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韩己峰在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做主旨演讲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韩己峰
2021年9月28日,以“强化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在海南省海口市隆重召开。本届峰会由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采购学院举办。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韩己峰以《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山东政府采购“金名片”》为题,做了精彩演讲。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的一张'金名片’”。韩己峰介绍,山东省主要从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着力缓解供应商资金困难、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四个方面入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韩己峰介绍,山东省坚持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保障,确保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是事前清晰划出“红线”。制定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42类137项禁止事项,严禁采购各方以不合理条件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严禁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二是事中清理竞争障碍。2021年,针对以入围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供应商库(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开展了专项清理,清除限制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全省共清理“三库”项目1458个,涉及采购金额17.4亿元。三是事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指引,以及质疑函、投诉书的参考范本,引导供应商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畅通企业维权救济渠道。在投诉处理中尝试引入调解机制,探索非强制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韩己峰介绍,山东省还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流程再造,切实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围绕让企业少出钱、早拿钱、不愁钱,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采取四项措施着力缓解供应商资金困难。另外,山东财政从2015年起推行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六公开”制度。2020年通过修订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推出三项措施,进一步提升采购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