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中四个术语的名词解释

课程标准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行文措辞,应该说已经做到了最大程度的朴实和简明,是国家政策文件的典范。但是,有时一些相对不那么通俗的术语真的无法避免,如果非要避免,就一定会让文件一下子臃肿啰嗦许多。
然而,实际上,我国确实又存在相当一部分语文教师还不能真切地理解这些术语,本文撷取其中笔者认为可能存在问题的四个术语,略加解释,希望能对广大教师同仁有些帮助。
1.人文性
见第1页“课程性质”。
“人文性”即语文学科具有属于人文问题的属性。
“人文”在汉语固有语境中,本是“礼乐教化”的意思,后泛指“人世间事”,民国后,开始泛指各种文化现象。
目前我们说的“人文”,是外来意义,对应的英语单词是Humanism,即19世纪兴起的“人文主义”,强调人的价值、人的作用,分析人的本质的思想体系。哲学家将关于自然万物的科学叫做“自然科学”,相应地,研究人的问题的学科就叫做“人文科学”或“精神科学”(Human Science)
《课程标准》的“人文性”即意味着关注人的价值,塑造人格人性是语文课的基本特点。
2.思辨、思辨能力
见第1页“课程性质”。
这个词语汉语的固有意义是指“思考辨析”。
西方哲学输入以后,这个词用来指“纯粹思考”,即逻辑运用推导而进行纯理论,纯概念的思考,相对于“经验的思考”而言。例如,区分鸡蛋和鸭蛋,这凭借直接的感觉经验即可实现,就不涉及思辨的问题,但是要回答“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就要纯粹的概念上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很强的人,即使一辈子没见过鸡蛋,也能回答这个问题,这就是思辨了。
所谓思辨能力,自然就是指进行思辨活动的能力,但这个词在使用时哲学意味相对要淡得多。一般来说,能够进行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地判断、分析、推理,即使结合了一定的感官经验,也可认为是有思辨能力。
3.虚无主义
见第5页“文化传承与理解”。
尼采等人将对历史传统和道德原则的否定叫做“虚无主义”。
现代,我们一般用这个词语指不加具体分析而盲目地否定一切的态度和思想倾向,有时也指一种悲观厌世的思想。
毫无疑问,这种态度或思想,是每一个语文教师都要竭力避免的。
4.跨媒介
见第14页学习任务“跨媒介阅读与交流”
《汉语大词典》对于“媒介”的释义为:使二者发生关系的人或事物。“媒体”则指交流、传播信息的工具,如报刊、广播、电视等。
传播学意义上的“媒介”和“媒体”,与词典意义略有不同,“媒介”至少包含三层含义:传播信息的符号、承载信息的载体或工具、生产经营信息的机构。“媒体”一词略晚出现,在传播学中,它与媒介一样,都可以被视为传播信息的载体。因此,在讨论《课程标准》时,我建议忽视这两个词语的差别,统一使用“媒介”一词,取词典或者传播学的第二层含义即可。
跨媒介虽然是一个传播学的术语,但其实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词。简单来说,就是指师生在学习理解一篇课文时,既用这种媒介,又用那种媒介。例如,教师先让学生阅读课本,然后将报纸上一篇对本课的分析文章剪下来印发给学生读,就可以算是“跨媒介”了。
就当下来说,比较容易实现的跨媒介,就是传统的纸质媒介——语文课本与第五代媒介——移动通讯媒介(主要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结合。
这个概念比较容易引起的一个错误就是,教师会误把非语文课的内容拉进课堂里来,比如让学生看一出电影,然后来写影评之类,这只能叫“换媒介”,甚至只能叫“换艺术形式”,连媒介都谈不上(电影是艺术形式,并非信息传播的载体),而不是“跨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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