民族和多个部落,除汉(三省众商)、蒙(余土司就是蒙古族人)、藏、羌外,“一十三枝”中很可能还有彝族人和摩西人。因为长河地方的彝族人,原本就受沈边土官约束。在《余氏家谱》中就有明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余福保忠胆激烈,壮志嶙峋,义发彝部协剿流寇”和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七月“(沈边十世土官余从国)倾心孝顺,束彝有方,道路宁谧,深可嘉赏”的记述。
签约者在名字后面加盖印章的,除“立约新官余景冬”和“明镇官管家余那”加盖有正式“官印”之外,盖有私人印章(不算手印)的有“八日纳妈金东叭”、“那期叭”和冷边土官“三哈”。“八日纳妈金东叭”用的是民间方章,“那期叭”和“三哈”用的则是藏族首领们所用的圆章。
冷边土官在前面已提及,这里再作些补充,我们就从“三哈”印章说开去。首先,我将那章与手边的一枚由一位古印收藏家近年所得的塔公寺那枚一方一圆的两头古印图样比对,“三哈”所用的这枚章,外形与塔公古印一端的圆章极其相似(见图)。这就充分证明,冷边土官来自“西番瓦部”(西部西藏)无疑。再有,查阅有关史料,原来“西番瓦部”是来自青海的氐羌。氐羌人来到康巴西藏后,主要落脚今天的理塘、色达、炉霍、新龙等地。在理塘就曾有瓦述毛丫、瓦述曲登、瓦述毛茂丫、瓦述长垣等瓦部;色达曾有瓦述色他(在今城关)、瓦述更平东撒、瓦述更平等瓦部;新龙曾有瓦述麻里、瓦述更平、瓦述色他(在今北色威)、瓦述墨科,炉霍曾有瓦述写达、瓦述更平东撒(在县西北)等瓦部。此外白玉还有瓦述国陇,道孚还有瓦述余(玉)科,雅江也有瓦述崇喜等瓦部。冷边土官是否自理塘、色达、新龙等瓦部来,或者本来就是与这些瓦部祖先一起从青海来?尚无确凿史证。另外,康定木雅地方,也有称作“瓦七”的瓦部,就在今天营官的瓦泽乡,说不定冷边土官就是来自木雅的瓦七部落哩!不是有史料说冷边周土司是蜀汉金环三结之后么?!史书上确有三国蜀汉时封旄牛夷首领为“旄牛呴毗王”的记载(见《三国志》)。旄牛夷的主要地盘就在今天康定木雅地区。这“蜀汉金环三结”是不是旄牛夷中的一个首领呢?若是,他当在今天康定木雅地区。这样说来,周土司的祖先与木雅瓦部也许多少沾点边儿。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冷边土司的祖先到底来自哪个瓦部,有待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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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镇官”
在众多签约者中,最引人注意的还是要数那个“明镇官管家余那”。请看仔细,在《合约》上签名又盖上官印的除了“立约新官余景冬”,就是“明镇官管家余那”,冷边土官所盖的也只是一个圆圆的藏文小印章。
此前,只知在清代才称“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为“明正土司”的,这份《合约》的出现,方知早在明代就有“明镇(正)”的称谓。尽管《合约》上的“明镇官”的“镇”与“正”写法不一样,两字四川话的发音却是极其相近的。《合约》上面所写的“纳妈”,与《明实录》所写的“剌麻”一样,不就是我们今天常见的“喇嘛”二字早先的写法么?再有,在清代的史籍和文书上所写的“打箭炉”,在“《明史》上不是写作“打煎炉”么?所以,出现在明代晚期民间文书中的“明镇”可能就是“明正”的最早写法。
有人说“明镇官”是指明朝廷镇守长河地方的长官。这一说法,实不可取。因为在史籍和本朝文书上,一般都不直呼当朝的国号,在一纸民间《合约》上能直呼当朝国号么?!
“明正土司”,在明以前,史书上称“长河西”土官。就是在明初也是称“西番打煎炉长河西土官”(有时前面还冠有“故元四川分省右丞”的旧官职)(见《明史》),直到洪武三十年,才封为“长河西、鱼通、宁远军民宣慰司”之“宣慰使”,清代依旧,在朝廷的册封文书上依然是“长河西、鱼通、宁远军民宣慰司”,但在清代的史籍和文书上又多写作“明正土司”,民间更是这样称呼。
多年来,研究川边史的学者和“方家”们,大都对“明正土司”称谓始于何时及其由来不甚了了。这份四百年前的民间《合约》的发现,对了解历史上的“明正土司”也许有些帮助。
“明镇官”管家的名字和大印为何出现在签约人中呢?只能这样理解:董布一伙计将“蛮客”(经营边茶的藏商)阻炉,不准到冷、沈来买茶,对住牧打箭炉的“明镇官”来说,不能坐视不管,故派管家前来签约是情理之中,这是一。再者,沈边地方名义上也是“明镇(正)”的属地(对此容后细说),这种攸关边茶贸易的大事,派管家参与也是理所当然。
讲到“明镇官”,不妨多说几句。
“明镇官”(即后来的“明正土司”)在明代洪武时期,就是朝廷所授的“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的“宣慰使”。这既是正式土职,也明示了他的管辖范围。也就是说,长河西、鱼通、宁远等地都是朝廷明定的“明正”管辖的地盘。但对长河西、鱼通、宁远各部的具体管辖范围,乃至地理位置,后人却不甚了然。至于他们与“明正”的历史渊源及其微妙关系,恐怕更说不清了。在重庆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康藏大事记年》第52页的一条注释中就是这样说的:“长河西,地址不详;鱼通,今四川康定东;宁远,今四川西昌。”这种解释显然不确切。
史籍上,“长河西、鱼通、宁远”诸部,最早出现在五代。五代,在(蜀)王、孟(公元925-938年)时期,就设置有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军民安抚司。宋、元依旧。明代洪武三十年,“本各为一部”的“长河西、鱼通、宁远”才“始合为一”。(见《明史》)
下面就分别说说历史上的“长河西、鱼通、宁远”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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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之“长河西”部
“长河西”地址不详吗?其实在明代史籍中已说得很清楚。《明史》和《明实录》都有“西番打煎炉长河西土官”的记载。这就是说,打煎(箭)炉就是长河西土官住牧之地。
“长河西”部,就是指“长河西土官”管辖的长河以西地方。长河的具体地理位置,前面已详述,不再重复。
下面说说“长河西土官”的具体管辖范围。
这“长河西土官”,原本住在贡嘎山西边的木雅地方(即古牦牛羌的地盘),往上追溯,其祖先很可能就是宋代康巴西藏出现的若干个小“国”之一的“卡拉国”的“甲布”(藏族对酋长、国王的称呼),至今老人们还称“明正土司”为“家(卡)拉甲布”(即“卡拉国王”)。元代,“家(卡)拉甲布”才从木雅贡嘎西边的色巫绒迁到了打煎(箭)炉。
“明镇官”(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事实上管不了鱼通,也管不了河东的“宁远”(沈边地方)。所管的只是“长河西土官”原来所辖的一些地盘。《清史稿》说的很清楚:“明正宣慰史”下属“咱哩木千户”和“木噶、瓦切、俄洛、白桑、恶热、下八义、少误石、作苏策、八哩笼、上渡噶喇住索、中渡哑出卡、他咳、索窝笼、恶拉、乐壤、扒桑、木轳、格洼卡、呷那工弄、吉增卡桑阿笼、沙卡、上八义、拉里、八乌笼、姆朱、上渣坝恶叠、上渣坝卓泥、中渣坝热错、中渣坝沱、下渣坝业洼石、下渣坝莫藏石、鲁密东谷、鲁密普工碟、鲁密郭宗、鲁密结藏、鲁密祖卜柏哈、鲁密初把、鲁密昌拉、鲁密坚正、鲁密达妈、鲁密格桑、鲁密本滚、长结杵尖、长结松归、密鲁白隅、鲁密梭布、鲁密达则、鲁密卓笼四十八土百户。”其具体疆界,光绪初刘懋材在《西 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述:“明正宣慰使司驻(打箭炉)城中,所辖长官司及土千、百户四十九员,东至泸定桥一百二十里,冷边土司界;西至中渡汛二百里,里塘土司界;南至乐壤六百里,冕宁县界;北至章谷屯四百五十里,小金川界。”而且这么宽的地盘也是在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西炉之役”之后才有。长河西土官丹怎札克巴在顺治五年(公元1666年)归附清王朝时,仅有十三家锅庄。(见乾隆年间刘承奄所著《鱼通土司纪略》)与鱼通土司曾有过一点姻亲关系,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