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费孝通先生诞辰110周年|关于中国民族基因的研究——《中国人类基因组》评审研讨会上的发言

【内容提要】社会学调查和社会调查的区别有一点就是在田野工作过程中理论和实际是否密切结合。社会学调查要求进行观察时不应离开理论上的思考,理论思考必须在观察时用事实来检查,也就是所谓以理论引导观察,用观察来检查理论,两者不应分段进行。而社会调查却常常是在观察前用某种理论判定问卷,问卷经过整理和统计,再去推论问卷综合出来的结论具有什么意义引成理论。这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是不同的。我是主张社会学调查的,所以认为田野工作本身是一次理论和实际结合的活动。边看边想,才能理解实际。对不同的实际,去反复比较,也需要一边想一边看,看和想不能分开进行。费孝通先生未刊手稿(麻国庆提供)

  3月初,我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寄来的“中国不同民族基因组比较研究”的项目指南,我觉得研究目标中所提出的研究旨趣,诸如为人类进化和我国各民族源流、迁徙和划分提供生物学依据,无疑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研究。这一项目所涉及的背景研究,自然也离不开人类学与民族学及其它社会科学的配合。

  中国大地上历史的沉积、文化的积累、现代社会的投射,有过去历史形成、发展的很多复杂的过程及现实基础,作为中国社会的不同群体的形成和发展,其生物基础也有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基因研究可以对其复杂性有个基本的认识,其研究很有用处。

  这种复杂性是极不平衡的,存在于区域之间,也存在于区域之内,有差别也有类同。中国历史上民族的分合过程及现代民族之间、民族内部的交流与整合,正是这一复杂性的典型体现。下面我提几点看法,仅供参考。

  生存在中国土地的人最早的情况如何?这自然涉及到人类的起源。世界人类的起源并不是一个源,而是多源的。中国目前所发现的各进化阶段的人体化石,可以建立较完整的序列,说明中国这片大陆应是这很多源的一个。目前发现的中国最早的人类化石为元谋人,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距今170万年左右,一般认为人类的分化即不同人种的出现是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目前,我们习惯用的人种分类是以1950年7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种宣言》所确定的蒙古利亚人种、尼格罗人种和高加索人种,分别称为“黄种”、“黑种”、“白种”。60年代以来,盛行地理分类法,仅以表征特征特别是肤色笼统的人种分类,常为区域性群体或区域性种族集团(Ethnio Group or Ethnic Stock)所取代。就是强调人类群体的区域性特征。

  我在清华研究院结业时写了两篇论文,其中之一是《朝鲜半岛人种类型的分析》,这是体质人类学的研究。此后,也应当时驻北京的32军之约,调查该军体格,并对监狱犯人的体格特征进行分析。1935年与前妻王同惠女士去广西调查,我侧重于对当时称之为“特种民族”,即苗、瑶、侗、壮等少数民族的体质测量。我的这些研究,受到了我的俄籍导师史禄国教授的指导。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他把中原人的体质特征主要分为α、β、γ等若干种类型。华北、西北一带以α型为主,东南沿海到朝鲜半岛以β型为主,华南有较多的γ类型。凭我的记忆说,α型的人一般体高在1.60米以上,头型指数在70左右。面部特征表现为较细小的眼睛、宽额、扁平的鼻子、黄色的肌肤、宽阔的下巴、粗而长的头发;β型身高平均在1.60米以下,1.50米以上,类型指数在80左右,额部长而圆、鼻梁并不挺;γ型,身高平均在1.50米到1.60米之间、长方型的脸,但双颊丰满、额长而宽、鼻梁不高、眼睛小、鼻端不尖稍圆。各类型的特征须查史禄国的原著。在此,我想把这三种类型的体质特征,和民族历史的迁徙联系起来谈几点看法。

  中国各民族在历史上是不断流动的,而这些流动有它总的历史趋势。早在史前时代作为集团单位的人类群体就已存在,如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及甘肃青海的齐家文化之间的关联性。特别是陕西龙山文化经过宝鸡、天水,直接影响着甘青地区的新石器文化。其它新石器时代文化区中各类型也反映了不同群体之间文化的传播、交流、汇集的过程。此种文化上的交流,在体质特征上也应当有所反映。

  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里,总的来说是北方民族的南下或东进,中原民族的向南移动,沿海民族的入海和南北分移,向南移的又向西越出现在国境。这一盘棋看清楚了,有助于我们的研究的展开。

  在中国历史上,夏商周可谓东方β型与西方α型人种的第一次大汇合,发端于后称的羌戎之地的α型人,从夏开始向东进入关中西部,但其文化低于东方,实力强于西方。西方集团随后通过其军事力量,控制了东夷集团的齐鲁之地,作为β型的东夷集团子民,一部分β人开始了漫长的民族迁徙,其流向一部分进入朝鲜半岛,一部分分为两支,一支成为吴越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支为东夷中靠西南的一支,他们生活在淮河和黄河之间,这一批人,向长江流域流动,进入南岭山脉向东,在福建、江西、浙江的山区和汉族结合的那部分可能是畲,另外有一部分曾定居在洞庭湖一带,后来进入湘西和贵州的可能是苗。

  在我前面提到的,《朝鲜半岛人种类型的分析》中,我看到β类型占的比重较大。1935年我所作的苗瑶等体质调查结果认为,苗瑶在体高和头型指数的系联表上所处的地位颇近于朝鲜半岛及华东人。在华南沿海地区的居民很可能有来自海上的γ型,与吴越系统的β型相混合。上述民族集团的移动的路线,在人类学、民族学界并未定论,如果能结合不同民族基因的研究,把α、β、γ等各种类型的特点找出来再进行比较研究,将有助于中国各民族人种问题的解决。

  在对不同民族基因的研究中,我想在宏观上还应把握中国各少数民族历史和现状。我曾就此写过一篇“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对中国民族的变动及分合过程作了较为概括的研究,可供参考。在此,我想就操作层次提出一些意见,中国境内的民族集团所在的地域至少可以大体分成北部草原地区、东北角的高山森林区、西南角的青藏高原、农牧接触的多民族走廊,然后为云贵高原和南岭走廊、沿海地区和中原地区。其中不同区域内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似性及联系性要比不同区域之间不同民族的相似性与联系性多。此种特点在近年来的一些对少数民族的体质测量数据中也能反映出来。如彝族和藏族,男性头长的平均数最大为189、45和190.9,蒙古和维吾尔族分别为180.9和181.73。苗瑶侗族分别为184.9、184.58、184.30;头型指数,彝族、藏族分别为78.52、79.94;蒙族和维吾尔族分别为84.25、84.68;苗瑶侗族分别为81.80、81.27、81.96②。其它体质测量数据也反映了这一特点。这与同一历史民族区内民族集团的频繁往来,关系甚大。因此,这方面的研究最好是以按历史形成的民族区域进行研究。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中国境内的有待进一步识别的人类集团。

  50年代,我们搞民族识别时,当时上报到中央的民族名称有400多个。由于历史原因有些也不是单一民族。经过二十多年的民族识别工作,我国多民族大家庭的构成基本上是搞清楚了,但还有些余留问题。现在已经提出要求识别的有:四川“平武藏人”,西藏东南部察隅县的僜人及南部定结县及定日县的夏尔巴人;云南省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的苦聪人以及还有一些不大为外边知道的本人、空格、三达、阿克、布夏、布果、贫满、等角、卡志、巴加、结多等人。这些问题大多是“分而未化,融而未合”的疑难问题。

  最后,我们还应考虑不同民族现在所处的发展阶段。因为这种文化水平也影响到他们的孤立和流动较小的特点。

  中国在解放前还有一部分少数民族保存着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他们主要分布在云南边疆地区的独龙、怒、佤、傈僳、布朗、景颇、崩龙等族,此外还有居住在内蒙古、黑龙江一带的鄂伦春、鄂温克和赫哲族,以及聚居在海南岛的部分黎族(五指山区内)。基本上属于这一类型的一共大约有60万人,现在这些民族都发生了剧烈的文化变迁,但其仍保留着一些传统的基调。目前,可以说在中国境内完全与外界隔离的民族单位是不存在的,但相对封闭的民族集团如具有“语言孤岛”之称的一些民族单位还是在一定地区内存在。

  总之,我们在进行民族基因的研究中,要多考虑不同民族的自然、人文特点,同时还应考虑来自各民族自身的文化传统与健康、疾病医药的关系。我相信这一研究,除自然科学的意义之外,在学术上和实践应用上,也是对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的有力推动。

  衷心希望这一研究能取得期望的成绩!

199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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