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民医保最新筹资和待遇标准公布
我市居民医保最新筹资和待遇标准公布
近日,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调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
按照《通知》要求,对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作出调整:2021年,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高档1100元、中档930元、低档580元,学生儿童档580元。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高档950元、低档320元,达到国家层面个人缴费标准要求。
在综合提高一、二级医院门(急)诊报销待遇方面,《通知》明确,自2022年起,门(急)诊报销起付标准由500元提高至600元;在一、二级医院门(急)诊就医,高档缴费参保人员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55%,低档缴费报销比例为50%。
《通知》还提到将有序开放三级医院门(急)诊报销,自2022年起,参保居民在本人选定的1家三级医院门(急)诊就医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其中,高档缴费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为50%,低档缴费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为45%,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4000元。三级医院具体选定办法医保部门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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