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经费从何而来?蒋氏只拨一小部分,主要靠自筹

作者:忘情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我军与蒋氏达成协议,一致对外,联合抗日。按照双方协议,在北方的红军主力改编为八路军,在南方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抗日武装开赴前线后,南京方面除一次性拨付20万元法币经费外,每月应当供给八路军50万元法币的经费,新四军每月13万元经费。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37年蒋军嫡系部队每个师每月可得到25万元法币经费,旁系部队每个师每月能得到16-18万元法币的政府拨款。阎锡山部、宋哲元部、韩复榘部5个师、何健部、杨虎城部及东北军的每个师,每月能领到2-10万元法币的补助。此外,没有地盘或收入很少的15-16个师的地方军阀部队,蒋氏给予每师每月10-15万元军饷,但每年都要拖欠一到两个月,拖欠到最后基本赖账。
因为八路军、新四军都没有吃空饷的恶习,所以算下来,全面抗战初期,我方部队人均月度经费也就相当于杂牌军的水平。1937年下半年,这点经费尚可维持,但随着我军的规模迅猛壮大,而蒋氏一口咬死只按八路军4.5万人、新四军1万人的规模发经费,加之法币急剧贬值,因此这点钱很快便不够用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就这么一点钱,蒋氏还经常拖欠,赖账更是家常便饭。虽然新四军于1938年年初就成立了,并且在当年年中就开赴抗日前线,取得了对日作战战果,1938年和1939年这两年间,蒋氏并未给新四军拨款,只是发放了一部分被服。我军不得不将发到手的八路军军费,分出一部分给新四军,以解该军燃眉之急。这两年,新四军的各项费用,主要靠华侨捐助和自筹。深入敌后建立根据地的新四军部队还好说,可是军部就只能靠接济了。这期间,堂堂的新四军军长叶挺几乎成了军需处长,成天忙着找第3战区催款。而该战区发给新四军的被服,竟按每4个人一套的标准供应,到了1940年年初,第3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碍不过老同学叶挺的面子,终于肯给新四军拨款,但每月仅为协议的一半,即6.5万元。
根据我军后勤史统计资料,从1937年7月至1941年1月,八路军实际收到经费1640.534万元,平均每月40万元,仅兑现了协议金额的63.5%。而药品、弹药等军需品则早在1939年8月就断供了。
和抠抠索索,妄图用钱款控制我军、抑制我军发展的蒋氏相比,海内外爱国进步人士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通过一系列铁的事实,认清在敌后艰苦环境下与日军作殊死搏斗的八路军、新四军,才是抗战的砥柱中流,纷纷慷慨解囊。据统计,从1937年7月至1940年年底,我军共收到各方812.0234万元,几为蒋氏拨款的一半。
虽说有海内外捐款作补充,但这些钱对维持几十万规模的武装力量来说仍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逼得我军必须另寻出路。
在八路军、新四军向敌后挺进的初期,各部队按照总政关于地方工作的指示,由团以上政治机关组成“募捐队”筹措粮款(新四军称税收工作队),通过各地名称不同的“战地动员委员会”“抗日救国会”“抗日自卫会”等地方性质的组织,为部队筹措经费给养,并出具手续,解决部队吃饭的问题。主要手段是发动群众,宣传抗日统一战线,动员富有者“有钱出钱,有粮出粮,守土抗战,人人有责”。
除了向富户筹措,没收汉奸财物也是抗战时期我军的一大经济来源。我军认定汉奸的标准,是指发现那些通敌的劣绅有欢迎日军,或是为日伪通风报信的行为,而且必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核实才能最终认定。而且我军对筹措及没收汉奸所得,也并非悉数用于解决军需。从历史记录来看,救济从敌占区逃出来的难民,是筹措物资的一大最终去向。
这种具有临时性的经济措施,随着根据地的组织机构建立而渐渐告一段落。此前对富户的筹借,统一由抗日组织以抵作农业税或公粮的方式,加以结算。这个办法的出台,以及我军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严格遵守政策,使得我军只孤立打击极少数的汉奸,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组成抗日统一战线。
由于各敌后根据地普遍实施“减租减息”,让基层贫苦百姓生活得以改善,因此他们都踊跃上缴公粮,支援抗战。有了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统筹,我军终于获得了在敌后生根发芽、不断壮大的经济保障。与此同时,我军后勤部门在敌我势力交界处,普遍设立采办处和转运站,派出精干人员到敌占区采购部队急需的布匹、棉花、医药材料等物资,解决部队的需要。在抗战最艰难的时候,为减轻人民负担,与之同甘共苦,共克时艰,我军还普遍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努力朝“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目标努力。甚至就在敌据点眼皮子底下开荒,并武装保卫抢收抢种。
此外,八路军、新四军经常在敌人补给线上设伏,或在公路上截击往来的日军车辆,或袭击日伪补给兵站,都时有缴获。新四军先遣支队首战韦岗,就缴获了7000余日元现钞。八路军115师主力首战平型关,129师两次在七亘村设伏,打的都是日军后勤运输队,而且缴获颇丰。这虽非八路军、新四军主要经济来源,但却也算是个有益的经济补充。而且诸如药品、电池、医疗器械之类的缴获,更是雪中送炭,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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