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偏好
幸福偏好就是价值观。意思是:满足什么条件能让人觉得幸福。
幸福偏好是对能让自己感觉幸福的事物的选择。价值观是你觉得怎样才是应该的,潜台词是应该的才是让自己满意的、幸福的。所以说二者是一回事。
人的本质是精神意志,人因为有精神意志所以有取舍,因为有取舍所以有行动。人的取舍既是一种选择,也是一种目标——选择必然产生目标。每个人精神意志不同,因此,行动目标也不同。不同的目标有一个共同的效果,那就是对人的幸福度有影响力。人去实现一个个不同的目标,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让自己觉得快乐、幸福。因此,又可以说,选择的对象,是一种幸福偏好。
你当下的目标是吃饭,他的目标是喝水,另一个人的目标是发呆,再有一人的目标是跑步。这仅仅是意味着,对你们不同的人而言,干不同的事——吃饭,喝水,发呆,跑步——能让你们觉得幸福。幸福不是绝对幸福,而是相对幸福。减轻痛苦,缓减焦虑也是一种幸福。
当下选择干的事,就是一种幸福偏好。从这个角度讲,需求就是幸福偏好。
上图表示:(1)在同一时期,人有多种幸福偏好;(2)同一时期的幸福偏好程度不同,有些偏好度要高一些,有些要低一些,表示事有轻重缓急;(3)不同阶段人的幸福偏好以及偏好的排序是不同的。
人的幸福偏好会变。变的原因很复杂,但最终都会体现为行动的变。当你选择读研而不是工作,这意味着读研带给你的预期幸福度更高。当你读研是受父母逼迫,那也意味着你更在意的是父母的感受,让他们满意你会更幸福。人会选错,但这与目的无关。你觉得和这个人结婚会幸福,但事实是不幸福,这并不意味着你是为了不幸福而作出的选择,你的目的仍是求得幸福,只是事与愿违了。
幸福偏好意味着:人行动的最终目的是幸福,满足幸福的条件不同,就是偏好不同。满足幸福偏好的手段选择不同,也是一种偏好。偏好无处不在。
| 李悦源
| 20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