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漫话之《川边风云》辑录(17)
1905.川边近现代史的一个节点
—巴塘“凤全事件”始末
巴塘“凤全事件”始末(17)
《番夷公禀》(上)
一个事件,总是由对立的两方构成,也就是俗话说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导致事件的发生,自然双方都自有其道理。我们就来听听“凤全事件”的“肇事祸首”一方的说法。
事件之后,“肇事祸首”们,在给打箭炉同知刘廷恕递送的那份《巴塘番夷公禀》中,就直言不讳:“凤大人随带兵勇等到后,随即吩谕教习洋操、学洋话、行洋礼做作,又私开汉夷百姓老幼男女人丁户口名册。因巴塘上年安设有法国教堂三处,自该外国洋人在台之后,行动冒犯神灵,污秽天地,是以年来人物患疾,代降灾异,五谷荒旱,比先年收成一半无有。”并说:“所有众百姓在巴,早晚诚敬佛门,遵奉黄教经典。有丁林喇嘛寺一座,该寺之喇嘛约有一千五百余名,均系看经念佛,皈依佛门。查此寺庙修造有年,经历皇帝数辈以来,无不恭祝大皇帝万福万寿,稍报食毛践土之天恩于万一耳, 毫无贻误犯事。今凤大人到台以来,不以释教为重,时常当堂对众言道:每寺只准住喇嘛三百名,余则一千二百余名即行还俗,如不遵允,定当诛戮。众百姓闻此之下,公议递具夷禀,邀求再三,如不赏准,而地方定难安静,千万求其姑宽,无行此事。孰料具禀之后,不惟不准,反以恶言责斥,又诬百姓为盗,以寺僧为窝户主谋,全不怜恤众百姓性命。”
说“凤大人”视不驯之百姓为盗倒有些根据,他入川为官,就是靠剿匪、治盗起家的。做了驻藏帮办大臣,仍不忘这一手。当得知理塘地方“夹坝”(即土匪)猖獗,在光绪三十一年正月(1905年2月)便上奏说:“该处黄土冈、乾海子一带,为夹坝出没之区,当严檄炉、里(即打箭炉和理塘)文武及该土司,勒限严缉。并饬派弁勇,由巴塘文武悬赏购线协拿,期于获盗,究出喇嘛寺勾通情罪,一并重惩,以靖地方。”在这里,分明道出了他对僧匪勾结的痛恨,和定要严加惩治的决心。
“凤大人”为何那么痛恨喇嘛寺呢?因为“里塘地方土司积弱,日以浚削(剥削)番民为事,十室九空,僧多民少。大寺喇嘛多者四五千人,借以压制土司,刻削番民,积习多年。驻防营汛单薄,文武相顾,莫敢谁何。抢劫频仍,半以喇嘛为逋逃薮(就是说,喇嘛寺成了逃亡土匪躲藏的地方),致往来商旅,竞向喇嘛寺纳贿保险,即弋获夹坝,辄复受贿纵逸。”就是捉住了土匪,也要被受贿的喇嘛寺放跑。因此,凤全认为:“惟是尽绝根株,非使喇嘛寺有所限制不可。即此不图,相率效尤,恐以后办事亦多掣肘。”对喇嘛寺进行限制,历史上已有先例可循。雍二年(1724 年),在平定了青海喇嘛之乱后,朝廷即收回了各寺的明国朝禅师印,并定制:庙舍毋逾三百楹,众无逾三百人。就是说,寺庙不得超过三百座,各寺喇嘛不得超过三百个。据此,凤全即上奏朝廷:“拟请申明旧制,凡土司地方大寺喇嘛,不得逾三百名;以二十年为限期,暂停剃度。嗣后,限以披单定额,不准私度一僧。其年在十三岁以内喇嘛,饬家属领回还俗。奴才一面严饬土司、堪布,将大寺喇嘛令其各归部落,另建小寺散住梵修,以分其势。请一并饬下理藩院核议施行。” 他想的是“如此办法,二十年后,喇嘛日少,百姓日增,何至比户流离,缁徒坐食,有土有人之效,可立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